如遇到章节错误,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稍后尝试刷新。
“它埋在泥土里,不容易被发现的,我之所以能发现到它,是因为我正在找它。”
“什么?你找到这个,在你的意料之中吗?”
“我想这不是不可能的。”
福尔摩斯从袋子里拿出长筒靴与地上的脚印一一比照,然后爬到坑边,慢慢匍匐到羊齿草和金雀丛间。
“恐怕这里不会有更多的痕迹了,”警长说道,“我已经仔细检查过周围一百码之内的地方了。”
“确实如此!”福尔摩斯站起来说道,“既然这样,那我就不必再多此一举了。可是我希望在天黑之前,在荒野上略微走动一下,以便明天对这里的地形大概熟悉一些。为了讨个吉利,我把这块马蹄铁装在我衣袋里。”
对我的伙伴这样从容不迫、有条不紊的工作方法,罗斯上校感到非常不耐烦,他看了看他的表。
“警长,我希望你能和我一起回去。”罗斯上校说道,“有几件事,我想听一听你的意见,尤其是我们要不要向公众声明,把我们那匹马的名字从参加赛马的名单中取消。”
“当然不用,”福尔摩斯果断地高声说道,“我一定能让它参加比赛。”
上校点了点头。
“我很高兴听到你的意见,先生,”罗斯上校说道,“请你在荒野上走一走之后,到可怜的斯特雷克家找我们,然后我们一起乘车到塔维斯托克镇去。”
罗斯上校和警长已经返回,福尔摩斯和我两个人一起在荒野上慢慢散步。夕阳渐渐西下,面前辽阔无垠的荒野上沐浴着金光,晚霞映在羊齿草和黑莓上。但是面对这绚丽的景色,福尔摩斯却无意欣赏,他完全沉浸在深思之中。
“这样吧,华生。”他终于说道,“我们暂时先把谁是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的问题放下,目前只是寻找马的下落。现在,假设在凶案发生时或在凶案发生后,这匹马脱缰逃跑,它能跑到什么地方去呢?马是合群的。按照它的本性推断,它不是回到金斯皮兰马厩,就是跑到梅普里通马厩去了。它怎么会在荒野中乱跑呢?如果这样,它肯定会被人看到的。吉卜赛人又为什么要拐走它呢?这些人平日里一听说出了什么乱子,总是避之不及,唯恐被警方纠缠。他们是不会认为能够卖掉这样一匹名驹的。要是带上它,他们要冒巨大风险而且一无所获,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那么,马会在哪里呢?”
“我已经说过,它不是到金斯皮兰就是到梅普里通去了。现在不在金斯皮兰,那么它一定在梅普里通。我们就按这个假设去找,看看结果如何。警长说过,这一片荒野的土质异常坚硬干燥,可是从这向梅普里通地势则越来越低,从这里你可以看到那边是一片长的低洼地带,星期一晚上那里一定是非常潮湿的。要是我们的假设没错,这匹名驹必然会经过那里,那么我们就可以在那里找到它的蹄印了。”
兴致颇高地边谈边走,几分钟之后,我们就来到我们所说的洼地了。按照福尔摩斯的要求,我向右边走去,福尔摩斯则向左边走去,可是我走了还不到五十步,就听到他叫我,并且看到他向我招手。原来在他面前松软的土地上有一些清晰的马蹄印,当福尔摩斯从袋子里取出马蹄铁与地上的蹄印一对照,两者竟然完全吻合。
“你看假设该是多么重要,”福尔摩斯说道,“格雷戈里就缺乏这样的素质。我们对已发生的事做出可能的假设,并按假设的情况去办,结果证明有道理。那我们就进行下去吧。”
穿过湿软的低洼地段,走过了四分之一英里的干硬草地,地势开始下斜,我们重新发现了马蹄印。此后马蹄印又中断了近半英里,但在梅普里通附近,我们又发现了马蹄印。福尔摩斯首先发现了它,他站在那里用手指着,脸上流露出胜利的喜悦。明显地,在马蹄印旁边,还留有一个男人的脚印。
“开始这匹马是独自行走的呀。”我大声说道。
“确实如此,刚开始它是独自行走的。咦,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这两种足迹突然朝金斯皮兰方向转去。福尔摩斯吹起口哨,我们两个人继续追踪着足迹前行。福尔摩斯紧盯着足迹,可是当我偶然向旁边一看时,让我惊奇的是,我看到这同样的足迹又折返原方向。
“华生,你真是好样的!”福尔摩斯看到我指给他看那足迹时,他说道,“你使我们少跑好多路,要不然我们就走回头路了。我们现在还按折返的足迹走吧。”
我们走了没有多远,足迹在通往梅普里通马厩大门的沥青路上再一次中断了。我们刚一靠近马厩,就看到一个马夫从马厩里跑出来。
“这里不准闲人逗留。”那人说道。
“我只想问一个问题,”福尔摩斯把拇指和食指插到背心口袋里说道,“假如明天早上五点钟我来拜访你的主人赛拉斯·布朗先生,是不是太早了?”
“上帝保佑你,先生,他总是第一个起床,如果那时有人来拜访,他会接见的。他来了,先生,你自己去问他吧。不,先生,不行,如果让他看见我拿你的钱,他就会把我赶走。如果你愿意给的话,请等一会儿。”
福尔摩斯刚要从口袋里拿出一块半克朗的金币,听到那人这么说他马上把金币收好。一个面目可憎的老人手中拿着一条猎鞭从门内大踏步地走了出来。
“这是怎么回事,道森?!”他叫嚷道,“不许闲谈!去干你的活去!还有你们,你们到底来这里干什么?”
“我们想和你谈十分钟,亲爱的先生。”福尔摩斯平静地说道。
“我没有时间和每个游手好闲的人闲聊,我们这里不许陌生人靠近。走开,再不走,我就放狗咬你们。”
福尔摩斯俯身在他耳旁低语了几句。他猛地跳起来,面红耳赤。
“撒谎!”他高喊道,“你在撒谎!”
“很好。我们是在这里当众争论好呢,还是到你的客厅里谈一谈好呢?”
“啊,假如你愿意,那么,请吧。”
福尔摩斯微微一笑。
“我不会让你久等的,华生。”福尔摩斯说道,“现在,布朗先生,我完全听你吩咐。”
过了大约二十分钟,福尔摩斯和他走出来时,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我从没见过哪个人会像赛拉斯·布朗在如此短时间内有那么大的转变。他面色苍白,头满是汗珠,双手颤抖,手中的猎鞭就似风中无力摆动的细树枝。专横霸道的神情不复存在,他像条狗战战兢兢地跟着我的伙伴。
“一定会按您的指示去办。一定完全照办。”他说道。
“一定不能出错。”福尔摩斯回头看着他强调。
“是的,一定不会出错,保证出场。我要不要对它做些改变?”他胆怯地看着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思考了一会儿,忽然纵声大笑。“不,不用了。”福尔摩斯说道,“我会写信通知你。别想耍招,否则……”
“是的,请您相信我,请相信我!”
“好,我想我可以相信你。明天一定听我的信。”福尔摩斯毫不理会布朗哆哆嗦嗦向他伸过的手,转身就走,于是我们便返回金斯皮兰。
“像赛拉斯·布朗这样一会儿霸气十足,一会儿又胆小如鼠、奴气十足的败类,我倒很少见呢。”在我们拖着沉重的脚步返回时,福尔摩斯说道。
“那么说,马是真的在他那里了?”
“他刚开始虚张声势,想把事情赖掉,可是后来他确信我当时是在附近看着他的,因为我把他那天早晨干的事分毫不差地说了出来。你肯定会注意到那个与众不同的方头鞋印,布朗的长筒靴与它完全吻合。还有,这种事肯定不是下人们敢做的。根据他总是第一个起床的习惯推断,我告诉他,他是如何发现有一匹奇怪的马在荒野上游荡的,又是如何出去迎它的。当他看到那是那匹出名的银色白额马时,他又是如何喜出望外的。只有这匹马才有可能赢他下赌注的那一匹马,而这匹出名的马竟然落到了他的手里。我又说,他刚开始是如何打算把马送回金斯皮兰,又是如何心生邪念,盘算着把马藏到比赛结束,后来又是如何把马牵回来,藏在梅普里通的。当他听完了我这段详细的描述,他不得不承认,只想保全自己的性命了。”
“可是马厩不是被搜查过了吗?”
“是的,像他这样的老马混子是诡计多端的。”
“既然他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伤害那匹名驹,你现在还把马留在他那里,你难道不担心吗?”
“我亲爱的朋友,他会像爱护眼珠一样爱护它的。因为他知道那匹马的安危直接关系到他能否受到宽大处理啊。”
“我并不认为罗斯上校是一个宽宏大量的人。”
(本章完)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