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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回忆录(一)(2)
“在我们来这里的路上,我的朋友华生医生也是这样推断的。如果事实如此,辛普森的处境就相当不利了。”
“那是毫无疑问的。辛普森既没有刀,也没有伤。可是,对他不利的证据却是非常确凿的。他对那匹失踪的名驹非常重视,又有毒害小马倌的嫌疑,他还在那晚冒雨外出,有一根沉重的手杖,他的领带也被被害人紧紧抓在手中。我认为,这些足以让我们对他提出诉讼了。”
福尔摩斯摇了摇头。
“这些可以很轻易地被一个聪明的律师驳倒,”福尔摩斯说道,“他为什么要从马厩中把马偷走?假如他想杀害它,为什么不在马厩里动手?在他身上找到了配的钥匙吗?是哪家药品商卖给他的烈性麻醉剂?首先,他一个外乡人能把马藏到哪里?况且还是这样一匹出名的马?他要女仆转交给小马倌的那张纸片,他自己又是如何解释的?”
“他说那是一张十镑的钞票。他的钱包里的确有一张十镑的纸币。不过你所提的其他疑问并不难于解答。他很熟悉这一地区,每年夏季他都要到塔维斯托克镇来住两次。麻醉剂可能是他从伦敦带来的。既然已达目的,也许钥匙早已被扔掉。那匹名驹可能被藏在荒野的坑穴里或在哪个废旧的矿坑里。”
“至于那条领带,他是怎么说的呢?”
“他承认那是他的领带,可是却说已经遗失了。不过有一个新情况足以证明,就是他把马从马厩中牵出来的。”
福尔摩斯认真地听着。
“我们发现许多足迹,说明凶案发生那晚有一伙吉卜赛人在距发生凶杀案地点一英里之内的地方。星期二他们就离开了。现在,我们假设,辛普森与吉卜赛人之间达成某种协议,辛普森逃跑时,他不是可以把马交给吉卜赛人吗?那么,现在那匹名驹不是很有可能仍在那些吉卜赛人手中吗?”
“这当然可能。”
“我们正在荒野中搜寻这些吉卜赛人,也把塔维斯托克镇周围十英里以内的每一家马厩和房屋都检查过了。”
“据我了解,附近不是还有一家驯马厩吗?”
“对,我们当然不能忽视这一点。因为他们的马德斯巴勒是赛场的第二名驹,名驹银色白额马的失踪对他们非常有利。听说驯马师赛拉斯·布朗在这次比赛中下了很大赌注,而且他与可怜的斯特雷克之间的关系并不好。不过,我们已经搜查了这些马厩,没有发现可疑之处。”
“辛普森这个人和梅普里通马厩的利益有什么关系吗?”
“完全没有。”
福尔摩斯沉默地靠在车座靠背上。几分钟之后,我们的马车在路旁一座整齐的红砖长檐小别墅前停下。不远处,穿过驯马场,是一幢长长的灰瓦房。周围是起伏平缓的荒原,古铜色枯萎的凤尾草一望无际,只有塔维斯托克镇的一些尖塔偶尔把荒原遮断。向西,还有一片房屋遮断荒原,那就是梅普里通的一些马厩。除了福尔摩斯以外,我们都跳下了车。福尔摩斯还仰靠在车座靠背上,望着天空,出神地思考着。我过去碰了碰他的胳臂,他才猛然回过神,跳下车来。
“对不起,”福尔摩斯转向罗斯上校,罗斯上校正惊讶地看着他,福尔摩斯抱歉地说道,“我正在幻想。”他的双眼发出异样的光彩,尽力掩抑着兴奋的心情。根据以往的经验,我知道他已经有了线索,但不知道他是从什么地方找到线索的。
“福尔摩斯先生,也许你希望立刻到犯罪现场去吧?”格雷戈里问道。
“我想我还是先在这里稍作停留,查清一两个细节问题。斯特雷克的尸体已经抬回来了吧?”
“是的,就在楼上。明天才能验尸。”
“罗斯上校,他在你这里工作多年了吧?”
“是的,我一直认为他是一个出色的仆人。”
“警长,我想你已经检查过死者衣服口袋里的东西并列了清单吧?”
“是的,我把那些东西都放在起居室里了,你现在就可以去看。”
“太好啦。”
走进前厅,我们都围着中间的一张桌子坐下来。警长打开一个方形锡盒,取出一些东西放在我们面前。其中,有一盒火柴,一根两英寸长的蜡烛,一支由欧石南根制成的adp牌烟斗,一个里面装着半盎司切得长长的板烟丝的海豹皮烟袋,一块带金表链的银怀表,五个一英镑的金币,一个铝铅笔盒,几张纸,一把刀刃坚硬精致、刻着“伦敦韦斯公司”字样的象牙柄小刀。
“这把刀很奇特,”福尔摩斯拿起刀察看了一会儿,说道,“刀上有血迹,我想这就是死者拿着的那把刀吧?华生,你一定很熟悉这样的刀吧?”
“是的,这就是我们医生所说的眼翳刀。”我说道。
“我也是这样认为的。如此精致的刀刃,是做非常精密的手术用的。一个人在暴雨中外出,带着这样的小刀,却没有把它放进衣袋里,这倒是一件奇怪的事。”
“在他的尸体旁边,我们找到了这把小刀的软木圆鞘。”警长说道,“他的妻子告诉我们这把刀原本放在梳妆台上,他出家门时把它带上了,这本来不是一件称手的武器,可是在这种情况下这或许是他能拿到的最好武器了。”
“非常有可能。这些纸是怎么回事呢?”
“三张是卖草商的收据。一张是罗斯上校给他的指示信。另一张是妇女服饰商的三十七镑十五先令的发票,开发票的人是邦德街莱苏丽尔太太。发票是开给威廉·德比希尔先生的。斯特雷克太太告诉我们,德比希尔先生是她丈夫的朋友,有些往来信件会寄到她这里。”
“德比希尔太太一定很阔绰,”福尔摩斯看了看发票说道,“二十二畿尼一件衣服不算便宜。这里没有什么可查看的了,我们现在可以到凶案现场去了。”
我们走出起居室时,一个女人正在过道上等候着,她迎上前来,用手拉了拉警长的衣袖。这个女人面容憔悴瘦削,显然近日颇受惊吓。
“你抓到他们了吗?你找到他们了吗?”她焦急地问道。
“没有,斯特雷克太太。不过,福尔摩斯先生已经从伦敦赶来这里协助我们,我们一定会尽全力去破案。”
“不久以前,我肯定在普利茅斯一座公园里见过你,斯特雷克太太。”福尔摩斯说道。
“不,先生,你认错了。”
“哎呀!我敢发誓。你那时穿着一件淡灰色镶鸵鸟毛的外套。”
“我从来没有这样的一件衣服,先生。”这个女人答道。
“啊,这就完全清楚了。”福尔摩斯说道,道了一下歉,随着警长走出来。走了没多远,穿过荒野便来到了发现死尸的地点,坑边就是当时挂着大衣的金雀丛。
“据我了解,那晚并没有刮风。”福尔摩斯说道。
“是的,但是雨下得很大。”
“既然是这样,那么那件大衣肯定不是被风吹到金雀丛上,而是被人放到这里的。”
“是的,肯定是被人挂到金雀丛上的。”
“这点很值得注意。我发现这里有许多足迹。显然,从星期一晚上起,有很多人到过这里。”
“在尸体旁边曾经放了一张草席,我们大家都站在那席子上。”
“太好了。”
“这个袋子里有斯特雷克的一只长筒靴,菲茨罗伊·辛普森的一只皮鞋和银色白额马的一块马蹄铁。”
“我亲爱的警长,你真高明!”福尔摩斯接过布袋,走到低洼处,把席子拉到中间,伸长脖子趴在席子上,双手托着下巴,仔细查看面前那些被践踏的泥土。“哈!这是什么?”福尔摩斯突然喊道。这是一根烧了一半的火柴,这根蜡火柴上面裹着泥,乍眼一看,会被人误认为是一根小的木棍。
“真难想象,我怎么会把它给忽略了。”警长懊恼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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