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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回忆录(一)(1)

银色白额马

一天早上,福尔摩斯和我一起吃早餐,他说道:

“华生,我想我只好去一次了。”

“去一次?!去哪儿?”

“到达特穆尔,去金斯皮兰。”

我听了并不感到惊奇。我本来感到奇怪的是,目前在英国各地都在谈论着一个离奇的案件,可是福尔摩斯却无动于衷。他整天紧皱双眉,低头沉思,在屋里走来走去,吸着一斗又一斗的烈性烟叶,对我提出的问题,完全置之不理。送报人给我们送来当天的各种报纸,他也只是大略翻阅一下就扔到旁边。然而,尽管他沉默不语,我也完全清楚地知道,福尔摩斯正在仔细考虑着什么。当前,人们面前只有一个问题,那就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中的名驹奇异地失踪和驯马师的惨死,迫切需要福尔摩斯的分析推论去解决。所以,他突然决定出发去调查这件离奇的案子,这不出我所料。

“要是你不介意的话,我很愿意和你一同去。”

“亲爱的华生,你能和我一起去,我真高兴。我想你此行决不会白白浪费你的时间的,因为这件案子有一些特点,看来它可能是极为独特的。我想,我们到帕丁顿刚好能赶上火车,路上我再跟你详谈这件案子的情况。你最好能把你的那个双筒望远镜带上。”

一个小时以后,我们已坐在开往埃克塞特的头等车厢里,福尔摩斯那张轮廓分明的面孔被一顶带护耳的旅行帽掩住,他正在浏览他在帕丁顿车站买的一堆当天的报纸。我们早已过了雷丁站很远,他把最后看的那张报纸塞在座位下面,拿出香烟盒递给我吸烟。

“火车行驶得很快,”福尔摩斯望着窗外,看了看表,说,“现在我们的车速是每小时五十三英里半。”

“我没有留意数四分之一英里的路杆。”我说道。

“我也没留意。可是这条铁路线附近电线杆之间的间隔是六十码,所以计算起来很简单。我想你是否已经了解对于约翰·斯特雷克被害和银色白额马失踪的事?”

“我已经看到新闻报道了。”

“对这件案子,我认为思维推理的艺术,应当用在仔细查明事实细节上,而不是去寻找新的证据。这件案子极不寻常,并且与很多人有切身的利害关系,使我们颇费推测、猜想和假设。困难在于,需要把那些无可争辩的事实与那些理论家、记者的虚构粉饰之词区别开来。我们的责任是立足于可靠的根据,得出结论,并确定这件案子里哪一些问题是需要重点关注的。星期二晚上,我接到马的主人罗斯上校和警长格雷戈里两个人的电报,格雷戈里请我与他一起侦查这件案子。”

“星期二晚上?!”我惊呼道,“现在已经是星期四早上了。为什么你昨天不出发呢?”

“我亲爱的华生,这是我的过错,恐怕我会发生很多错误,而我并不如那些只是通过你的回忆录知道我的人想象中的那样。其实,我并不相信这匹英国名驹会失踪得这么久,特别是在达特穆尔北部这样人烟稀少的地方。昨天我时时刻刻指望着能听到找到那匹马的消息,而那个偷马的人就是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谁知,到了今天,他们除了捉住年轻人菲茨罗伊·辛普森以外,没有任何进展。我想该是我行动的时候了。不过,我觉得我并没有白白浪费昨天的时间。”

“那么说,你已经作出了判断?”

“至少我了解了一些这件案子的主要事实。现在我可以给你列举出来。我认为,弄清一件案子的最好办法,就是能把案子的情况对另一个人讲清楚。此外,如果我不告诉你我们现在掌握什么情况,我就很难得到你的帮助。”

我仰靠在椅背上,吸了一口雪茄,福尔摩斯俯身,用他那瘦长的食指在他左手掌上画着,向我讲述引起我们这次旅行事件的大概情况。

“银色白额马,”福尔摩斯说道,“是索莫密种,和它驰名的祖先一样,一直保持着优秀的记录。它已经五岁了,在赛马场上它每次都为它那幸运的主人罗斯上校赢得头奖。在这次不幸事件发生之前,它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的冠军,人们在它身上下的赌注是三比一。它是赛马爱好者最爱的名驹,而且从未使它的爱好者失望,正是这样的悬殊的赌注,所以,一旦银色白额马不能参加下星期二的比赛,许多人的切身利害将会受到损害。

“在上校驯马厩所在地金斯皮兰,人们都知道这个事实,所以,他们对这匹名驹采取了各种预防保护措施。驯马人约翰·斯特雷克曾是罗斯上校的赛马骑师,后来因其体重增加,才换作他人。斯特雷克在上校家做了五年骑师、七年驯马师,平时是一个热心可靠的诚实仆人。斯特雷克有三个小马倌。马厩并不大,一共只有四匹马。每天晚上都有一个小马倌住在马厩里,另外两个就睡在草料棚中。三个小伙子的品行都很好。约翰·斯特雷克已经结婚,住在离马厩两百码的一座小别墅里。他没有孩子,有一个女仆,生活还算舒适。那个地方很荒凉,在北边半英里以外,有几座由塔维斯托克镇的承包商建造,专供病人疗养以及其他来达特穆尔呼吸新鲜空气的人住的别墅。在西边两英里以外,就是塔维斯托克镇,穿过荒野,大约也有两英里,有一个属于巴克沃特勋爵的梅普里通马厩,管理人名叫赛拉斯·布朗。荒野其他方向则异常荒凉,只有少数流浪的吉卜赛人散居着。这件不幸的事情发生在星期一晚上,基本情况就是这样。

“这天晚上,与平常一样,这些马匹训练、刷洗后,马厩在九点钟上了锁。两个小马倌到斯特雷克家的厨房去吃晚饭。第三个小马倌内德·亨特留下来看守马厩。九点过几分后,女仆伊迪丝·巴克斯特把亨特的晚饭送到马厩来,那是一盘咖喱羊肉。她没有带饮料,按规定,看马厩的人在值班时,不能喝别的饮料。因为天很黑,又穿过荒野,所以这个女仆提着一盏灯。

“当伊迪丝·巴克斯特走到离马厩不到三十码时,一个人从暗处走出来,叫住了她。在黄色灯光下,她看到这个人穿戴得像上流社会的人。他身穿一套灰色呢衣服,头戴一顶呢帽,脚穿一双带绑腿的高筒靴子,手里拿着一根沉重的圆头手杖。然而,给伊迪丝印象最深的,是他的脸色过于苍白,神情紧张。她想,这个人的年龄至少在三十岁以上。

“‘你能告诉我这里是什么地方吗?’他问道,‘要不是看到你的灯光,我想我得在荒野里过夜了。’

“‘你来到金斯皮兰马厩旁边了。’女仆说。

“‘啊,真的?真好运气!’他叫道,‘我知道每天晚上都有一个小马倌独自睡在这里。这大概就是你给他送的晚饭吧?我相信你总不会连一件新衣服的钱也不屑赚吧?’这个人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张叠起来的白纸片,说:‘务必在今天晚上把这张纸送给那个孩子,你就能得到可以买一件最漂亮衣服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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