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到章节错误,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稍后尝试刷新。
“他那种认真的样子,让伊迪丝大为惊讶,她赶紧从他身旁跑过去,奔到窗下,因为她惯于从窗口把饭递进去。窗户是开着的,亨特坐在小桌子的旁边。伊迪丝刚想开口把发生的事告诉他,这时陌生人又走了过来。
“‘晚安,’陌生人从窗外向里探视着,说,‘我有话跟你说。’姑娘发誓说,在他说话时,她发现他手里攥着的那张小纸片露出一角来。
“‘你到这里来有什么事吗?’小马倌问道。
“‘这件事可以使你口袋里装些东西,’陌生人说道,‘你们有两匹马参加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一匹是银色白额马,另一匹是贝阿德。只要你把可靠的消息透露给我,我是不会亏待你的。听说在五弗隆距离赛马中,贝阿德可以超过银色白额马一百码,连你们自己都把赌注押到贝阿德的身上,这是真的吗?’
“‘那么,你是一个该死的赛马探子了!’这个小马倌喊道,‘现在我要让你知道,在金斯皮兰我们是怎样对付这种人的。’他跑过去把狗放出来。这个姑娘赶紧奔回家去,不过她边跑边向后望。她看到那个陌生人还俯身向窗内探望。可是,过了一分钟,当亨特带着猎狗跑出来时,那个人已经不见了踪影,尽管亨特带着狗围着马厩转了一圈,也没有发现那个人。”
“等一等,”我问道,“小马倌带着狗跑出去时,没有锁好门吗?”
“太好了,华生!”我的伙伴低声说,“我认为这一点非常重要,所以我昨天特意给达特穆尔发了一封电报询问这件事。小马倌在离开以前把门锁上了。我还可以补充一点,那扇窗户小得不能钻进人。
“亨特等那两个小马倌赶来后,便派人去向驯马师报信,把发生的事情告诉他。斯特雷克听到报告后,非常惊慌,却不知道这里面实在的用意是什么。这件事使他心神不宁,凌晨一点钟斯特雷克太太醒来时,发现他正在穿衣服。斯特雷克对他妻子的询问回答说,他挂念这几匹马,一直不能入睡,他打算到马厩去看看它们是否一切正常。斯特雷克的妻子听到窗外滴答的雨声,便央求他别出门,可是他不顾妻子的请求,披上雨衣就匆匆离开了家。
“早晨七点钟斯特雷克太太一觉醒来,发现她丈夫还没回来,她急忙穿好衣服,叫醒女仆,一起赶到马厩去了。只见马厩的门大开,亨特坐在椅子上,身子缩成一团,完全不省人事,马厩内的名驹不知去向,驯马师也不见了踪影。
“她们赶快叫醒睡在草料棚里的两个小马倌,但他们睡得很死,晚上什么也没听到。亨特显然是受到强烈麻醉剂的影响,根本唤不醒他,两个小马倌和两个女人只好任亨特睡在那里,赶紧跑出去寻找失踪的名驹和驯马师。他们原以为驯马师出于某种原因带马出去进行早训了,可是他们爬上房子旁边的小山丘向四周的荒野望去,却没有看到名驹的影子,但他们发现一件东西,他们预感到事情不妙了。
“在离马厩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斯特雷克的大衣露在金雀丛中。他们在那附近荒野的一块凹地里,找到了不幸的驯马师的尸体。他的头颅被砸得粉碎,显然是遭到什么钝器的重击。他的大腿上也受了伤,一道很长很整齐的伤痕,显然是被一种利器割破的。斯特雷克右手握着一把小刀,血块一直凝到刀把上,显然他与对手搏斗过。他的左手紧抓着一条黑红相间的丝绸领带,女仆认出那正是到马厩来的陌生人头天晚上戴着的领带。亨特恢复知觉后,也证明这条领带是那个陌生人的。他确信是这个陌生人站在窗口时,在咖喱羊肉里下了麻醉药,这样就让马厩失去了看守人。至于那失去的名驹,根据在山谷底部的泥地上留下的痕迹,他们确定搏斗时名驹也在场。可是第二天早上它就失踪了。尽管重金悬赏,达特穆尔所有的吉卜赛人也都在关注着,却没有任何消息。还有一点,经化验,这个小马倌的晚饭里含有大量麻醉剂,而斯特雷克家里的人吃了同样的菜,却没有任何不良后果。
“本案的基本情况就是这样。我讲时把一切推测都剔除了,尽量不加任何虚饰。现在我再跟你讲讲警署对这件事所采取的措施。
“奉命调查此案的警长格雷戈里是一个精明能干的警员。要是他的能力里再有一点儿想象力,那他准会在那个职业中得到高升。他到了出事地点,马上查出了那个嫌疑犯,并把他抓了起来。其实找到那个人并不难,因为他就住在我刚才提到的那些小别墅里。他的名字似乎叫菲茨罗伊·辛普森。他是一个出身高贵、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在赛马场上曾投过大笔钱财,现在以在伦敦体育俱乐部里做马匹预售员为生。检查他的赌注记录本,发现他把总共五千镑的赌注全部都押在了银色白额马败北上。辛普森被捕以后,他主动说明了他到达特穆尔是打算探听有关金斯皮兰名驹的情况,也想了解有关第二名驹德斯巴勒的消息。德斯巴勒是由梅普里通马厩的赛拉斯·布朗看管的。对那天晚上的事,他并不否认,但他解释说,他并没有恶意,只不过想得到第一手情报而已。在给他看那条领带以后,他脸色霎时苍白,完全不清楚他的领带是怎样落到被害人手中的。他的衣服还很湿,说明那天夜晚他曾冒雨外出,而他的槟榔木手杖上端镶着铅头,如果用它来打人,那它就完全可以成为致命的凶器,足以让驯马师毙命。但从另一方面看,辛普森身上却没有伤痕,而斯特雷克刀上的血迹说明至少有一个袭击他的凶手身上带有刀伤。总之,情况就是这样。华生,如果你能给我一些启发,那我将感激不尽。”
福尔摩斯以他那种独特的才能把案情讲述得非常清楚,使我听得入了神。尽管我已经知道了大部分情况,但我还是看不出这些事情互相之间有什么关系,这些关系又意味着什么。
“会不会是在搏斗时,斯特雷克脑子受了伤而自己把自己割伤的呢?”我提出了看法。
“这种可能性很大,十有八九是这样,”福尔摩斯说道,“这样的话,对被告有利的一个证据就不存在了。”
“还有,”我说道,“我现在还不知道警方的意见如何。”
“我担心我们的推论与他们的意见相反,”我的朋友又转回话题,“据我所知,警方认为,菲茨罗伊·辛普森把看守马厩的小马倌麻醉后,用他事先配好的钥匙打开马厩大门,把银色白额马牵出来,打算把马偷走。因为没有马辔头,所以辛普森只能把这条领带套在马嘴上,把马牵到荒野上,就让门大敞着。半路上,他碰到了驯马师,也可能是被驯马师追上,他们争吵起来。尽管斯特雷克曾用那把小刀自卫,辛普森却没有受到任何伤害,而辛普森则用他那沉重的手杖把驯马师的头颅打碎。然后,这个偷马人把马藏在隐蔽的地方,要不就是在他们搏斗时,那匹马脱缰逃到了荒野中。这就是警方对这件案子的看法。虽说这种说法是不大可靠的,但其他解释则更不可能。无论怎样,只要我们到达现场,我很快就能把真相调查清楚,在这之前,我实在做不出更有建设性的推断。”
我们到达小镇塔维斯托克时,已经是傍晚了。塔维斯托克镇就如盾牌上的浮雕一样,坐落在达特穆尔辽阔原野的中心,早有两位绅士在车站等候我们,一位高大英俊,留着卷曲的头发和胡须,一双淡蓝色的眼睛炯炯有神。另一位身材矮小,留着整齐的络腮胡子,戴着一只单眼镜,身穿礼服大衣,脚上是一双有绑腿的高筒靴子,行事机警利落。这个人就是著名的体育爱好者罗斯上校。前者则是誉满英国侦探界的警长格雷戈里。
“福尔摩斯先生,很高兴你能来,”上校说道,“警长已尽一切力量为我们调查,我也希望能尽一切力量为可怜的斯特雷克报仇,并找到我的名驹。”
“有什么新的进展吗?”福尔摩斯问道。
“很抱歉,目前我们还没有什么进展,”警长说道,“外面有一辆敞篷马车,你一定希望能在天黑前赶到现场,我们可以在路上详谈。”
片刻之后,我们坐在舒适的四轮马车里,快速地穿过古雅的德文郡。警长格雷戈里滔滔不绝地讲述着满脑子的案情。福尔摩斯偶尔提问,或插一两句话。我感兴趣地倾听这两位侦探的对话,罗斯上校则抱臂倚靠着,帽子斜盖到双眼上。格雷戈里有条不紊地讲述的看法,几乎和福尔摩斯在火车上的预言一样。
“菲茨罗伊·辛普森已经落入法网,”格雷戈里说道,“我个人相信他就是凶手;同时,我也认识到证据还不确凿,如有新的进展,很可能会推翻这种证据。”
“那么斯特雷克的刀伤又是怎么来的呢?”
“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在他倒下去时自己划伤的。”
(本章完)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