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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四签名(21)

当我们也跟着他们从地下室出来的时候,梅里韦瑟先生说:“福尔摩斯先生,我真不知道我们银行应该怎样酬谢你才好。像这样精心策划的盗窃银行案,在我的经历中还是第一次。幸好被你发现,并且用这么严谨周密且又简捷的方法破案,真是让人佩服。”

福尔摩斯说:“我本来就有一两件小事要和约翰·克莱算账。对于我为这个案子所用的一点费用,我可以请银行支付。但是,除此之外,我得到了这次破案的奇特经历,又听到了红发会的不寻常的故事,那便是我的优厚报酬了。”

清晨,在我们回到贝克街喝威士忌的时候,福尔摩斯对我说:“华生,你看,这个案子一开始就很明了。红发会的那个奇特的广告和抄写《大英百科全书》的目的无非是让当铺老板每天离开他的店铺几个小时。这种做法很奇怪,但实在难得有更巧妙的办法了。大概是因为克莱的同伙的头发是红色的,才想出红发会的主意。用每周四英镑的收入做诱饵,引当铺老板上钩。他们打算盗窃巨款,所以这点钱就不算什么。他们登出广告,租了一个临时办公室,于是一个人假装红发会的干事,另一个人竭力怂恿威尔逊去申请那个职位。他们计划的成功,保证了威尔逊每天上午都不在他的店铺里。从我听到威尔逊说他的伙计只要求一半工资的时候,我就知道他到当铺当伙计一定有什么特殊的目的。”

我问:“但是,你是怎么猜出他的目的的呢?”

福尔摩斯说:“如果那店铺里有女人的话,我首先会怀疑是搞些庸俗的风流事。可是,事实不是那么回事。另外,这个当铺是小本经营的买卖,当铺里又没什么有高价的东西,不值得他们这么周密策划,又这么多钱。所以,他们的目标一定在当铺之外,但究竟是什么呢?我想到威尔逊说他的伙计喜欢照相,而且经常跑到地下室里去。嗬,这个地下室就是这个错综复杂的案件的线索。于是,我调查了这个诡秘的伙计的情况。我发现,这个人就是伦敦罪犯中头脑最冷静又最大胆的人。试想,他在地下室搞什么名堂,需要每天工作数小时,并且持续两个月之久。这到底是什么呢?我想到这里,觉得除了挖一条通往其他屋子的地道以外,不可能有别的理由。当我们去当铺附近侦查的时候,我心里就明白了。我用手杖敲当铺门前的小路让你很惊讶,那是因为我要知道那地下通道是向前还是向后延伸的。敲完后,我知道它不是向前延伸的。之后我按门铃,那伙计果然出来开门。我和他曾经有过交涉,但彼此没见过面。但当时,我并没有看他的脸,我想看的是他的膝盖。你应该也察觉到了,他裤子的膝盖处破旧、褶皱且很脏,这说明挖地道用了他很多时间。但是有一个疑问,就是他们为什么要挖地道。随即,我到转角处,发现那城市与郊区银行的分行就和那当铺挨着。所以我想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当我们听完音乐,你坐车回家的时候,我便去苏格兰警局和琼斯一起去见那家银行的董事长。至于后面的事情,你都看到了。”

我问他:“那么,你是怎么断定他们要在今晚行动的呢?”

福尔摩斯说:“他们的红发会办公室既然已经关门,说明他们已经没有必要让威尔逊先生离开当铺了。也就是说,他们挖地道的工作已经做完了。但是,因为地道可能会被人发现,所以他们必须尽快行动。今天是星期六,比其他日子更适合动手,因为如果他们得手,至少一天后才可能被发现。根据种种理由,我料想他们会在今晚动手。”

我十分钦佩地赞叹道:“你的推理真是太正确了。这是一个很长的推理过程,但是每个环节都是相互连接的。”

他打了个哈欠,接着说:“这事可以打发我的无聊时间,我经常觉得生活平淡无趣。我希望我的一生不会在庸碌无为中度过,这件案子倒是对我有所帮助。”

我说:“你真是造福人类啊!”

他耸了耸肩,说道:“嗯,我也许还有点用处。正如居斯塔夫·福楼拜在给乔治·桑的信中所说的,‘人是渺小的——工作才是一切’。”

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

一天早上,我和我的妻子正在吃早餐的时候,女仆拿过来一封电报。电报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发的,电报上写道:

华生,你可有几天的空闲时间陪我到英国西部去探查博斯科姆比溪谷惨案的事呢?那个地方的空气和景色都很好。如果你能同去,请在上午十一点十五分到帕丁顿车站。

看完电报,我的妻子隔着餐桌问我:“亲爱的,你看怎么样?你愿意去吗?”

我说:“我倒真拿不定主意,因为现在诊所里要做的事情很多。”

“哦,安斯特鲁瑟会替你把工作做好的。而且你近来脸色有点苍白,如果能换换环境对你倒也是好事,何况你对福尔摩斯的案子总是那么感兴趣。”

我说道:“我因为他的案子也得到不少益处,我要是不去,就有点对不起他了。但是我若真的要去,就必须马上准备行装,因为现在离出发的时间只剩下半个小时了。”

我在阿富汗军营中度过的岁月,养成了我动作迅速,甚至可以随时动身的习惯。况且我要带的东西不多,所以很快我就准备妥当,坐着车赶到帕丁顿车站。那时福尔摩斯已经在站台上等候了,他穿着一件长的灰色旅行大衣,戴着一顶旅行用的便帽,显得他的身躯更加消瘦细长。

他看见我,说道:“华生,你能来我太高兴了。有一个完全信得过的人在身边,那情况就大不同了。那边的助手虽多,但是可能见解不同或带有偏见。华生,你去那角落里的两个座位坐下,我去买票。”

福尔摩斯的行李简单,除了一个提箱外就是一大卷报纸。上了车后,他便把那些报纸打开,一一阅读。有时做些笔记,有时陷入沉思。直到车过了雷丁车站,他才把报纸卷成一捆,扔到行李架上,问:“华生,你知道这个案子的有关情况吗?”

“一点都不知道,最近几天我都没有看报纸。”

“伦敦报纸的报道都不是很详细,所以我收集了近期的一些报纸,想了解些具体的情况。我觉得,这件案子很简单,但是会很难侦破。”

“这话听起来有点矛盾。”

“但却是一个真理。不寻常的现象总能为你提供线索,但一个没什么特征的平常案子却难以着手。这个案子就是如此,人们都认为死者儿子的嫌疑很大。”

“这么说,这是个谋杀案了?”

“他们是这样猜想的。但是在我没有着手侦查之前,也不能断言。我现在就把我到目前为止所知道的情况简单地说给你听吧。

“博斯科姆比溪谷是赫里福德郡的一个小村落,距离罗斯很近。约翰·特纳是那个地方的一个大农场主。他曾在澳大利亚经商,发了财,数年前返回故乡。他把他的一个叫哈瑟利的农场租给也曾在澳大利亚待过的查尔斯·麦卡锡先生。他们俩在澳大利亚时就认识,现在又定居在一个地方,自然更加亲近。特纳比较富有,而麦卡锡是他的佃户,但是,他们的友谊是平等的,他们还和过去一样时常在一起。麦卡锡有一个儿子,今年十八岁,特纳有个同样大的独生女儿。他们两个人的妻子都已不在人世,他们也和邻近人家很少往来,过着隐居的日子。麦卡锡父子喜欢赛马,经常能见他们去附近的赛马场。麦卡锡有一男一女两个仆人。而特纳家里约有五六个仆人。关于两家人的情况我就了解到这些,现在说说那件案子的具体情况。

“那天是六月三日,也就是上星期一,下午三点钟左右,麦卡锡从他在哈瑟利的家中出来,步行到博斯科姆比池塘。这个池塘是博斯科姆比溪谷中的溪流汇聚成的。那天上午,他曾和他的仆人去过罗斯,还对仆人说,他必须尽快把事情办完,因为下午三点他有一个要紧的约会。谁知道他去赴约会后就再没活着回来。

“从哈瑟利农场到博斯科姆比池塘的距离有四分之一英里,当时,一个不知名的老妇人和猎场看守人威廉·克劳德曾看见麦卡锡先生一个人独行。那个猎场看守人还说,麦卡锡先生走过去几分钟后,他看见麦卡锡先生的儿子詹姆斯·麦卡锡拿着一支枪走在后面。他确信当时这个父亲是在儿子的视野范围之内。他当时没有想什么,直到在晚上听说发生了惨案。

“在猎场看守人威廉·克劳德看见麦卡锡父子走过去之后,一个十四岁的女孩子也看到了他们,那女孩叫佩兴斯·莫兰,是博斯科姆比溪谷庄园看门人的女儿。博斯科姆比池塘周围是茂密的树林,池塘四周杂草和芦苇丛生。她说,当时她正在附近的树林里拾柴,亲眼看见麦卡锡先生和他的儿子在树林边靠近池塘的地方争吵得厉害。她听见老麦卡锡先生在大声骂他的儿子,又看见小麦卡锡举起了枪,像要打他父亲似的。她大为惊恐,立即跑回家告诉她母亲说,麦卡锡父子正在池塘边争吵,看起来快要动手了。她的话刚说完,小麦卡锡便跑进她家说他发现他父亲死在树林里,他请求看门人的帮助。他当时非常激动,他没带枪,也没戴帽子。他的右手和袖子上边染有殷红的血迹。他们跟着他到了那里,看见老麦卡锡已经躺在池塘边的草地上,脑后有重创,像被人用枪械般的东西猛击所致。有一支猎枪扔在尸体附近的草地上。经警方调查后,证据确凿,当即就把小麦卡锡逮捕,星期二传讯时他被控告‘蓄意谋杀’罪,星期三将提交罗斯地方法官审判,罗斯地方法官现在已经把这个案件提交巡回审判法庭去审理。这就是验尸官和法庭对这个案子处理的事实经过。”

我说:“这真是一件恶毒的案子。如果现场证据属实的话,那可以确定这是一桩谋杀案。”

福尔摩斯说:“用现场做证据是不可靠的。它似乎可以直接证实某一种情况,但是如果你转念一想,你会发现,这些证据也可以证实截然不同的另一种情况。我们要研究的,就是这个了。但是,就目前的情况看,案情对这个年轻人很不利,他可能确实就是杀人犯。但他们村的很多人都认为小麦卡锡是无罪的,农场主的女儿特纳小姐也相信他是无罪的,并且委托雷斯垂德承办这件案子,为小麦卡锡辩护。这个人便是在‘血字的研究’里与我们同事过的。现在,雷斯垂德也感到这个案子很棘手,所以求助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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