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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相当详细地叙述了这个案子,但是却没有提到抬起尸体时,有一枚女人的结婚戒指掉在了地板上。不过没有提到这一点倒是更好。”
“为什么?”
“你看看这则广告,”福尔摩斯说,“今天上午,在发现这个案子后,我就立刻在各家报纸上登了一则广告。”
说着,他把报纸递给我,我看了一眼他所指的地方。这是《失物招领栏》的头一则广告,广告上写着:“今早在布瑞克斯顿路、白鹿酒馆和荷兰树林之间捡得结婚金戒指一枚。失主请于今晚八时至九时到贝克街221号b华生医生处洽领。”
“请你不要见怪,”福尔摩斯说,“我在广告上用了你的名字。如果我用自己的名字,那些笨蛋侦探中的某些人也许就会识破,就会插手了。”
“这倒没有什么,”我回答说,“不过,假如有人前来领取的话,我可没有戒指呀。”
“哦,有的,”他说着就交给我一枚戒指,“这一个勉强能对付过去,几乎和原来的一模一样。”
“那么你估计谁会来领取这个失物呢?”
“嗯,就是那个穿棕色外衣的男人,咱们那个穿方头靴子的红脸朋友。如果他自己不来,他也会打发一个同党来的。”
“难道他不知道这样做很危险吗?”
“绝对不会。如果我对这个案子的分析正确的话——我有种种理由可以确信我是对的。这个人宁愿冒任何危险,也不愿失去这枚戒指。我认为,是在他俯身察看锥伯尸体的时候戒指从他身上掉下来的,可是当时他没有察觉。离开那座房子以后,他才发觉他把戒指弄丢了,于是又急忙转回去。但是这时他发现,由于他自己的粗心,没有把蜡烛熄灭掉,以致警察已经发现了现场。在这种时候,他在这座房子的门口出现,就有很大的嫌疑。因此,他不得不装出酩酊大醉的样子。你不妨设身处地地想一想他当时的情景:他把整件事仔细地思前想后一番后,他一定会想到可能是他离开那所房子后,把戒指掉在路上了。那该怎么办呢?他肯定急于在晚报上寻找一番,希望在《失物招领栏》中能有所发现。所以他看到这则广告后一定会非常高兴,简直是喜出望外哩,所以他怎么会害怕这是一个圈套呢?在他看来,寻找戒指不一定要和暗杀这件事有关系,这是没有道理的。他会来的,他一定会来的,一小时内你就能见到他了。”
“他来了以后该怎么办呢?”我问道。
“哦,到时候你让我来对付他好了。你有什么武器吗?”福尔摩斯说。
“我有一支旧的军用左轮手枪,还有一些子弹。”我答道。
“你最好把它擦干净,装上子弹。我估计这家伙准是一个亡命之徒。虽然我可以出其不意地捉住他,但是还是有所准备比较好,以防万一。”
我回到卧室,照他的话去做好准备。当我拿着手枪出来的时候,只见餐桌已经收拾干净,福尔摩斯正在信手摆弄着他心爱的玩意儿--提琴。
看见我进来,福尔摩斯说:“案情越来越有眉目了。我发往美国的电报,刚刚得到了回复,证实了我对这个案子的看法是正确的。”
我急忙问道:“是那样吗?”
“我的提琴能换上新弦就更好了,”福尔摩斯说,“你把手枪放在衣袋里。等那个家伙进来的时候,你要用平常的语气跟他谈话,别的就交给我来应付。千万不要大惊小怪,以免打草惊蛇。”福尔摩斯叮嘱道。
我看了一下我的表说:“现在晚上八点钟了。”
“是啊,或许几分钟内他就到了。把门打开一点……行了,把钥匙插在上边。谢谢你!这是我昨天在书摊上偶然买到的一本珍奇的古书,书名叫《论各民族的法律》,是用拉丁文写的,一六四二年由比利时列日出版。当这本棕色皮面的小书出版的时候,查理士的脑袋还牢靠地长在他的脖子上呢。”
“印刷人是谁?”
“是菲利起·德克罗伊,不知道是个怎样的人物。书的扉页上写着‘古列米·怀特藏书’,墨水早已褪了色。也不知道威廉·怀特是什么人,也许是一位十七世纪实证主义的法学家,所以连他的书法都带着一种法学家的风格呢——我想,那个人来了。”福尔摩斯突然转移话题说。
他说到这里,门铃突然大声地响了起来。福尔摩斯轻轻地站了起来,把他的椅子向房门口移动了一下。我们听到女仆走过门廊,接着打开门闩的声音。
“华生医生住在这里吗?”一个语气粗鲁但发音很清晰的人问道。我们没有听到仆人是如何回答的,只听见大门又关上了,有人上楼来了。他的脚步声慢吞吞的,像是拖着步子在走。我的朋友侧耳听着,脸上显出惊奇的神情。脚步声沿着过道缓慢地过来了,接着就听见轻微的叩门声。
“请进。”我高声应道。
应声进来的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个凶神恶煞的男人,却是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婆。她蹒跚地走进房来。她进来后,被屋内的灯光猛地一照,像是被照了眼。她行过礼后,就站在那儿,用昏的老眼瞧着我们,因痉挛颤抖着的手指不停地在衣袋里摸索着。我看了我的伙伴一眼,只见他显得闷闷不乐,我就只好装出一副泰然自若的神态来。
老太婆掏出一张晚报,用手指着我们登的那个广告说:“我是为这件事来的,先生们,”说着,她又深深地施了一个礼,“广告上说,有人在布瑞克斯顿路捡到一枚结婚金戒指。这是我女儿赛莉的,她是去年这个时候才结的婚,她的丈夫在一条英国船上当会计。如果他回来时发现她的戒指不见了,谁知道他会有什么反应呢。我真是不敢想象呀。他这个人,平常性子就急,要喝了点酒以后,就更加暴躁了。对不起,是这样的,昨天晚上她去看马戏,是和——”
“这是她的戒指吗?”我打断道。
老太婆叫了起来:“谢天谢地!赛莉今天晚上可要开心死了,这正是她丢失的那枚戒指。”
我拿起一支铅笔问道:“您住在哪儿?”
“宏兹迪池区,邓肯街13号。离这里很远呢。”
福尔摩斯突然插话说:“布瑞克斯顿路并不在宏兹迪池区和什么马戏团之间呀。”
老太婆转过脸去,她用一双小且红的眼睛锐利地看了福尔摩斯一下,说道:“那位先生刚才是在问我的住址。赛莉住在培克罕区,梅菲尔德公寓3号。”
“你的姓是?”
“我姓索叶,我的女儿姓丹尼斯,她的丈夫叫汤姆·丹尼斯。他在船上真是一个又漂亮又正直的小伙子,是公司里很不错的会计,可是一上岸,他又玩女人,又喝酒——”
“这是你的戒指,索叶太太,”我遵照我伙伴的暗示打断了她的话,“这枚戒指显然是你女儿的。我很高兴,现在终于物归原主了。”
这个老太婆嘟嘟囔囔地说了一堆千恩万谢的话以后,把戒指包好放入衣袋,然后蹒跚地走下楼去。她刚出房门,福尔摩斯立刻站起来,跑进他的屋里去。几秒钟以后,他走了出来,已经穿上大衣,系好围巾。福尔摩斯匆忙地说:“我要跟着她。她一定是个同党,她会把我带到凶犯那里去的。你别睡,等着我。”老太婆出去时大门刚刚砰的一声关好,福尔摩斯就下了楼。我向窗子外看去,只见那个老太婆有气无力地在马路上走着,福尔摩斯则尾随其后。这时,我心里想:福尔摩斯的全部推测假如正确的话,他现在就要直捣虎穴了。其实他用不着要求我等他,因为在我没有听到他此次冒险的结果前,睡觉对我而言是绝不可能的事。
福尔摩斯出门的时候快晚上九点了,我不知道他要去多久,只好呆坐在房里抽着烟斗,翻阅一本昂利·穆尔杰的《波亥米传》。晚上十点钟后,我听见女佣人回房去睡觉的脚步声。晚上十一点钟,房东太太沉重的脚步声在房门前响起,她也是回房去睡觉的。将近晚上十二点钟,我终于听到福尔摩斯用钥匙打开大门上弹簧锁的声音。他一进入房间,我就从他的脸上看出他并没有成功。高兴还是懊恼,似乎一直在他的心里在过招着。不一会儿,高兴战胜了懊恼,福尔摩斯忽然放声大笑起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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