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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血字的研究(5)
“天哪,确实是那样,先生!”他说,“可是您怎么会知道的?天晓得!是这样的,当我走到门口的时候,我突然觉得太孤单、太冷清了,我想最好还是找个人和我一起进去。我倒不怕人世上的什么东西,我当时忽然想到,也许就是那个得了伤寒病死的人,也许正是他在检查那个要了他的性命的阴沟呢。这样一想,吓得我转身就走,重新回到大门口,并去看看是不是望得见摩契的提灯。可是我连他的影子也没瞧见,更别提能见到别的人了。”
“街上一个人也没有吗?”
“一个人也没有,先生,连条狗都没有。于是我只好鼓起勇气又走了回去,并把门推开。里面静悄悄的,于是我就走进了那间有灯光的屋子里去。只见壁炉台上点着一支蜡烛,那是一支红蜡烛,烛光摇摆不定,烛光下只见--”
“好了,你所看见的情况我都知道了。你在屋中走了几圈,并且在死尸旁边跪了下来,接着又走过去推推厨房的门,后来--”
约翰·栾斯听到这里,突然跳了起来,他的脸上充满了惊恐,眼中露出怀疑的神色。他大声说道:“难道当时你躲在什么地方,把当时的情景看得如此一清二楚?我想,这些事都是你不应该知道的。”
福尔摩斯笑了起来,他拿出他的名片,隔着桌子丢给了这位警察看。“可别把我当做凶手逮捕起来,”他说,“我只是一条猎犬而不是狼。这一点葛莱森和雷斯垂德先生可以证明。那么,请接着讲下去。之后你又做了些什么呢?”
栾斯重新坐了下来,但是脸上狐疑的神情还没消除,“我走到大门口,吹起警笛,摩契和另外两个警察马上应声而来。”
“当时街上什么人都没有吗?”福尔摩斯又问。
“是呀,凡是正经点的人都回家了。”栾斯肯定地回答道。
“这是什么意思?”福尔摩斯追问道。
警察笑了笑,接着说:“我这辈子见过的醉汉可多了,可是从来没有见过像那个家伙那样烂醉如泥的。我出来的时候,他正站在门口,身子靠在栏杆上,正放开嗓门大声唱着考棱班唱的那段小调或是这一类的歌。他站都站不稳了,真没办法。”
“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福尔摩斯问道。
福尔摩斯这样一打岔,约翰·栾斯好像有些不高兴。他说:“他倒是一个少见的醉鬼。如果我们当时不那么忙的话,肯定要把他送到警察局去呢。”
“他的脸,他的衣服,你注意到没有?”福尔摩斯忍不住又插嘴问道。
“我想当时我确实注意到了,因为我和摩契还去搀扶过他。他是一个高个子,红脸,下边一圈长着——”
“这就够了。”福尔摩斯大声打断道,“后来他又怎么样了?”
“我们当时太忙啦,哪有工夫去管他?”他说。
接着这位警察又颇为不满地说:“我敢打赌,他准认得回家的路。”
“他穿的是什么样的衣服?”福尔摩斯继续问道。
“一件棕色外衣。”警察肯定地说。
“手里有没有拿着马鞭?”福尔摩斯寻根究底起来。
“马鞭子?没有。”警察想了一下回答道。
“他一定把它丢下了,”我的伙伴嘟囔着说,“后来你看见或者听见有马车过去吗?”
“没有。”警察说。
“这半镑金币给你,”我的同伴说着站起了身子,他戴上帽子,“栾斯,我恐怕你在警队里永远不会高升了。你的那个脑袋不光是个装饰,也该有点用处才行。昨晚你本来可以捞个警长什么干的。昨晚你遇见的那个人,就是这件神秘案子的线索,现在我们就去找他。这会儿再争论什么也没有用处了。我告诉你,事实就是这样。走吧,医生。”
说着我们就一起出来寻找我们的马车,留下那个警察还站在那里半信半疑,但是他显然觉得不安了。
我们坐着车子回家的时候,福尔摩斯感叹地说:“这个大傻瓜!想想看,碰上这么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他却让它白白过去了。”
“我还糊涂哩。当然,这个警察所形容的那个人和你想象中的那个人的情况正好一样,但是他干吗要再回来呢?这不像罪犯应有的行为吧。”
“戒指,先生,戒指,他回来就是为了这个东西。我们要是没有别的方法可以捉住他,就可以拿这个戒指当做钓饵,让他上钩。我一定会捉住他的,医生--我敢和你下二比一的赌注打这个赌,我一定可以逮住他的。这一切我倒还要感谢你呢。要不是你,我还不会去呢,那么我就要失掉这个从来没遇到过的研究机会了。咱们把它叫做‘血字的研究’吧?咱们不妨使用一些美丽的辞藻。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咱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找到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好了,咱们先去吃饭,然后再去听诺尔曼·聂鲁达的音乐演奏。她的指法和弓法简直妙极了。她演奏肖邦的那段什么小曲真是妙极了:特拉--拉--拉--利拉——利拉——莱。”
这位非官方侦探靠在马车上像只云雀似的唱个不停起来,而我在默默沉思着,看来人类的头脑真是无所不能啊。
五 广告引来了不速之客
上午忙碌了一阵,我的身体实在有点吃不消,因此到了下午我就感到疲倦至极了。福尔摩斯去听音乐会后,我躺在沙发上,想睡上两个小时,可是却怎么都睡不着。之前发生的种种情况让我的心情非常激动,我的脑子里充满了许许多多稀奇古怪的想法和猜测。只要我合上眼睛,那个被害者歪扭得像猴子脸似的面貌就呈现在我眼前。它给我的印象是十分丑恶。对于把一个这样长相的人从世上除掉的那个凶手,我除了对他充满感激之情外,很难再有其他的感觉。如果相貌真的可以代表一个人的罪恶的话,那一定就是像这位克利夫兰城的伊瑙克·锥伯的尊容了。即便如此,我认为还是应当公平处理问题。在法律上,被害人的罪行并不能抵消凶手的罪。
我的伙伴推测说这个人是中毒而死的,我越想越觉得这个推测很不寻常。我记得福尔摩斯专门闻过死者的嘴唇,我确信他一定是已经发现了某种事物,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想法。况且,尸体上既没有伤痕,又没有被勒过的痕迹,如果说不是中毒而死,那么又是什么原因致死的呢?但是,又如何解释地板上大摊的血迹呢?而屋里既没有发现扭打过的痕迹,也找不到死者用来击伤对方的凶器。这一类问题如果得不到解答,我觉得不管是福尔摩斯还是我自己,想要安睡可不是件容易的事。福尔摩斯的那种镇静而又充满自信的神态,让我深信他对于整个案件早有见解。虽然他的想法究竟是怎样的,我一时还不能猜出来。
福尔摩斯回来得很晚。我坚信,他绝不可能为了听音乐会而回来这么晚。他回来的时候,晚饭早已经在桌上了。
“今天的音乐真是太好了。”福尔摩斯说着坐了下来,“你记得达尔文对于音乐的见解吗?他认为,远在人类有说话的能力以前,就有了创造音乐和欣赏音乐的能力了。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无来由地容易受到音乐感染的缘故。在咱们心灵的深处,也许对于世界混沌时期的场景,还遗留着一些模糊不清的记忆。”
我说:“这种见解似乎过于广泛了。”
福尔摩斯说:“一个人如果要想描述大自然,那么他的想象力能涉及的领域就必须像大自然一样广阔……怎么了?我感觉你今天跟平时不大一样呀。布瑞克斯顿路的案子把你弄得心神不宁了吧?”
我说:“说老实话,这个案子确实让我心神不宁。经过阿富汗那段经历后,我本应该锻炼得坚强些的。在迈旺德战役中,我曾亲眼见到自己的伙伴们血肉横飞,但当时我并没有感到害怕。”
“这一点我能够理解。这件案子确实存在一些神秘莫测的地方,容易引起想象。如果没有想象,恐惧也就不存在了。你看过晚报了吗?”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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