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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佛利山庄。
当大卫驾驶著那辆租来的、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福特轿车,缓缓驶入这片传说中的富人区时,他感觉自己像是开著一艘小渔船,误入了一片由无数豪华邮轮组成的庞大舰队。
道路两旁,是修剪得如同艺术品般的热带植物,和一栋栋隱藏在高大树木与精致围墙后的,宛如宫殿般的豪宅。
这里的空气,似乎都瀰漫著一股金钱的味道。
“我们……我们真的要来这里?”大卫握著方向盘的手,因为紧张而渗出了汗。他感觉自己的每一次呼吸,都在消耗著这里的昂贵氧气。
“放鬆,大卫。”林布凌瘫在副驾驶上,身体的酸痛让他连抬起眼皮都觉得费力,“我们不是来抢银行的,我们是来送外卖的。”
“可这是沙克·奥尼尔的家!”大卫的声音都有些变调,“nba歷史上最具统治力的中锋!三届总决赛mvp!身家上亿的超级巨星!我们现在要去他的厨房里做饭!这听起来就像一个三流喜剧电影的蹩脚开头!”
林布凌没有说话,只是指了指导航上的地址。
最终,福特轿车在一扇巨大而华丽的雕花铁门前,停了下来。
铁门之后,是一座占地面积大到夸张的白色庄园。喷泉,草坪,游泳池……所有关於“豪宅”的想像,在这里都变成了现实。
铁门旁边的墙壁上,镶嵌著一个篮球形状的门铃。
大卫深吸一口气,颤抖著按下了门铃。
门铃没有发出“叮咚”声,而是响起了一段奥尼尔亲自录製的蹩脚rap:“yo!谁在按我的门铃?最好带著汉堡和可乐!不然大鯊鱼就要发火!”
林布凌和大卫面面相覷。
片刻之后,对讲机里传来一个懒洋洋的声音:“谁啊?”
“您好,我们是……林布凌,和沙克先生约好了的。”大卫结结巴巴的说。
“哦,那个中国小子。”对讲机那头沉默了几秒,“进来吧。”
巨大的铁门,缓缓的,悄无声息的向两侧滑开。
大卫感觉自己,正在驶入一个巨龙的巢穴。
当他们把车停在主建筑前时,一个和奥尼尔有几分神似的黑人壮汉,从里面走了出来。他穿著一件印著“shaq fu”游戏logo的t恤。
“我是沙克的表弟,肯尼。”壮汉言简意賅,“沙克还在健身房,让我先带你们去厨房。”
肯尼领著两人走进豪宅。
林布凌感觉自己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
客厅里,摆放著一个真人大小的超人模型,身上还被套上了一件奥尼尔的34號球衣。墙上掛著的,不是什么名家画作,而是一张张奥尼尔自己灌篮、搞怪、以及和他那些明星朋友的合影。
整个房子的装修风格,突出一个字——大。
巨大的沙发,巨大的电视,巨大的餐桌。
一切都是为了那个巨大的主人,量身定製的。
“厨房在那边。”肯尼指了指一个方向,“沙克说,你们可以隨意使用。不过,別把他的房子给点了。”
说完,他便自顾自的,坐在沙发上,拿起游戏手柄,玩起了nba live 2003。
林布凌和大卫提著大包小包的食材,走进了那间传说中的“鯊鱼厨房”。
厨房的面积,比林布凌在麻萨诸塞州的整个臥室还要大。双开门的超大冰箱,可以举办烧烤派对的中岛台,以及一整面墙的,各种各样林布凌见都没见过的厨具。
但林布凌只是扫了一眼,眉头就皱了起来。
这里有顶级的烤箱,有精准控温的分子料理机,却没有一样东西。
一口中式炒锅。
“没有锅?”林布凌喃喃自语。
水煮鱼这道菜,最后的灵魂,就在於那滚烫的热油,浇在干辣椒和花椒上时,瞬间激发出的那股麻辣香气。
而这个过程,必须用中式炒锅才能完美实现。
用这里的平底锅?那做出来的不是水煮鱼,是番茄煮鱼。
“怎么办?”大卫紧张的问,“要不……我们现在去唐人街买一个?”
林布凌摇了摇头,看了一眼时间,已经六点半了。
来不及了。
他环顾四周,目光最后落在了角落里一个用来煮意面的,深底不锈钢汤锅上。
只能用这个,来赌一把了。
林布凌挽起袖子,將所有的食材,一样样的摆放在中岛台上。
在那一刻,他整个人的气场,都变了。
不再是那个在球场上被撞得东倒西歪的菜鸟。
也不再是那个因为身体酸痛,走路都像老头子的伤员。
他的眼神变得专注,动作变得沉稳。
厨房,就是他的斯台普斯中心。
他先是將豆芽和青菜焯水,铺在一个巨大的,足以用来当脸盆的玻璃碗底。
然后,起锅烧油,放入郫县豆瓣酱和各种香料,慢慢的炒出红油。
一股浓郁的,带著酱香和辛辣的复合香气,开始在厨房里瀰漫。
正在客厅里打游戏的肯尼,忍不住吸了吸鼻子,朝厨房这边看了一眼。
炒好料之后,加水烧开,然后將之前醃製好的鱼片,一片片的,滑入沸腾的红色汤汁中。
鱼片在滚烫的汤里,瞬间由晶莹剔透,变成了诱人的雪白。
十几秒后,林布凌立刻关火,將鱼片和汤汁,一同倒入铺好蔬菜的大碗中。
最关键的一步,要来了。
他將之前在自己公寓里,焙香並捣碎的,那一大包干辣椒麵和花椒麵,毫不吝嗇的,厚厚的,均匀的铺在了鱼片之上。
那红色的“小山”,看起来就充满了危险的气息。
大卫在一旁看得心惊胆战,他感觉林布凌不是在做菜,而是在进行某种神秘的,充满了火焰和爆炸风险的化学实验。
林布凌洗乾净那个不锈钢汤锅,擦乾,倒入了足足半锅的菜籽油。
他將火开到最大。
油温,在迅速的升高。
就在这时,“咚咚咚”的脚步声再次响起。
奥尼尔结束了他的训练,穿著一身被汗水浸透的背心短裤,像一辆坦克般,走进了厨房。
“嘿,小傢伙!我闻到了香味!这就是你说的那个……水煮……什么玩意儿吗?”他看到那一大碗红彤彤的鱼,眼睛瞬间就亮了。
“还没完。”林布凌头也不回的说,“最精彩的部分,马上开始。”
他看著锅里的油,开始冒出青烟。
就是现在!
林布凌关掉火,然后,端起那滚烫的,重达十几斤的热油锅,毫不犹豫的,朝著那碗铺满了辣椒和花椒的鱼片,猛地浇了下去!
“滋啦——”
一声如同爆竹般的炸响,在厨房里猛然响起!
一股混合了辣椒的焦香、花椒的麻香、以及鱼肉鲜香的,极具侵略性的,浓烈到近乎於暴力的香气,瞬间爆炸开来!
那香气,像一只无形的大手,瞬间攫住了在场所有人的嗅觉神经!
“咳咳咳!”
奥尼尔和大卫,被这股突如其来的气味,呛得连连后退,眼泪都流了出来。
但这气味,虽然呛人,却带著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魔力。
奥尼尔一边咳嗽,一边拼命的吸著鼻子,他感觉自己体內的馋虫,像被这股热油点燃了一样,疯狂的叫囂著。
“我的上帝……这是什么味道?”奥尼尔看著那碗还在“滋啦”作响,冒著白烟的“艺术品”,口水已经开始不受控制的分泌。
他第一次感觉,自己那三百多磅的身体,是如此的飢饿。
“水煮鱼。”林布凌放下锅,脸上露出了一丝属於胜利者的微笑,“可以吃了。”
奥尼尔迫不及待的,从抽屉里,拿出了一个堪比铁铲的巨大汤勺,和一个比脸还大的碗。
他甚至没有坐到餐桌上,就站在中岛台旁边,舀了一大勺,连鱼带汤,盛进了自己的碗里。
雪白的鱼片上,掛著红亮的汤汁,还沾著焦香的辣椒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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