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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种莎拉从未闻过的,充满活力的,让人垂涎欲滴的味道。
就在这时,地下室传来的贝斯声戛然而止。
一阵咚咚咚的上楼声传来,鲍勃像一只大型警犬,循著味道衝进了厨房。
“哦,上帝啊,这是什么味道?莎拉,你背著我偷偷学了什么新魔法吗?”他使劲的嗅著空气,一脸陶醉。
他的目光最终落在了林布凌和那口锅上。
林布凌没有理会他们,专注的进行著最后的步骤。他將炒好的鸡蛋倒回锅中,与番茄完美的融合在一起,撒上盐,翻炒均匀,出锅。
一盘红黄相间,热气腾腾,闪烁著诱人光泽的番茄炒蛋,诞生了。
紧接著,他又用剩下的油和蛋液,炒了一大盘粒粒分明的蛋炒饭。
当两盘“艺术品”被端上餐桌时,鲍勃和莎拉看著自己碗里那堆惨不忍睹的麦片,第一次对自己的厨艺產生了深刻的怀疑。
“这是……给我们的?”鲍勃指著番茄炒蛋,不確定的问。
林布凌点了点头,用不太流利的英文说:“china food. tomato… scrambled eggs.”
鲍勃拿起叉子,抱著一种尝禁果般的心情,叉起一小块番茄和鸡蛋,小心的放进嘴里。
下一秒。
他的眼睛猛的瞪大了。
番茄的酸甜汁水在口腔中爆开,混合著鸡蛋的嫩滑和油的香气,像一道温柔的闪电,瞬间击中了他的味蕾。
那感觉……
鲍勃闭上了眼睛。
那感觉就像是平克·弗洛伊德的吉他solo,在你的舌尖上演奏了一曲《comfortably numb》,迷幻,绚烂,又带著直击灵魂的感动。
“oh…my…god…”他发出了满足的呻吟。
莎拉也被鲍勃的反应勾起了好奇心,她尝了一口蛋炒饭。
米饭粒粒分明,又香又韧,每一粒都均匀的裹著金黄的蛋液和酱油的咸香。简单,却好吃到让人想哭。
夫妻俩对视一眼,都在对方眼中看到了震惊和狂喜。
然后,他们扔掉了勺子,拿起了叉子,像两头饿了一个冬天的狼,朝著那两盘中餐发起了猛攻。
再也没有人说话。
餐厅里只剩下叉子和盘子碰撞的清脆声,以及两人心满意足的咀嚼声。
林布凌坐在对面,看著他们风捲残云的样子,心里涌起一股暖流。
那是在歷史课上被全班嘲笑,在食堂里形单影只时都未曾有过的,一种被接纳的,被认可的满足感。
不到十分钟,两个盘子就被清扫得乾乾净净,比莎拉洗过的还乾净。
鲍勃打了一个响亮的饱嗝,摸著自己滚圆的肚子,走到林布凌身边,用力的拍著他的肩膀。
“林!我的好小子!”他郑重的宣布,“从今天起,你,就是这个家的『kitchen god』!厨房之神!”
“以后,家里的厨房,归你管了!”
从那天起,林布凌的生活质量发生了质的飞跃。
他彻底掌握了家里的“厨房大权”。
莎拉成了他的忠实粉丝和採购员,她兴奋的开车载著林布凌,跑遍了波士顿所有的亚洲超市,买回了酱油,蚝油,料酒,花椒,八角……
鲍勃则成了他厨艺的头號吹鼓手。他到处炫耀自己家住著一位来自东方的“厨神”,还经常邀请他的那些摇滚老炮朋友来家里聚餐。
林布凌用一盘可乐鸡翅,一盘鱼香肉丝,就轻鬆征服了这群外表粗獷的摇滚硬汉。
在油烟和饭菜的香气里,林布凌那点可怜的思乡之情,被一点点抚平了。
他不再是那个只能吃冰冷麦片的异乡人。
在这个充满抽象艺术和重金属摇滚的奇特家庭里,他用一盘最简单的番茄炒蛋,为自己建立起了第一个,也是最坚实的后方根据地。
他终於,有了一点“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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