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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的早晨,没有刺耳的闹铃,也没有催命的摇滚乐。
林布凌是被饿醒的。
他揉著眼睛下楼,鲍勃和莎拉已经坐在餐桌前了。鲍勃在看报纸,莎拉在摆弄一束野花。
桌子中央,放著三个大碗。
碗里,是林布凌的噩梦——五顏六色的麦片圈,毫无生气的泡在冰冷的牛奶里,有些已经软烂,像一堆浮肿的尸体。
“早上好,林!”莎拉愉快的打了声招呼,“快来吃早餐,今天我特意多加了点牛奶。”
林布凌的胃抽搐了一下。
他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坐了下来,拿起勺子,感觉自己像是在服刑。
他舀起一勺塞进嘴里,那股熟悉的,甜到发腻,又带著一股纸板味道的感觉瞬间充满了口腔。
他面无表情的咀嚼著,脑海里却在放映著家乡的早餐盛况。
热气腾腾的肉包子,金黄酥脆的油条,咸香的豆腐脑,香醇的豆浆……
他想家了。
更准確的说,是想念家里的饭菜了。
艰难的咽下嘴里的东西,他感觉自己的人生一片灰暗。再这么吃下去,別说打进nba,他可能连校队试训都撑不过去,就会因为营养不良而倒下。
不行,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他放下勺子,站了起来。
“怎么了,林?不合胃口吗?”莎拉关切的问。
“no… i am full.”林布凌撒了个谎,然后指了指厨房,“can i… use the kitchen?”
“当然可以,亲爱的,隨便用。”莎拉以为他要去倒水。
林布凌走进了厨房,像是走进自己的阵地。他打开冰箱,开始巡视自己的领土。
冰箱里很空,只有几罐啤酒,半瓶快过期的番茄酱,还有一打鸡蛋和几个孤零零的番茄。
看到鸡蛋和番茄的那一刻,林布凌的眼睛亮了。
这不就是他最拿手的菜吗?
他找到了隔夜的米饭,又在储物柜的角落里翻出了一小瓶酱油和一袋盐。虽然调料简陋,但足够了。
他决定,要为自己的胃,也为这对可怜的美国夫妇,进行一场饮食革命。
正在摆弄鲜花的莎拉,好奇的朝厨房里看去。
她看到那个平日里有些靦腆安静的中国男孩,此刻像是变了个人。
他系上一条滑稽的粉色围裙,拿起菜刀。
那把在莎拉手里只能用来拍蒜的菜刀,在他手里仿佛活了过来。
“噠噠噠噠……”
一阵极富节奏感的清脆声音响起,他手起刀落,案板上的番茄瞬间被切成了大小均匀的滚刀块。
莎拉惊讶的捂住了嘴。
这刀工,比电视里的中华料理秀还要利落。
接著,林布凌拿起两个鸡蛋,在碗沿轻轻一磕,蛋液完美的分离,没有一丝蛋壳掉落。他用一双筷子,飞快的搅动著,很快,一碗金黄的蛋液就准备好了。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带著一种难以言喻的美感。
莎拉感觉自己不是在看人做饭,而是在欣赏一场精湛的表演。
林布凌点火,倒油。
油热后,金黄的蛋液“刺啦”一声滑入锅中,瞬间膨胀成一团蓬鬆的云朵。他用锅铲快速滑炒几下,在鸡蛋最嫩的时候盛出。
然后,他再次倒油,放入番茄块翻炒。
很快,番茄的酸甜香气就开始在空气中瀰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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