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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生老病死,信爷离世
这盏昏黄的油灯,把朱家这间並不宽敞的小屋映照得半明半暗。
外头的鞭炮声稀疏了些,已是深夜,热闹劲儿正一点点退去,留给这世道原本的淒清。
炕桌上,那三个从井底起出来的木盒一字排开,盖子都揭了。
朱信爷那双枯瘦的手,正颤巍巍地捧著那枚碧绿的玉扳指。
他那双平日里总是半眯著、透著股子混不吝劲儿的老眼,此刻却亮得惊人,像是要把这辈子的精气神都聚在这一眼上。
“五儿,你离近了瞅。”
朱信爷把那扳指往灯火边上凑了凑,声音沙哑,却透著股子珍重:“看见这上头的血沁没?不是那种用狗血煮出来的做旧货,这是正经在土里埋了不下三百年,地气、贵气、
死气、尸气还有那死人临死前一口心头血激出来的红。”
秦庚凑过去,果然见那碧绿通透的玉质里,隱隱有著几丝如云雾般的暗红,极妖异,也极贵气。
“这东西,叫云纹翡翠扳指。”
朱信爷摩挲著那温润的玉面,低声道:“这可不是寻常物件。是从前朝一个大墓里出来的,据说是前朝末年,亲王戴过的。”
“后来那亲王死了,这东西也就跟著下了地。几十年前,有帮子胆大包天的土夫子把那斗给倒了,这东西才流落到了市面上,让我捡了漏。”
“这几年,洋人也好,那些个叛军也好,白莲教也罢,都在暗地里找这种带前朝龙气”的老物件。”
秦庚点了点头,目光沉静:“这是个烫手山芋。”
“对,烫手。”
“不烫手还不玩呢。”
朱信爷嘿嘿一笑,把扳指小心翼翼地放回盒子里,又拿起了那个满是铜绿的小鼎。
这鼎只有巴掌大小,三足两耳,造型古朴得有些过分,不想是近代的东西,倒像是从那画本里的上古时候传下来的。
“这玩意儿,我也看不透。”
朱信爷敲了敲那鼎身,发出一声沉闷的嗡鸣:“但这做工,绝不是凡品。你看这上头的铭文,不是篆字,也不是甲骨,倒像是道士画的符。”
“早年间,有个游方的老道士,不知道怎么闻著味儿了,死活要用三本道藏跟我换这东西。那老道眼神不正,我没换。”
“我琢磨著,这东西怕是跟道门有些渊源,或许是什么炼丹的炉子,又或许是什么祭祀的礼器。反正,比那扳指还要邪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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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庚看著那小鼎,他本能地感觉到这小鼎上似乎縈绕著一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气场,让他体內的气血流动都微微滯涩了一瞬。
最后,朱信爷的手落在了那个青铜莲花底座上。
这底座沉甸甸的,莲花瓣层层叠叠,雕工极精细,每一片花瓣的脉络都清晰可见,只可惜中间缺了一瓣最大的,像是被人硬生生掰断了,留下一个丑陋的断茬,显得极不协调。
看著这东西,朱信爷的眼神变得有些恍,像是透过这青铜疙瘩,看到了很久很久以前的岁月。
“这第三样,不值钱,但对朱家来说,却是最重的。”
朱信爷嘆了口气,从怀里摸出那杆老旱菸袋,却没点火,只是在手里捏著。
“五儿,信爷我现在就是个落魄的孤老头子。”
“可往上数七八代,在前朝还没亡、大新朝刚立的那会儿,咱祖上也是赫赫有名的人物。”
秦庚没插话,静静地听著。
“五儿,我也没几天活头了,有些老皇历,跟你嘮叨嘮叨。”
“信爷我祖上,有个叫朱仲海的。”
说到这个名字,朱信爷道:“那是当时名震南北的风水大师,手里握著寻龙尺”,那是能定一国气运的人物。”
“当年大前朝被大新朝灭了,这天下易主,龙脉更迭。”
“当时的皇帝老儿,那是三顾茅庐,也可能是威逼利诱,总之把朱仲海请出山,让他带著一帮子人,游歷天下,堪舆风水,最终就在津门重立了龙脉。”
朱信爷指了指那个青铜莲花座:“据说,这就是当年定龙脉用的法器之一,叫锁龙台”。原本上面应该还有颗莲花瓣,或者是別的什么,但这玩意儿传到我爹手里的时候,就剩下这么个底座了,还缺了一块。”
说到这,朱信爷突然自嘲地笑了笑,眼里的光彩淡了下去,重新变回了那个混跡市井的糟老头子。
“不过啊,这也都是老辈人吹牛皮的话。”
“要是咱们祖上真有这通天的本事,还帮皇家定过龙脉,那咱们朱家现在的下场只有两个。”
朱信爷伸出两根枯瘦的手指头:“要么,为了守住这龙脉的秘密,早就被皇家给灭了满门,鸡犬不留;要么,那就是泼天的富贵,世袭罔替的官身,风风光光。”
“哪能沦落至此?到了我这一辈,还要靠自己混出个本事吃饭,还要靠你个没血缘的后生养老送终?”
“所以啊,这多半是祖上哪个好面子的,为了往脸上贴金编出来的瞎话。”
朱信爷摆了摆手,一脸的无所谓:“你就当个乐子听听就好了,別当真。”
秦庚听著,目光却在那莲花底座上停留了许久。
贗品?
未必。
这世上的事,真真假假,谁又能说得清?
在秦庚眼里,这东西的价值,不在於它是真龙脉法器还是贗品,而在於它是信爷的“念想”。
“信爷。”
秦庚开口,声音沉稳:“不管它是真是假,既然是祖上传下来的,那就是朱家的根。
您没儿女,那我就替您守著。只要我在,这东西就不会传不下去。”
朱信爷闻言,手猛地一抖。
他抬起头,定定地看著秦庚。
眼前这个年轻人,身形挺拔,眼神坚毅,虽然也是在底层泥潭里打滚,但身上那股子气度,却已经有了大家风范。
“好————好孩子。”
朱信爷眼圈红了,连连点头:“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
他挨个把那些宝贝又摸了一遍,那动作轻柔。
朱信爷看的不是钱。
若是为了钱,他拿出一件去当铺,能换半辈子的荣华富贵。
他守的是一份传承,是一份“玩主”的心气儿。
在秦庚的视野里,朱信爷此刻的状態很特殊。
对物件痴迷,对工艺讚嘆,对歷史掌故如数家珍。
这是一种“入神”。
只可惜,时不我待,命不由人。
“行了,看够了,心事也了了。”
朱信爷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像是卸下了千斤重担,把盒子盖一一合上,往秦庚面前一推。
“放回去吧。”
“这东西,见不得光。以后你想出手,自己看著办。这乱世里,手里有点硬通货,关键时刻能救命。”
“但是有一条,那是死规矩。”
朱信爷沉声道:“不管穷到什么份上,哪怕是去要饭,去啃树皮,这东西,绝对不能卖给洋人!”
“咱们老祖宗留下的这点念想,要是流到那帮黄毛鬼子手里,那咱们死了都没脸见列祖列宗!那是要被戳脊梁骨的!”
“您放心。”
秦庚站起身,郑重其事地承诺:“我要是把这东西给了洋人,让我秦庚天打五雷轰,死无葬身之地。”
“成,去吧。”
朱信爷挥了挥手,显得有些疲惫了。
秦庚没再多言,找来油布,將三个盒子重新包裹得严严实实,背在身上。
屋外寒风呼啸,屋內炉火温暖。
秦庚推门而出,再次跳入那冰冷的井水之中。
一来一回,轻车熟路。
待他一身水汽蒸腾地回到屋里时,朱信爷已经躺下了。
老人侧著身子,蜷缩在被窝里,呼吸有些微弱,但嘴角却掛著一丝满足的笑意。
秦庚没敢惊动他,只是轻手轻脚地把炉子里的火又添旺了些,然后盘膝坐在外间的地上,闭目养神,开始运转体內的气血。
这一夜,秦庚没怎么睡。
秦庚能感觉到,里屋老人的呼吸声越来越轻,越来越慢,像是一盏即將耗尽灯油的油灯,火苗子在风中摇曳,隨时都会熄灭。
但他什么也做不了。
这是命数,也是寿终。
次日清晨。
天边刚泛起鱼肚白,第一缕晨光透过窗纸洒进屋里。
秦庚缓缓收功,吐出一口浊气。
他站起身,走到里屋。
炉子里的火还没烧尽,但人的命却已经烧尽了。
朱信爷依旧保持著昨晚的姿势,侧身躺著,神態安详,就像是还在熟睡。
但那胸口,已经不再起伏。
秦庚站在炕边,静静地看著这位把他从底层拉扯一把、教他规矩、传他经验的老人。
没有撕心裂肺的哭喊,也没有呼天抢地的悲痛。
秦庚只是觉得心里像是空了一块,堵得慌,又像是有什么东西沉甸甸地压了下来。
“信爷,走好。”
秦庚低声说了一句,声音有些乾涩。
他缓缓跪在地上,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响头。
这三个头,磕得极重,额头撞击地面的声音在寂静的屋里迴荡。
站起身来,秦庚环顾四周,沉默了半晌。
这事儿他虽然有心理准备,但真到了眼前,还是觉得有些手足无措。
他没经歷过这种至亲离世的场面。
按照规矩,这个时候该干什么?
报丧?停灵?买寿衣?定棺材?
白事的习俗,小孩子都是在父辈们一次次失去至亲、操办丧事的时候,耳濡目染出来的。
真轮到小辈们处理父辈丧事的时候,宗族之內也会有老人提点教导,帮忙处理,怎么报丧,怎么穿孝,怎么停灵,那都有一套严丝合缝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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