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到章节错误,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稍后尝试刷新。

刑术道:“也好,其实我也想让你们先回去。”

“刑术,你过来,我们有事单独和你聊聊。”陈泰东起身,与郑苍穹一起背着手走向湖畔。刑术起身跟了过去,其他人留在原地,远远地注视着三人。

郑苍穹从地上捡了一块小石头,扔进湖中,陈泰东只是背着手站在那儿,也不说话,刑术安静地在那儿等待着。

“刑术,师父问你,我刚才扔下去的那块石头,现在叫你跳进湖中,潜水捡回来,你认为可能吗?”郑苍穹转身看着刑术,“别想太多,用直觉回答我。”

刑术点头:“可能。”

“你错了,不可能。”陈泰东看着刑术道,“你用直觉去判断这件事,原本就是错误的,你师父说让你用直觉回答,这就是个陷阱,因为你不知道那块石头是什么模样,也不知道这个湖底有什么危险,更不知道他到底扔没扔。”

陈泰东说完,郑苍穹将手摊开递过去,刑术看见他手中有一块石头。

刑术摇头:“我有些糊涂了。”

郑苍穹道:“你是应该糊涂,你糊涂就对了,因为除了我没有人知道,我刚才扔出去的石头,到底是不是我要你找的那一块。也许我扔出去的就不是石头,你明白我想说什么了吗?”

刑术想了想道:“重要的不是石头,也不是湖,是你,只有从你那儿才能得到答案,对吗?”

郑苍穹将石头放在刑术的手中:“你拜我为师的那天,我就告诉过你,凡事都要多个心眼。你出师入行的那一天,我还教过你,不管是谁,不管这个人你多信任,你都不能百分之百地相信他,即便是你自己,你都得不断地去审视,否则的话,一个不小心,你自己就会骗了你自己。”

陈泰东将刑术的那个天香木所制的手掌还给他:“一天是逐货师,一辈子都是。但你要搞清楚的是,什么样的东西才能叫作奇货,不仅仅是那种珍贵的宝贝,一颗石头,一根草,都有可能是,话说到此,你自己斟酌吧。”

刑术低头看着双手中的石头和天香木手掌,陷入了沉思。

远处,马菲用关切的眼神看着刑术,内心很是不安。

当晚,众人在湖畔宿营,点起篝火,聊着第二天的计划,听托尔烈说起那只名叫“魂烙”的狼牧,而郑苍穹和陈泰东却对这个话题完全不感兴趣,两个老人离开了营地,迎着寒风,沿着湖畔朝着远处走去。

“泰东,你认为天底下还有江湖规矩吗?”郑苍穹开口问道,目光看向黑漆漆的湖面,虽然他看不到,却能听到波浪拍打着湖岸的声音。

陈泰东驻足停下:“当初为什么要有人设立所谓的江湖规矩?那就是因为有人会不守规矩,但是即便设立了规矩,还是有人会去破坏,当你的敌人破坏了规矩,你还想用规矩来制约他的时候,你就已经输了……我在监狱这么多年,每天看报纸、看新闻,都会觉得自己的生命在一丝丝流逝,也感觉到自己离外面的世界越来越遥远,我们迟早都会被淘汰,刑术他们也迟早会被下一代淘汰,这是定律。所以,我们能做的,就和普通的父母一样,尽全力为他们铺好路,让他们不要像我们一样走得太辛苦。”

郑苍穹微微点头:“如果幕后黑手真的是那个人,我们要将他交给警方吗?如果交出去,我们这个行当中就再也没有秘密了。”

“每一个行业都有自己的秘密,如果每一个行业都像我们一样保守,这个世界就不会进步,试想一下,如果当年发现炼铁的人,把这个技能据为己有,死也不传授给其他人,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陈泰东看着郑苍穹道,“如果第一个发现草药可以治病的人,不告诉其他人,这个世界又会变成什么样?说白了,我们死死捏着行业的秘密,说到底,也是为了自身的利益。再者,就算这些秘密曝光,那又如何?天底下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成为逐货师的,干这一行,要求的不是身体要有多强壮,要求的是自己的内心要无比强大,千年来,得了失心疯的逐货师数不胜数。”

郑苍穹摇头:“泰东,我和你不一样,有些事情我无法说服自己,所以,我只会与警方合作一次,只此一次。但至于以后你会怎么做,我管不着,也不想管,这次之后,我再也不会离开医院了。”

陈泰东点头:“这次回去,我们哪怕是拼上这条老命,也要抓住那个幕后黑手,但是,你所设下的那个局,我觉得还有很多漏洞。”

郑苍穹道:“只要是局,就必定会有漏洞,所谓围敌必缺就是这个道理,将犯下的错误,无意中造成的漏洞,变成下一个口袋,那家伙就会一头钻进去。”

陈泰东看着远方,手心中全是汗水:“但愿如此。”

郑苍穹笑了:“但愿。”

篝火边,除了刑术,其他人都目不转睛地看着托尔烈,听他讲述着关于那只狼牧的往事,而刑术则一直看着篝火,不时将旁边的枯草一根根扔进去,看着枯草被火焰烧成灰烬。

庵古则不知道是因为什么,早早地倒头睡下,自始至终一句话都不说。

“按照过去的传统,狼首部的战士在小时候,都会养一只母的牧羊犬,在年满十岁之后,必须要靠自己的能力在草原上找到狼窝,并从中抱走一只年幼的公狼,然后将一狗一狼悉心照顾养大,等它们成年之后,让狼与狗交配,再产下狼牧。”托尔烈喝着壶中的马奶酒,“这是古传统,但因为这个过程太难了,所以,后来改成了部落当中至少要有五只狼牧,我出生的时候,这个传统基本上废了,要求变成至少要拥有一只狼牧,这样才对得起乌拉尔汗这个名称。”

连九棋问:“要同时养大一只狗和一只狼,应该不算困难吧?狼崽在很小的时候,离开了原有的生活环境,与人一起居住,与狗同吃同眠,问题应该不大吧?”

托尔烈摇头:“问题就出在这里,太久就会失去狼性,狼性会被压抑在心里,这样一来,这头狼要不就彻底变成了狗,要不就会在某一天突然发狂,甚至会攻击自己的主人。所以,在公狼成年之后,都会故意放出狗群与其厮杀,能活下来的,就可以成为狼牧的种子。”

托尔烈说到这儿,思绪又回到自己十岁那年的夏季。他被父亲卢尔烈领着,骑着一匹马来到了距离部落至少有一天路程的山下,然后卢尔烈摸了摸他的头之后,便离开了。

十岁的托尔烈知道,自己必须要在三天之内,在山上找到一处狼窝,然后从里边挑选并抱走一只狼崽,因为他的干粮只有三天,同时还得防范母狼的袭击。

好在母狼怀孕之后都会逐渐远离狼群,找个合适的地方产下狼崽,等狼崽断奶并能够自由活动之后,再带自己的孩子们返回狼群。

所以,卢尔烈必须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这件事,必须卡在狼崽断奶后和即将离开母狼窝返回狼群之间,错过了这个时间,那就只能等到明年了。

喝得微醉的托尔烈半睁着眼睛:“也不知道是天意,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我运气好极了,我根本没有费劲,就在山脚下看到了一只从狼窝中爬出来的狼崽,那只狼崽还是三眼狼,你们知道什么叫三眼狼吗?”

众人摇头,刑术终于抬眼看着托尔烈,看着托尔烈伸手指着自己的额头:“就是在狼头的这个位置,有一块白色或者金黄色的斑点,如果是白色,就是一般的三眼狼,如果是金色,那就是金眼狼。金眼狼被认为是草原的狼群霸主,成年之后,一般来说,都可以靠着自己的凶狠夺得狼群头目的地位,所以很珍贵……”

托尔烈在看到那只金眼狼崽之后,高兴得疯了,上前就抱着那只狼崽飞奔下山,拍马就往部落中赶,完全忘记了最重要的一个程序——那就是消除自己和狼崽身上的气味。

狼的嗅觉非常灵敏,特别是母狼的,一旦发现幼狼丢失,特别是金眼狼,母狼一般都会不顾一切地觅着气味去寻找。最可怕的是,母狼如果发现自己能力有限的话,将会扔下其他的幼狼,直接返回狼群,寻求支援。

所以,当托尔烈抱着金眼狼回到部落的时候,卢尔烈发现金眼狼和他都没有消除气味,于是立即下令让所有人全副武装、严阵以待。因为他很清楚,不久之后,狼群就会扑向部落,不管付出什么代价,都会抢回那只幼年的金眼狼。

(本章完)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www.74txts.com
都市言情小说相关阅读More+

狂人日记

鲁迅

小王子

(法)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著 李继宏译

法医秦明:遗忘者

法医秦明

藏天图志(民调局异闻录4)

耳东水寿

黄大仙儿

奔放的程序员

江先生,你心动了

声声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