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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是很明显的。我接着注意到她的脚,我很惊奇且很感兴趣地发现,尽管她所穿的两只靴子没有两样,但实际上却不是一对。一只靴尖上有带纹的包皮,另一只却没有。并且一只靴子上五个扣子中只扣了下面两个,而另一只则扣了第一、第三和第五个扣子。当你看见一位妇女,穿戴得很整洁,但出门时却穿着不配对的靴子,并且靴上的扣子只扣了一半,那说明她离开家时一定是非常匆忙的。”
福尔摩斯透彻的推理,经常能引起我强烈的兴趣,我问道:“还有吗?”
“我还发现她在离开家之前写过一张字条,但是这张字条是在穿戴好了之后写的。你观察到她右手套的食指那个地方破了,但是你没有注意到手套和食指都沾染了紫色墨水。可见她写得很匆忙,蘸墨水时笔插得太深了。这事一定发生在今天早晨,不然,墨迹不会仍清晰地留在手指上。这些事情虽然都很简单,但很有趣。不过我现在得回到正题上来了,华生,把报纸上寻找霍斯默·安吉尔先生的那个启事念给我听好吗?”
我把那一小块报纸凑到灯前,念道:“寻人启事:十四日早晨,一个名叫霍斯默·安吉尔的先生突然失踪。此人约五尺七寸高,体格健壮,肤色白皙,头发乌黑,头顶略秃,留有浓密的颊须和短髭,戴浅色眼镜,说话声音轻柔。失踪前身穿黑丝绒外套,黑色背心,灰呢裤,皮靴上有褐色靴套。背心上挂着一条艾伯特式金链。此人曾在莱登霍尔街的一家公司上班。若有人……”
“好了,”福尔摩斯说,“你看看那几封信,”他看了一眼,继续说,“都毫无意思。除了他引用过一次巴尔扎克的话以外,没有任何关系到霍斯默先生的线索。但是有一点很值得注意,它无疑会使你大吃一惊。”
我说:“这些信都是用打字机打的。”
“不仅如此,连签名也是打字机打的。你看信末打得工工整整的‘霍斯默·安吉尔’这几个小字,有写信日期,但是地址除了‘莱登霍尔街’外,别无其他,这是很含糊的。事实上,这个签名很说明问题并且是决定性的一点。”
“为什么?”
“我的老朋友,你难道还没看出这个签名是本案的关键之处吗?”
“我不敢说我已看出来了,也许是他预谋好了,想在一旦有人对他的悔婚行为提出起诉时借以否认是自己的签名。”
“不,这不是问题所在。我现在要写两封信,以便解决这个问题。一封给伦敦的一家公司,另一封给她的继父温迪班克先生,问他能否在明晚六点钟到这里与我们会面。我们不妨跟男亲属打打交道。好吧,华生,在那回信没来之前,我们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了,所以此时我们把这小小的问题暂时放一放。”
我有很充分的理由信任我的朋友细致的推理和过人的头脑。我知道他已经找到了问题关键,就可以胸有成竹地解决全案了。我知道他只失败过一次,就是波希米亚王和艾琳·亚德勒照片的案件。但是再想到‘四签名’那种怪事和‘血字的研究’中的很不寻常的情况时,我当初以为像这样复杂的案子他一定无法解决,没想到他却弄得清清楚楚,让我不得不佩服他的才智。
我离开我的朋友时,他仍在抽着那只黑色的陶质烟斗,我相信等我明晚再来时就能发现,他已掌握了很多线索,也可以知道玛丽·萨瑟兰小姐的新郎失踪的真相了。
第二天,我忙于治疗一个病情严重的患者,将近六点钟时才有空暇,于是我跳上一辆双轮小马车直奔贝克街,我有些担心去晚了会赶不上为结这桩奇案助一臂之力。我见到福尔摩斯时,他独自一人在家,瘦长的身子蜷缩在深陷下去的扶手椅中,正闭目养神。桌子上放着一排排烧瓶和试管,清新而刺鼻的盐酸气味说明他一整天都埋首于他酷爱的化学实验。
我边问边走进门:“那个问题已经解决了吗?”
“解决了,是硫酸氢钡。”
“不,不,我说的是那个案件。”
“你说的是那件事情,我还以为你问我刚才做实验的盐。像我昨天所说,这个案子毫无任何神秘之处,不过是一些细节略有趣而已。这案子唯一的缺憾是我担心没有哪一条法律可以惩处那个恶棍。”
“那恶人是谁呢?他为什么要抛弃萨瑟兰小姐?”
问题刚从我口中说出,福尔摩斯还没来得及回答,我们就听到楼道里响起沉重的脚步声,接着便有人敲门。
福尔摩斯说道:“来的是那女子的继父詹姆斯·温迪班克先生。他今天回信说,将于六点钟前来。请进吧!”
进来的男人三十来岁,身体结实,中等身材,肤色白皙,胡须刮得干干净净,却有一种殷勤奉承的神态,和一双狡诈的灰色眼睛。他疑惑地扫视了我们俩一眼,把那顶有光泽的圆式帽子放在旁边的架子上,微微鞠了个躬,便侧身坐在就近的椅子上。
福尔摩斯说道:“詹姆斯·温迪班克先生,我想这封打字的信是你寄来的吧,你在信中约定六点钟和我们见面,是吗?”
“是的,先生,我怕是来迟了一些,不过我身不由己啊。我很抱歉萨瑟兰小姐为了这种小事来麻烦你,我觉得这种事情还是不要让别人知道为好。她来找你们,我是不赞成的。你们也已看到了,她是个易发脾气又容易冲动的女人,当她决定要做什么事,绝不会受人阻止的。当然我对你们倒是不太介意,因为你们并不和警察联系,不过让这种家庭的烦恼传扬到社会上去却也不是令人高兴的事。况且,我觉得我们研究这事是徒劳无益的,因为你又怎样去找霍斯默·安吉尔这个人呢?”
“恰恰相反,”福尔摩斯平静地说,“我很有理由相信我一定能找到霍斯默·安吉尔先生。”
温迪班克先生听了这话,身子猛然震动了一下,手套掉在地上,他说道:“很高兴听你这么说。”
福尔摩斯说:“这是一件奇怪的事情。打字也像手书一样能表现出一个人的个性,除非打字机是新的,不然两台打字机打出来的字是不会完全相同的。总会有几个字母比别的字母磨损得更厉害些,或有的字母只磨损了一边。温迪班克先生,请看你自己打的这封信,字母‘e’都有点模糊不清,字母‘r’的尾巴也都有点儿缺损。此外还有其他十四个更加明显的特征。”
“我们公司的来往信函都是用这一部打字机打的,自然会有磨损了。”那客人说着,发亮的小眼睛迅速地瞥了一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继续说:“温迪班克先生,现在我要告诉你一个真正有趣的研究。我想在这几天内,写一篇论文来阐述打字机打的信与犯罪的关系。这是我颇为注意的一个题目。我手边有四封信,都来自那个失踪的男人,也都是用打字机打的。这些信里,不仅字母‘e’都是模糊的,字母‘r’也都是缺尾巴的,若你如果愿意使用我的放大镜看一看,便可看到我提到的那其余十四个特征也是很明显的。”
温迪班克先生从椅上跳了起来,拿起他的帽子,说:“福尔摩斯先生,我不能浪费时间听这类无稽之谈。如果你能抓到那个人,就抓住他好了,成功之后,请告诉我一声。”
福尔摩斯跨步上前,把门锁上,说:“那么,我就告诉你,现在我已经抓到他了。”
“什么,在哪里?”温迪班克先生大叫道,吓得嘴唇发白,眨巴着眼睛看着福尔摩斯,像掉进了捕鼠笼里的老鼠那样。
福尔摩斯温和地说:“啊,你大叫有什么用,一点用处也没有,那是根本不可能赖掉的。温迪班克先生,事情再明了不过了。你说我解决不了如此简单的问题,实在是对我太不敬了。请坐下吧,我们来谈谈。”
客人颓然地瘫在椅子上,脸色苍白,额上冒出冷汗,结结巴巴地说着:“这……这还不到提出诉讼的程度。”
福尔摩斯说:“温迪班克先生,恐怕确实还不到这程度。但是,我们面对面说,这实在是最自私而残酷的鬼把戏了。现在让我先把事情的始末说出来,说得不对你可以反驳。”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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