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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雷斯垂德于是坐了下来,回答说,“我承认,我原来认为锥伯的被害是与斯坦节逊有关的。可是这个新发现让我明白,我是完全弄错了。我打定了这个主意,于是就着手调查这位秘书的下落。有人曾在三日晚八点半钟前后,在尤斯顿车站看见他们俩在一起。四日凌晨两点钟,锥伯的尸体就在布瑞克斯顿路被发现了。我当时面临的问题就是要弄清楚从晚上八点半开始一直到谋杀案发生的这段时间里,斯坦节逊究竟做了什么,后来他又去了哪里。于是我一边给利物浦方面拍了电报,描述了斯坦节逊的外貌,并要求他们监视美国的船只,一边就在尤斯顿车站附近的每家旅馆和公寓里查找。你们瞧,当时我是这样认为的,如果锥伯和他的朋友已经道别,按常理来说,斯坦节逊当天晚上必然要在车站附近找个地方住下,第二天早晨他才会再到车站去。”

福尔摩斯说:“他们很可能先约好了见面的地点。”

“事实证明确实如此。昨天我跑了整整一个晚上去打听他的下落,可是毫无收获。今天一早我就开始查访了。八点钟,我到达了小乔治街的郝黎代旅馆。在我询问是否有一位斯坦节逊先生住在这里的时候,他们立刻回答说有。

“他们说:‘你一定就是他在等候的那位先生了,他等候一位先生已经等了两天了。’

“‘他现在在哪里?’我问道。

“‘他还在楼上睡着呢。他吩咐过,到九点钟才能叫醒他。’

“‘我要立刻上去找他。’我说。

“我当时是这样盘算的,出其不意地出现,可能会让他大吃一惊,趁他慌乱时,也许会吐露些什么。一个擦鞋的茶房自愿领我上去。他的房间在三楼,有一条不长的走廊可以直达。茶房把房门指给我看了以后,就要下楼。突然我看到一个景象,这使我感到十分恶心,有想呕吐的欲望。虽然我有二十年的从警经历,但这时也无法自持——一条曲曲弯弯的血迹由房门下边流了出来,一直流过走道,汇集在对面的墙脚下。我不由得大叫一声,茶房听到我的叫声后,马上转身走了回来。当他看见这个情景时,吓得几乎昏了过去。房门是倒锁着的,我们用力把它撞开,进入了屋内。屋内窗户大开,窗子旁边躺着一个男人的尸体,他身上穿着睡衣,身子蜷曲成一团,早就断了气,四肢已经僵硬冰凉了。我们把尸体翻过来一看,茶房立刻认出他就是这间房的住客,名叫斯坦节逊。他的身体左侧被人用刀刺得很深,一定是伤了心脏,这也是他死亡的原因。还有一个最奇怪的情况。你们猜猜看,死者脸上有什么?”

我听到这里,感到毛骨悚然,十分可怕。一旁的福尔摩斯却立刻答道:“是‘拉契’这个字,用血写的。”

“正是这个字。”雷斯垂德说道,话音中还带着恐惧。一时之间,我们都沉默了下来。

这个暗藏着的凶手的暗杀行动似乎很有步骤,同时又是令人难以理解的,因此也就显得他的罪行更加恐怖。我的神经,虽然在死伤遍野的战场上很坚强,但是一想到那个可怕的情景,也难免害怕。

雷斯垂德接着说:“有人看见过凶手。一个送牛奶的孩子在去牛奶房的时候,偶然经过旅馆后面的那条小胡同。小胡同是通往旅馆后边的马车房的。他看到平时放在地上的那个梯子被立了起来,梯子上端正对着三楼的一个窗子,这个窗子大开着。那个孩子走过去之后,曾回过头瞧了瞧,他看到一个人从梯子上爬了下来。他是不慌不忙、大大方方地走下来的。那个孩子还以为是旅馆里的木匠在做活呢,所以他也没有特别注意那个人,不过他心里想着这时开工干活未免太早了吧。他好像记得那个人是一个大个子,红红的脸,身上穿着一件长长的棕色外衣。他在行凶之后,一定在房里还逗留过一会儿,因为我们发现脸盆里的水中有血,说明凶手曾经洗过手。而床单上也有血迹,可见他行凶以后还从容地擦过刀子。”

一听到凶手的身形、面貌和福尔摩斯的推断十分吻合,我就忍不住看了他一眼,可是他的脸上并没有丝毫得意的神色。

福尔摩斯问道:“你在屋里没有发现任何可以提供缉捕凶手的线索吗?”

“没有。斯坦节逊身上带着锥伯的钱袋,但是看来平常就是他管着的,因为他是掌管开支的。钱袋里有八十多镑现款,分文不少。这些犯罪行为看起来很不寻常,那么它的动机不管是什么,却绝不会是谋财害命。被害人衣袋里也没有文件或日记本,只有一份电报,这是一个月以前从克利夫兰城发来的,电文是‘j.h.现在欧洲’,这份电文没有署名。”雷斯垂德答道。

福尔摩斯问道:“再也没有别的东西了?”

“没有什么重要的东西了。床上还有一本小说,估计是死者临睡前阅读的。他的烟斗放在床边的一把椅子上。桌上还有一杯水。窗台上有个盛药膏的木盒,里边有两粒药丸。”雷斯垂德又描述道。

他的话音未落,福尔摩斯猛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高兴得喊了出来。他眉飞色舞地大声说道:“这是最后的一环了,我的推断现在总算是完整了。”

两位侦探都惊讶地看向他。

我的朋友充满自信地说:“我已经把构成这个案子的每条线索都掌握在了手中。当然,细节还有待补充。但是,从锥伯在火车站和斯坦节逊分手起,到斯坦节逊的尸体被发现为止,这中间所有主要的情节,我都已经一清二楚了,就好像我亲眼看见了一般。我现在要给你们证明一下我的见解。你把那两粒药丸带来了吗?”

“在这里,”雷斯垂德说着,拿出一只小小的白盒子来,“药丸、钱袋、电报都拿来了,我本想把这些东西放在警察局里比较安全的地方。而我把药丸拿来,只是出于偶然。我必须声明,我认为这不是一件什么重要的东西。”

“请拿给我吧。”福尔摩斯说。“喂,医生,”他又转向我说,“这是普通的药丸吗?”

这些药丸的确不平常,它们有着珍珠似的灰色,小而圆,迎着光看简直是透明的。我说:“从分量轻和透明度这两个特点来看,我想药丸在水中能够溶解。”

“正是这样,”福尔摩斯回答说,“请你下楼把那只可怜的狗抱上来好吗?这只狗一直病着,房东太太昨天不是还请你把它弄死,免得让它活受罪吗?”

我下楼把狗抱了上来。这只狗呼吸困难,眼光呆滞,说明它活不了多久了。的确,它那雪白的嘴唇就已说明,它早就远远地超过一般狗类的寿命了。我在地毯上放了一块垫子,然后把它放在上面。

“我现在把其中的一粒切成两半,”福尔摩斯说道,拿出小刀把药丸切开,“半粒放回盒里留着将来用,另外半粒我要把它放在酒杯里,杯子里有一匙水。大家请看,咱们这位医生朋友的话是对的,它马上溶解在水里了。”

“这可真有意思,”雷斯垂德带着生气的声调说,他以为福尔摩斯在捉弄他,“但是,我看不出来这和斯坦节逊的死又有什么关系!”

“耐心点,我的朋友,耐心点!到时候你就明白它是大有关系的了。现在我给它加上些牛奶,就更好吃了,然后把它摆在狗的面前,它会立刻舔光的。”

他说着就把酒杯里的液体倒到盘子里,放在狗的面前,狗果然很快地把盘子里的液体舔了个精光。福尔摩斯认真的态度已经使我们深信不疑了,我们都静静地坐在那里,留心地看着那只狗,并期待着某种惊人的结果发生。但是,什么特别现象也没有发生,狗依旧躺在垫子上,吃力地呼吸着。很明显,药丸对它既没有什么好处,也没有什么坏的影响。

福尔摩斯早已掏出表来看着,时间一分钟一分钟地过去了,可是毫无结果,他的脸上显出了极端懊恼和失望的神情。他咬着嘴唇,手指敲着桌子,表现出十分焦急的样子。他的情绪极为激动,我在心中也不由得替他难过。两位官方侦探的脸上此时却显出讥讽的笑容,他们很高兴看到福尔摩斯遇到了挫折。

“这不可能是偶然的事,”福尔摩斯终于大声地说出来,他站了起来,情绪烦躁地在室内走来走去,“绝不可能仅仅是由于巧合。在锥伯一案中我疑心会有某种药丸,现在这种药丸在斯坦节逊死后真的被发现了,但是它们竟然不起作用。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可以肯定地说,我所做的一系列的推论绝不可能发生谬误!绝不可能!但是这个可怜的东西吃了并没有发生什么问题。哦,我明白了!我明白了!”福尔摩斯高兴地大叫了一声,他跑到药盒前,取出另外一粒,把它切成两半,把半粒溶在水里,加上牛奶,又放在狗的面前。这个不幸的小动物甚至连舌头还没有完全沾湿,四条腿便痉挛颤抖起来,然后就像被雷电击毙一样,直挺挺地死去了。

福尔摩斯长长地吁出了一口气,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看来我的自信还不够。刚才我就应当想到,如果一个情节似乎和一系列的推论相矛盾,那么这个情节必定有某种其他的解释。那个小盒里的两粒药丸,一粒是烈性的毒药,另外一粒则完全无毒。其实在我没有看到这个小盒子以前,早就应该想到的。”

我认为,福尔摩斯最后所说的这段话让人很吃惊,很难使人相信他是神志清醒的。但是死狗又明明白白地摆在眼前,证明他的推断是正确的。我似乎觉得我脑子里的疑云开始逐渐消失,我对于案子的真相渐渐有了隐约的认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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