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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列举了这些,看后觉得很失望。我把纸条扔进火里,自言自语道:“如果我把这些本领汇总在一起,以求找出一种需要这些本领的行业来,但仍旧不能弄清这位老兄究竟在做什么的话,那我还不如马上放弃这种想法为妙。”

我记得在前面曾提过他会拉提琴。他拉提琴拉得很出色,但也像他的其他本领一样,有些古怪之处。我知道他能拉出一些曲子,而且还是一些很难拉的曲子。在我的请求之下,他曾经为我拉过几首孟德尔松的短歌和一些他所喜爱的曲子。可是当他独处时,他就很少拉出什么像样的或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乐曲。黄昏时,他坐在扶手椅上,闭上眼睛,信手拨弄着平放在膝上的提琴。有时琴声高亢而忧郁,有时又古怪而欢畅。看来,这些琴声间接反映了他当时的某种思绪,不过这些曲调是否激发了他的思维,或者仅仅是一时兴起,我就无法判断了。对于那些刺耳的演奏,我十分厌恶;幸好他常常在这些曲子之后,会接连拉上几支我喜爱的曲子,算是对我之前耐心的小小补偿,否则我真要暴跳如雷了。

在前一两个星期里,没有人来拜访我们。我曾以为我的伙伴也和我一样,是个孤零零的没有朋友的人。可是,不久我就发现他有许多朋友,而且是来自社会上各个迥然不同的阶层。其中有一个人脸色很黄,獐头鼠目的,生着一双黑色的眼睛。福尔摩斯介绍说,他叫雷斯垂德。这个人每星期要来三四次。一天早上,有一个时髦的年轻姑娘来到我们这里,坐了半个多钟头才走。而同一天的下午,又来了一个头发灰白、衣衫褴褛的客人,看上去很像个犹太小贩。他似乎极其紧张,身后还紧跟着一个邋邋遢遢的老妇人。还有一次,一个头发白的绅士拜访了我的伙伴。而另一次,一个穿着绒制服的在火车茶房里工作的人来找他。每当这些奇特的客人出现时,歇洛克·福尔摩斯总是向我请求,让他使用起居室,这时我只好回到我的卧室里去。他常常为由此带给我的不便而向我道歉。他说:“我不得不把这间起居室当做办公的地方,这些人都是我的顾客。”其实这次,是一个单刀直入向他提出问题的好机会,但是为了谨慎起见,我还是没有勉强他对我吐露真情。我当时想,他不提他的职业,一定是有某种重大原因。可没想到,他不久后就主动告诉了我,这让我有些吃惊。

我记得很清楚,那是三月四日,我比平时起得早,我发现福尔摩斯还没有吃完早餐。房东太太一向知道我晚起,因此餐桌上没有安排我的早餐,我连一份咖啡也没有。我感到火冒三丈,立刻按铃,简洁地告诉房东太太我要用早餐了。接着我从桌上拿起一本杂志翻阅,借此消磨等待的时间,而我的同伴却一声不吭地只管嚼着他的面包。杂志上有一篇文章,标题下面被人用铅笔画了下画线,我自然而然先看到了这一篇。

文章的标题内容似乎有些夸大,叫《生活宝鉴》。这篇文章试图说明,一个善于观察的人,如果对他所接触的事物加以细心且系统地观察,他将会有很大的收获。我觉得这篇文章很矛盾,虽有其精明独到之处,但也存在荒唐可笑之处。在论理上,它严密且紧凑;但是在论断上,我觉得有些牵强附会,夸大其词。作者说,从一个人瞬息之间的表情,他的肌肉的每一次牵动以及眼睛的每一次转动,都可以推测出他的真实想法来。对一个经常通过观察和分析来研究别人的人来说,欺骗是无法立足的。这个人所作出的结论和欧几里得的定理一样的准确。而这些结论,在一些门外汉看来,确实惊人。在别人尚未弄明白这个人得到这些结论的分析细节前,别人会把这个人当做一个未卜先知的神人。

作者说:“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看见,听说过大西洋或尼加拉瀑布,他就能从一滴水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其实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算出来了。推断和分析的能力也像其他技艺一样,只有经过长期和耐心地钻研才能掌握。有些人虽然用尽毕生精力,也未必能达到登峰造极的水平。初学者,在着手研究极其难破解的精神和心理方面的问题以前,可以先从掌握较浅显的问题入手。比如在遇见一个人时,可以在一瞥之间辨识出这个人的过去和职业。这样的尝试,看起来好像幼稚无聊,但是它却能够使一个人的观察能力变得敏锐起来,并可以用自身的经历教导别人应该从哪里开始观察,应该观察些什么。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表情、衬衣袖口等,上述的任何一点,都能明白地显露出他的职业来。如果把这些情形联系起来,还不能使案件的调查人恍然大悟,那几乎是难以想象的事了。”

我读到这里,不禁把杂志往桌上一丢,大声说道:“真是废话连篇!我一辈子也没有见过这样无聊的文章。”

“哪篇文章?”福尔摩斯问道。

“嗯,就是这篇文章。”我一边坐下来吃早餐,一边用小匙子指着那篇文章说道,“我想你已经读过了,因为你在下边还做了标记。我承认这篇文章写得很漂亮,但我读了之后,还是不免要生气。显然,这是一个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懒汉,坐在他的书房里空想出来的一套谬论。这篇文章一点也不切合实际。我倒愿意把他关进地下火车的三等车厢里,让他把同车人的职业一个个都说出来。我愿跟他打个赌,一千对一的赌注都行。”

“那你就输了,”福尔摩斯平静地说,“那篇文章是我写的。”

“是你?”

“对啊,我在观察和推理方面都具有特殊的才能。我在这篇文章里所提的那些理论,在你看来或许荒谬绝伦,其实它却非常实用,实用到我甚至就是靠着它挣得我这份干酪和面包的。”

“你怎样靠它生活呢?”我不禁问道。

“哦,我有我自己的职业,我想全世界做这种职业的恐怕只有我一个人。我是一个咨询侦探。也许你能够明白这种职业吧。在伦敦城中,有许多官方侦探和私人侦探。这些人遇到困难的时候就来找我,我设法把他们引入正轨。他们把搜集到的所有证据提供给我,一般来说,我都能凭着我的犯罪史知识,把他们的错误纠正过来。犯罪行为都有它非常相似的地方。如果你对一千个案子的细节都能了如指掌,而对第一千零一个案子竟不能破解的话,那才是怪事呢。雷斯垂德是一个著名的侦探。最近他在一桩伪造案里迷失了方向,所以他才来找我。”

“还有其他那些人呢?”我继续问道。

“他们多半是在私人侦探的指点下来的,都是遇到了一些麻烦问题,需要别人加以引导。我仔细听取了他们叙述的事实经过,他们则听取我的意见,这样,费用就装进我的口袋里了。”

我说:“你的意思是说,别人虽然了解了各种细节,但都无法解决问题,而你足不出户,却能解释某些疑难问题吗?”

“正是如此。因为我有那么一种利用直觉分析事物的能力。有时我也会遇到一件较为复杂的案件,那么我就得奔波一番,亲自出马侦查。你知道,我拥有许多特殊的知识,如果把这些知识应用到案件上去,就能使问题迎刃而解。刚才那篇文章里所提到的几个推断方法虽被你取笑,但在实际工作中,对我却是无价的。观察能力是我的第二天性。咱们初次会面时,我就对你说过,你是从阿富汗来的,你当时好像还很惊讶呢。”

“毫无疑问,一定有人告诉过你。”我辩解道。

“没有那回事。我当时一看你,就知道你是从阿富汗来的。由于长期形成的习惯,一系列的思索也立刻掠过我的脑际,因此在我得出结论时,竟未觉察得出结论所经过的步骤。但是,这个结论的得出是有着一定的步骤的。在你这件事上,我是这样推理的:‘这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充满了军人气概。那么,显而易见他是个军医。他是刚从热带回来的,因为他的脸色黝黑。但从他手腕的皮肤黑白分明看出,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就清楚地说明他是久病初愈而又历尽了艰苦。他的左臂曾受过伤,所以现在动起来动作还有些僵硬。试问,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地区历尽艰险,并且手臂处负过伤,还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一连串的分析,历时不到一秒钟,因此我便确认你是从阿富汗来的。你当时可是还感到惊奇哩。”

我微笑着说:“听你这么一解释,这件事还是相当简单的呢。你使我想起埃德加·爱伦·坡作品中的侦探人物杜邦来了。我真想不到除了小说以外,现实中竟然真有这样的人物存在。”

福尔摩斯站了起来,他点燃他的烟斗,说道:“你一定以为把我和杜邦相提并论就是称赞我了。可是,我却认为杜邦实在是个不值一提的家伙。他往往先静默一刻钟,然后才突然道破他朋友的心事。这种伎俩未免过于做作,过于肤浅了。不错,虽然他有分析问题的天分,但绝不是爱伦·坡想象中的非凡人物。”

我问道:“你读过格波利欧氏的作品吗?你对勒高克这个人物是如何评价的?他算得上是一个侦探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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