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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信启建立兴汉盟,保护汉民族利益,但是他并不是大汉族主义者。

六月九日,新一期《百姓旬报》刊发。

“哎,这法倒是好法,就是可怜了那些养不起孩子的穷人,今后可咋办。”谈话的百姓叹道。

孔戬可以说是儒家为了应对新崛起的兴汉盟,应对刘信启,推举出来的一个变革者。

看周玥的肚子,就算附了五星武将卡,增加的怀孕时间应该不会太久,刘信启估计年底就能见到自己的孩子。

总体上都是正面的评论,百姓的目光是雪亮的,兴汉盟制定的《刑法》是为了社会公平,并不是为了维护统治者的统治权,所以较旧法,更加倾向于维护普通老百姓的利益。

“可以去慈幼局领养,慈幼局会一直监管领养户将孩子健康养育成人。”这百姓已经看过报纸:“反正就一个道理,这孩子养不起,白送人可以,就是不能跟钱沾边,哪怕自己亲生父母也不能卖孩子。”

等名高到了一定的程度,权和利也就随之而来了。

大汉族主义者是一种歧视、排斥和压迫较小名族的名族主义。

在乱世之中,家里太穷,有时候将孩子卖掉其实是救孩子的命。

“你要他做什么?”刘信启问道。

“有找人去谈过,没有拒绝,也没有反对。不过他没有参加这次的吏员招募考试,所以我也有些搞不懂,他到底想要做什么。”卢仁回道。

笔杆子好用,自然要物尽其用,光是在新法宣传期间用一用,太可惜了。

“我让罗高去请他,既然他的笔杆子好用,就让他在宣传部工作,刑法施行之后,再将他借调到你这里。”刘信启安排道。

从九日开始至七月一日,后面两期《百姓旬报》都会增加一倍的版面,用来刊发《刑法》中的特殊条款。

“我想用他的笔杆子,应对即将到来的旧儒生的非议。”卢仁回道。

“那有些家庭没有孩子,想买个孩子也没地儿买了?”

一边听着百姓对新法的讨论,一边走回家。

“他想要更多。”刘信启猜测。

名利、名利!

有名就有利。

孔戬不断在报纸上投稿,发表传播自己的新儒学,就是为了名。

从他《新儒学》中特别推崇“大汉族主义”就可以看出来,孔戬是想要缴投名状,然后融入兴汉盟,最终使儒学在兴汉盟体系中,得以延续、生存。

这一期百姓旬报比以往的版面增加了一倍,增加的都是《兴汉盟刑法》中一些典型的条款,每个条款下还举例了一两个案例。

“回来了。”刘信启上前搀扶起周玥的一只臂膀。

“饭都做好了,快吃饭吧,忙了一早上,想来你都饿了。”

“好,吃饭。”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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