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到章节错误,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稍后尝试刷新。
宋朝以前,普通民众可击鼓鸣曲申冤,或向朝廷提建议,或对政策提出异议等等。
宋朝以后,击登闻鼓的条件日趋苛刻,至清朝已形同虚设,并规定击登闻鼓者,先廷杖三十,以防止无端刁民的恶意上访。
自明清以后,律法日益完备,登闻鼓仅代表一种象征……
果真如此吗?
不一定。
毕竟,不管是在怎样的朝代,都免不了民事诉讼、刑事诉讼。
有冤情的底层黎庶,必然是不在少数的。
这个时代,民风淳朴,又得益于吴国较为严苛的法制,真正敢于触犯法令的黎庶,或者贪赃枉法,鱼肉乡里的官吏,少之又少。
因为吴国的官吏,这个时代的官吏,多是贵族出身,基本上德才兼备。
有才无德,不一定能在吴国出仕。
德才兼备,是吴国举孝廉、茂才、秀才的硬性标准,不会更改……
“文种!”
在这一点上,晏婴与孔丘是很有相似之处的。
对于晏婴的所作所为,孔子更是赞他是“不以已之是,驳人之非,逊辞以避咎,义也夫”表明了晏婴的随和大度……
后演化为冤鼓,或曰鸣冤鼓,或曰喊冤鼓。
民有不平,得击石鸣冤,石形如肺,故名。
“臣附议!”
另外还有肺石、公车……
“若县一级不可处理,县令可转达郡一级,或自认为有冤情者,可告之于郡一级路鼓鸣冤。”
在这个时代,包括周王室在内,宋、鲁、卫、郑等中原列国,都悬鼓于路门之外,称“路鼓”。
庆忌现在只取“登闻鼓”和“路鼓”,并不会繁琐的去设立更多的信访之途径。
不过晏婴从旁劝说齐侯,终于使后者放弃了重用孔丘的想法。
谁敢触犯这样的禁令?
最后一级,普通的升斗小民,甚至是能一路告御状,到庆忌的面前诉说冤情,请庆忌裁决……
这“路鼓”就是后来的“登闻鼓”。
“当地郡守、郡丞必须亲自接待,依法审理。”
现在庆忌可是明文规定,凡是有冤情的黎庶上诉,地方的郡守、县令都必须要按照流程来接待,不得怠慢。
众所周知,“仁”是儒家“仁政爱民”的主要学说,也是晏婴当年在齐国施政的中心内容。
“或有冤情之民,上告于宫门口,击登闻鼓,廷尉府当依法审理。如若还不能决断……寡人,亲自处理!”
“帝尧有君人之大德,恢理国之令图,将启纳善之怀於四方之士,乃立进善之旌於五达之衢!”
而今,庆忌只不过是推动了一下登闻鼓设立的进程……
“若郡一级仍不能处决,当转达于廷尉府。”
“诺!”
这可谓是真正有益于民的国之大事。
“你负责在宫门口,设立登闻鼓,并督促各地郡县,在府衙之侧,设立‘路鼓’,以让黎庶鸣冤所用!”
孔丘手持牙笏,老泪纵横的站了起身,朝着庆忌行礼道:“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取谏之鼓。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