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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才分户,黎庶的压力不大,但经年如此,一对夫妻一年或两年生育子女,怕是还未等到他们长大成人,其人家已然不堪重负!”
这一时期不论公田私田,一律按亩征税。其税率为收获量的1/10,也就是所谓“什一之税”!
在鲁国进行赋税制度改革之后,各诸侯国都先后进行了赋税改革。
“户口税,同样是三十税一。若不分居,则十五税一!”
庆忌既然要鼓励人口生育,就不可能大幅度加征人头税,也不能一味地按照三十税一的标准,或每个年龄段的人都需要缴纳口赋,以此打击百姓生育人口的积极性。
编户齐民,这一概念起源于西汉,现在的春秋战国时代,还只是“编户”,并没有“齐民”的意识!
“同时,编订户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规定黎庶要登记各人户籍,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赋税。”
譬如鲁国在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前594)推行的“初税亩”,就是最著名的赋税制度改革。
关于吴国民间这样的情况,庆忌是知道的。
范蠡朝着陛台之上的庆忌,垂手道:“大王,臣以为应该就口赋,推出一项新的改革。即勒令凡一户之中,有两个成nian男丁以上,必须自成一户,娶妻生子!”
“三口之家三十税一,六口之家六十税一,十口之家以上,同样按照此类标准,不可更易!”
弯弯绕绕的,问题似乎又回到了原点!
这个时代,随着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各诸侯国先后进行了赋税制度改革。
初税亩,就是开始按亩征税。
“臣曾经走访过吴国各地多日,吴国与晋、鲁、楚、齐等天下列国一般,都存在一个较大的问题。”
庆忌微微颔首,但又不得不皱着眉头,继续问道:“三十税一,是否过重?”
“三十税一的口赋,看似固然不重。然则诚如你适才所言,若一户人家有十口人,按照每人头三十税一的标准,岂非三十税十?”
“是故,寡人之意,口赋的征收标准还需整改。”
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是吴地的习俗之一,古来有之,而一旦庆忌加征人头税,遭到最大伤害的就是他们!
然而,只见范蠡不紧不慢的说道:“右丞相所言不虚。但,范蠡是考虑过的!”
三十税一的人头税,若一户人家有三个人口,则是必须每年上交十分之一的收入。
“这般隐患若不杜绝,何以提高黎庶之生产力?”
“再者,就是口赋,可改为自七岁以上,年六旬以下之人征收,余者皆可不必缴纳口赋。”
“少伯,寡人以为,即便令黎庶分家过户,依旧不妥。”
一听这话,庆忌不由得微微颔首,表示赞同。
这时,庆忌灵机一动,忽而道:“二三子,就治粟内史适才所言成年之男丁分家过户之举,寡人以为然。”
庆忌知道这一点,故而解释道:“何谓编户齐民?即,以户为单位,治理黎庶,是为‘编户’。”
“地方上,废止族老乡绅之属,所有人,皆是寡人的臣民,是为‘齐民’!”
编户齐民的出现,就意味着吴国“我臣子的臣子,不是我的臣子,国君无绝对之权”的时代,将一去不复还!
这无疑,将极大的打击吴国贵族封君们的力量,继而加强吴国的王权。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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