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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时节,草原东北的叶尼部落会更靠北一些,靠近黑水江的源头。黑水江是他们传统牧场的边界,江水从那里向东流淌,穿过山林乡野,最后流入大海。

夏季干旱,不过还不到要命的程度,也能找到合适的草场来放牧。叶尼部的年轻可汗正在规划秋季到来后,部落向西南迁徙的路线。等到冬天降临,族人就已经走出很远了——尽管从来都不曾远到逃离北风与暴雪的侵袭,也从不曾逃离夜里胆大妄为的几个狼群的骚扰。

这种活法实属不易。这也是他们唯一的活法。

眼下正是夏季,狼群仍旧是个威胁,不过夏季里狼群有的是办法填饱肚子,用不着冒险跟人类发生冲突,这里的草原上有着天底下最聪明——因此也是最危险——的狼群。关于狼,有很多传说。有的传说讲狼如何变成人,有的刚好相反,说的是人怎样变成狼的模样。萨满能打破人与动物之间的界线——这样做时并不总是出于好心。

好心、善意、太平、宁静,不管是天神照耀下的白天,还是群星闪耀的黑夜,这些东西都不会出现在草原上。

草原就像一条宽广的锦带,绵延千里,从离此不远的山林向西,一直延伸到无人居住的大漠。跟草原上的所有部落一样,叶尼部依照惯例,时刻都有人手在外保卫牧场和部落。

这就是说,夏夜里也有卫兵巡哨。

敖彦是可汗最小,也是最受宠爱的弟弟。这年夏天他已经十四岁了。他和别的年轻人一起,在夏季里开始执行警戒任务。这样做能让年轻的小伙子更容易地适应自己的职责。同样是在营地附近巡逻,夏季里做起来要比冬天容易许多。冬季里,狼群的胆子更大一些,而羊群则可能走得更远。

而眼下并没有这般危险,充其量也只是遇见一头孤狼,或是偶尔受到大群牲口的吸引,以至于顾不得畏惧人类,离开自己的领地来到这里的虎豹之类。即便如此,也不过是些落单的畜生罢了。

敖彦知道,自己将来要在部落中扮演重要的角色,要辅佐长兄,跟三位哥哥一起领导部落。因此他对待自己的任务十分认真。他为自己的家族感到骄傲,总想着为家人争光。今晚和他一起巡逻的还有七个小伙子,他早先就跟这几个人说过,巡逻的时候需要胆大心细,不能听见有动物弄出声响就一惊一乍的。

其他人都把敖彦视作头领,这可不光是因为他的出身。敖彦的气度,他的处变不惊,早已为人瞩目。让人安心,这是他与生俱来的本事。

敖彦说,叶尼的骑手要能够在黑夜里分辨出哪个声音是惊马,哪个声音代表着威胁。这些小伙子很快就会成为这样的好手。

今晚没有月光,草原上一片漆黑。敖彦私心里虽不情愿,但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原本希望远眺能更容易些。不过这世上哪儿有容易事?活着就是无穷无尽的考验。他哥哥,叶尼部可汗总喜欢这么说。他们活得可不像遥远的南方人那般轻松懒散。南方的奇台人懦弱、懒惰,根本配不上天神给予人间的生命恩赐。

奇台人要是来到充满挑战的草原上,早就一命呜呼了。这话,敖庞也不止一次地跟这位小弟说起过。奇台人在这里连夏天都熬不过去,更别说冬天!那部落的领主萧虏人呢?他们也变得越来越柔弱,身为草原民族,却要建造市镇,还要住在里头!

叶尼部和其他部落也许都承认萧虏人的地位,向萧虏皇帝纳贡以求在东北一隅能够自保(西边的部落也同样如此),不过他们仍旧是骄傲的民族。骄傲就是草原子民的特征。倘若和平的代价只是每年入秋的一次纳贡(还有跳舞),那么弱小部落就愿意支付这个代价。真正的领袖绝不允许放任自己的情绪,却给族人惹来祸事。

部落就是我们的家。敖庞会这样教训弟弟们。

敖彦作为最小的弟弟,从十岁刚出头起,就认真聆听这些教诲。正如萨满的预言,他是个心思缜密的孩子。敖彦啼哭着来到世上那一晚,老萨满饮过石碗中的鲜血,丢出一把羊骨,预言说这孩子将比叶尼部落创立以来任何人的命运都要光明。

预言都是些说不准的东西。疾病、饥荒、意外、战争,哪一样都能要人性命,你得先活下来,才能迎来命中注定的成就。

敖彦正在训练自己既放松又警惕——同时维持这两种状态可不容易。他听见从右边远离马群的地方传来一个声响。这声响可能代表很多东西。或许是一只小动物,又或许是一条蛇从石头底下钻出来。

敖彦勇敢,睿智,却太过年轻,他转身眺望,被一支箭射中眼睛,当场毙命。他跌倒在地,发出一阵细微动静,这动静本该被附近的人听见,可他周围没有人。

只有刚刚射杀他的那个人知道,敖彦死前听到的声响是怎么回事。毫无疑问,这并非因为疏忽,而是有意吸引男孩转身,露出脸和躯干,好让杀手射出那夺命一箭。

不过,若说只有杀手听见那个声响也并不准确。按照草原民族的信仰,天神无所不知,而每当有人向死神走去,死神也都知道。以后或许还会有人因为这年轻人的死去而感到哀痛,于是编出一段故事,里面添油加醋地说起这个声响,好让听众多一点揪心。说书的经常干这种事情。

部落的萨满禀赋不凡,能在精灵鬼怪的国度里遨游。他的预言并没有错。叶尼部的敖彦身体里孕育着伟大,灵魂里深藏着不凡,年轻时便已经睿智过人。

可是在一个月黑的夏夜,这个男孩却在群星与丝丝缕缕的云彩之下死去。随着他的死去,一些未来终结了,而另一些未来却由此开启。

这样的事情无时无刻不在发生。也正因此,人们才会向他们的神明祈祷。

阿尔泰人来了。他们先过了河,等了一整个白天,如今背信弃义,不宣而战,骑在马背上(一向都在马背上)如雷霆般冲出黑暗。

让男孩巡逻放哨的问题在于,他们很容易被自己部落的牲口吓到,但也因此很容易错过真正威胁降临时的更加细微的前兆——这些前兆通常也同样来自牲口的异动。

营地附近的所有哨兵都被阿尔泰人先于骑兵行动的弓箭手射死。在草原上,弓箭手就算只能就着星光,也很少会失手,而阿尔泰人的居住地尽管更靠近森林,或是就在森林当中,但人们都知道他们是最强悍的战士,在马背民族当中拥有最优秀的骑兵。

阿尔泰部人口不多——靠近勾丽半岛的贫瘠土地养不活太多的人。对阿尔泰周边的部落来说,这一向算是他们让人稍微宽心的方面。阿尔泰人都是矮个子,罗圈腿,心狠手辣,傲慢自负,不过他们有限的人口使得其与生俱来的好勇斗狠多少有所收敛。

好勇斗狠并不意味着行事歹毒。叶尼部的年轻只是被人一招毙命,但留了全尸。有时候在战争中,部落之间会对对方的男男女女做下十分残忍的事情。在过去,草原人若是攻下奇台城池,就会这样做。作为一种战术,这些行径都是蓄意为之,是一种打击抵抗者士气的战术。

不过今晚不需要发出什么信号。尽管自从敖庞为讨好萧虏皇帝,跳了一支让人难堪的舞蹈之后,阿尔泰人的头领便彻底看不起敖庞了,但实际上阿尔泰人跟叶尼人并无仇怨。叶尼部只是开始,是必须迈出的第一步。

从一方面来讲,今晚的进攻破坏了共舞称臣之夜所立下的誓言,阿尔泰人一向自负言出必行,对于违背诺言的人从不姑息。

但另一方面,正如都统那机敏的弟弟所阐述的那样,倘若阿尔泰人拒绝承认萧虏人高自己一等,拒绝承认那个自以为是的醉酒皇帝是阿尔泰人的领袖,那誓言就根本没有效力可言。

长久以来,阿尔泰人一直接受人口众多的萧虏人的统治,从今夜起,萧虏人的统治结束了。整个部落,不论老幼妇孺甚至牛羊牲口,都行动起来,离开原先的领地,渡河南下。他们将一直行动下去,直到一切都做个了结——不论这了结意味着成还是败。此议已定,所有人都在火光中立下誓言。

这次叛乱的源头可以上溯到另一个篝火之夜,那一晚有人围着篝火跳舞,阿尔泰人就是如长矛般从那一晚直直地冲到了这一晚,这一晚,天地将为之一变。不光是黑水江畔的叶尼部,而是如同一道涟漪,激荡整个世界。

段龙替那姑娘驱了鬼,任待燕和众好汉没有多耽搁,第二天一早就离开村子,掉头回东边。

临出发前,村里百姓抓住段龙的手,一边亲,一边求他留在村里救苦救难。这是常有的事情。

段龙推说自己另有要事,无法久留。任待燕一众人信守诺言,护送着他回到荻缯村,一路无事。

此时正是夏末秋初,下午的暑热让人昏昏欲睡。任待燕骑着驴子,与段龙并辔前行,他说:“那堆骨头,先埋下去又挖出来。”

“怎么了?”

“干吗要这样?”

段龙瞥了任待燕一眼。一行人慢慢悠悠地走着,并不急着赶路——骑着驴,走不快。附近的农田里一片焦黄。赶紧下雨吧,不然日子就难熬了。这些事情,段龙都懂。他就是因此过上今天的生活。有些秘道天师会收钱替人祈雨。有时候还挺管用。

“人为什么会生病,又怎么能治好,百姓都需要有个解释,好帮助他们理解这些事情。”

“你真把一个鬼魂从她身上赶走了?”

“我救了她。”

“你做法事的时候,那个小子又是胡言乱语,又是昏倒在地,他是怎么回事?”

“你都听见了?”

任待燕不作答。

段龙耸耸肩,说:“跟你说过,百姓需要人帮他们理解这些事儿。”

“两家定亲的时候,她刚好生病了?”

“对,”段龙说,“看样子就是这么回事。”

他看着任待燕,笑了笑说:“还想让我怎么帮你?”

任待燕顿了一会儿,也笑着说:“足够了,先生。”

“我就在这条路上行些善事,”段龙说,“不可能每次都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

下午,一行人到了荻缯。快到村口时,任待燕勒住驴子,举起一只手,好叫身后的人也都停下来。

他又转过身对段龙说:“先生要去荆仙?我们没法送你过去。我叫子骥找些可靠人手护送。先生答应的全都做到了,若先生允许,钱就让我来付吧。”

他的语气非常客气。

“你呢?回南岸?回山寨?”

任待燕笑了:“先生知道我在水泊寨?”

“这样想才说得通。”

“大部分说对了,不过我不回去。”

“哦?”

任待燕看着前方村口,说:“我要在这里见提刑大人。”

“王黻银?你说你跟他见过面了。”

“跟他说过他的事情,还有先生的事情。这回……该说说我自己了,还有这些弟兄。”

段龙盯着他,张张嘴,却什么也没说。过了一会儿,两人继续前行,进了村子。

第二天早上,趁着天还没热起来,段龙带着任待燕雇来的保镖向东走去。路上,他突然想起来,昨天在路上,他该对任待燕说:“我跟你走。”

要是那样,他将会变成另外一个人,他的一生也会抵达另外一个目的地。就在此时此刻,在晨光中,在鸟叫声里,他也明白这一点。

每条路上都有无数岔路口,如何选择,却在于我们自身。

荆仙是奇台的一座重要市镇,下面辖有大大小小许多个乡。提点荆仙刑狱公事王黻银,昨天来到荻缯公署,一直待到晚上。

他留在这里过夜,是因为他在等一个人。

如此期待与之会面,就连王黻银都有些吃惊。可是在那之后,他的命运就因这个人而改变了。这也是卓夫子的一部分教诲,有的人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在别人错综复杂的生命中。想到他正在等的这个人在他生命中的重要地位,王提刑感到一阵心安。

再说,他来这里调查的案子——一件血腥命案——已经有结果了。这也是那个人的功劳。上次分别之后多年未见,不意在这里居然相逢,他还给他提供了有关命案的线索。

王黻银还记得,多年前的那个秋天,在西部的一条乡间小道上,地上铺的树上挂的满是枯叶,有个男孩凭着手中弓箭救了王黻银众人的性命,然后那男孩就走了——进了山林,从此消失,成了绿林好汉,再没有回来。

王黻银从来都不敢自诩是诗人,可那一幕幕图景时常会在眼前出现。他也写过一首诗,讲述那天的事情,还把它寄给汉金和别处的朋友,当初参加科考的同年。这首诗意外地受到好评,据说连朝廷里都有人知道。

那天之后,冬去春来,王黻银开始发奋工作,不光做好身为县丞的本职工作,他还学习司法刑狱方面的知识。

他负责调查的关家村命案成功告破,那天他要是遭人绑架或是横死途中,凶犯就要永远逍遥法外了。天理昭彰。

那时的王黻银还十分年轻,他感到有一股力量,吸引着他的精力,坚定地推着他前进。他真的算不得诗人——不过他并非一直这么想。

到了夏天,他把自己的心得写成一本册子,一本指导刑狱侦查工作的入门书,介绍了侦办罪案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这本书以第八王朝的一本刑侦书为基础,去伪存真,又加入大量他们这个时代所独有的内容。

这本小书,同样大受欢迎,也同样传入朝廷。太师杭德金就曾亲自读过——至少他是这样说的。太师特意修书对他大加赞赏,拨了一笔钱给他,更以官家的名义提拔他到一座大市镇里担任推官,一个“像样的地方”,就像欣喜若狂的夫人说的那样。

一年前,王黻银再次擢升,当上了六品文官,并且举家迁到荆仙府,一个更像样的地方。当时他就是这样用夫人自己的话来逗她的。当时夫人正因为丈夫的平步青云而激动不已,听见这话乐得咯咯直笑。

一在荆仙安顿下来,夫人开始张罗着替他纳妾,王黻银的第一个侧室——一个尤物,精通音律,举止得体,而且,这自然也是一个象征,标志着他们一家地位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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