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之日,陆涵之的新郎跟程君泽的新娘逃婚了,在两家颜面扫地成为京城笑柄的时候,陆涵之咬着牙坐上了程家的花轿。从此,本以为将会与书生才子花前月下吟诗作对的陆涵之,嫁入了世代将门之家。 一场误会与偏见,两段交换姻缘让京城百姓津津乐道了许久,直到白头相守,儿孙满堂,再回想当初的选择,陆涵之凝视身边人,终于说出一句,“还好遇见了你。”
参加酒宴喝多了,一不小心穿越到了堂妹为她量身打造得小说里面,成了极品女配。原主懒馋蠢,作天作地,下场悲惨,连个全尸都没落下。 明明自己要容貌有容貌,要身材有身材,可就是跟瞎了眼一眼,喜欢男主到不可自拔的地步,为了男主下乡,主动负责男主的衣食住行,就连男主和女主谈恋爱的钱都是她出的。 就这,她也甘之如饴…… 顾娇娇:这是多么浓烈扭曲的嫉妒才会把她写成智障,不过没关系,本人来了,剧情得改写。
云清欢好不容易熬成影后,结果一睁眼穿成年代文里大佬的早逝长嫂。 在这本年代文里,云清欢改嫁后直接一尸两命惨死,徒留下三岁儿子成为书里的大反派,作天作地最后把自己给作死了。 而大反派敢如此胆大妄为的大靠山就是云清欢那个沉默寡言没见过两次面的柏耐寒。 穿越过来面对娘家逼嫁和婆婆的撮合,云清欢看了看那沉默寡言的男人道,“我们干脆假结婚吧!” 不然这一天天的都想算计她的婚事,烦都烦死了! 男人一顿,目光
上辈子被迫末世打怪,这辈子只想咸鱼摆烂。 刚被丧尸分而食之的林禾,一睁眼就成了乡安村李长辉买来的小媳妇。 要说这李长辉,十五岁参军,十年回家三次,前两次各带了个儿子回家,第三次带了个儿子,和一个明显没生过孩子的小媳妇。 李长辉脸上巴掌大的蜈蚣疤,大姑娘小媳妇看一眼就害怕得瑟瑟发抖,林禾倒是不介意。 既来之则安之,给人当后娘,总比天天把脑袋挂裤腰带上强吧?再说了,丧尸可不比李长辉吓人百倍千倍啊?
谢锦云上辈子抱着牌位嫁入永宁侯府做望门寡;敬婆母,掌中馈,尊老爱幼,撑起摇摇欲坠的侯府;又再婆母安排过继养子,集谢家权势财力,帮养子扶摇直上,成一代权臣;不料这竟是一场惊天密谋。养子说:“她才是我的亲生母亲,你只是我的垫脚石。”死而复生的丈夫:“谢锦云,你占了二十年侯府主母的身份,现在是时候还给婉儿了。”外室:“多谢姐姐,帮我悉心教养大我和夫君的孩子,以后我会替你掌管这偌大的侯府。”重生回来,她
架空,勿考据—— 他是隐忍多年的庶长子,平定叛乱,继承皇位,为的是社稷承平,天下百姓安居乐业。 我把他当做天,发誓要辅佐他,同他并肩而立。可亲人射来暗箭,爱人布下机谋……我们都曾爱过,却都在权斗中渐渐忘却该怎样去爱! 也许,我们追索的幸福终点,不过是和心爱的人长相厮守,朝朝夕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