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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龙骨十字?酒量不行就別喝,你都產生幻听了。”

夏瑾瞪著眼睛说瞎话,完全没有把衰仔当回事,芬格尔直接用手捂住了自己的脸,他也没有想到路明非会醒来得这么及时。

“不至於吧?我刚刚听得很清晰啊,你明明说了龙骨十字!”

路明非先是质疑,然后在下一秒钟果断肯定了自己的感受。

夏瑾皱著眉头从口袋里面摸出来一把蝴蝶刀,这是从装备部弄来的,除了坚固没有任何特效,

只是一个用来保持手指灵活度的道具,绝对没有模仿昂热校长的意思!

蝴蝶刀在夏瑾手里一通舞花之后,闪亮的刀刃轻轻的放在了路明非的脖子上。

“真的吗?要不你再好好想想呢?”

路明非:(???;)

我就喝了半瓶不到的伏特加,就要死了?

那里不还是有一箱吗?!

最近这几天自己的確是醉生梦死,学著古代的大侠们借酒浇愁,

试图寻找小李飞刀李寻欢的人设,把自己青梅竹马长大的表妹让给了自己的好大哥,

然后自己像条败犬一样躲在角落里面舔舐伤口,靠著酒精麻痹自己。

他和李寻欢都是为情所困,但是他和小李探花的人设差得太远了,

別人是一家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书香门第,他家……消失的父母和不关心他的叔叔婶婶;

此为一败!

別人是武功绝佳,飞刀出手必中的兵器榜第二,他连个言灵都没有,更是连打架都不会;

此为二败!

別人的表妹爱他爱得死去活来,他和诺诺根本就算不上恋爱,他连舔狗都算不上,只是暗恋;

此为三败!

唯独只有在朋友这一条,他勉强能够和小李飞刀打个平手,甚至要更胜一筹!

李寻欢有阿飞这个出手贼快的剑客,他有留级了八年的顶级废柴室友……

换一个换一个,他有一个能够使用【时间零】,出手比阿飞还快的好大哥夏瑾!

什么青铜与火之王都不是他的对手,一刀一个他杀了俩!

但是现在的,阿飞好像要动手杀李寻欢了!

不是,好大哥要杀衰仔了!

“老毛子的酒真特么的有毒!这玩意儿根本就不是人喝的,我都出幻觉了!”

衰仔只是內向胆小和擅长暗恋,並不是傻,尤其在保命这一块,脑子运转得飞快!

正所谓知道得越多越危险,只要自己什么都不知道,那就是绝对的安全!

“大哥,你刚刚说的什么浓骨狮子头?请我吃一个唄!

我肚子有点饿了,因为两天没有上课,诺玛把我的信用卡都停了,我现在身无分文了。”

啪!

一个肯德基的外卖袋子砸到了路明非的脸上,散发著浓浓的炸鸡香味。

“先凑合吃,狮子头要燉的时间比较长,一时半会吃不到。”

夏瑾把蝴蝶刀给收了起来,放进了自己的隨身携带的青铜城尼伯龙根里面,

这把刀虽然现在没有特效,但是万一在青铜城里面放久了,能孕育点什么特性出来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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