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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她这副做贼心虚的熊样,刘保国心彻底凉了半截,最后一丝侥倖也没了。

他猛地鬆开手,任由刘春花瘫在地上,从喉咙里挤出一声怪笑,听著渗人:“好啊……好得很。老子养了二十几年的黄花大闺女,合著早就让人给破了身子?那魔呢?啊?让狗吃了?是哪个野种乾的?是不是前年住知青点的那个四眼狗?”

刘春花被戳中心事,把头埋得更低了,嘴唇都要被牙齿咬出血来,半个字都吐不出。

咋说?

说自个儿当初鬼迷心窍,看著那个叫许文彬的知青长得斯文白净,几句“带你进城享福”的甜言蜜语就把自个儿哄进了高粱地?

那是两三年前的事了。

秋老虎毒得很,高粱地里不透风,热得人发昏。

她铺著化肥袋子,满心以为能尝个鲜。

可谁承想,那也就是个银样鑞枪头。

看著挺像回事,真脱了裤子,跟个没长毛的白条鸡似的,瘦得那肋巴骨都能去弹琴。

还没扑腾两下,她这刚觉得有点意思,那小子就跟泄了气的猪尿泡一样,哆嗦著完事了,还没她那个发了霉的枕头顶用。

完事后那小子提上裤子就跑,回了城连个屁都没留下。

她心里头虽然恨被骗了身子,但也没觉得多可惜。

那种三秒缴枪的软蛋,哪比得上秦如山这种浑身腱子肉、那一斧头下去能劈开半个山的硬汉?

想起昨晚秦如山那要把人碾碎的狠劲儿,刘春花心里又是一阵酸涩和不甘。

“说话!哑巴了?”

刘保国一脚踹在那个空脸盆上,“咣当”一声巨响,震得刘春花浑身一激灵,差点尿了裤子。

“是……是那个许文彬……”刘春花声音小得跟蚊子哼哼似的,带著哭腔,“但他回城了……早走了……”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

刘保国气得在屋里转圈,抓起桌上的茶缸子狠狠摔在地上,搪瓷片子崩得到处都是,“不知廉耻的东西!倒贴!白送!人家拍拍屁股走了,留你在村里当破鞋?

现在好了,这屎盆子扣脑袋上,你想摘都摘不掉!李癩子虽然是个混帐,但他那话现在就是铁证!全村人都信你是个烂货,你不嫁给他,这辈子就在家里烂死吧!”

他深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这事儿没得商量。只有嫁给李癩子,昨晚那事儿才能说成是搞对象还没来得及摆酒,算是把这丑事给圆过去。这不光是为了你的名声,也是为了保住俺头上这顶乌纱帽!只要我还是支书,李癩子那个废物就不敢对你怎么样!”

“我不……娘……救我……”刘春花绝望地看向她娘,那是她最后的救命稻草。

可刘大娘张了张嘴,看著自家男人那能吃人的眼神,最终还是瘫坐在地上,捂著脸呜呜地哭了起来。

在这个家,刘保国的话就是圣旨,就是天。

刘春花看著这一幕,眼里的光一点点灭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死寂和怨毒。

凭什么?

凭什么李香莲那个破鞋能被秦如山捧在手心里当宝,住著宽敞的院子,男人给撑腰?

而她刘春花,堂堂支书的女儿,却要嫁给一个满身流脓的赖子?

不甘心!她死都不甘心!

……

是夜,秦家东屋里。

炕头那个崭新的红漆木柜上,整整齐齐码放著今儿个从镇上买回来的战利品:雪花膏、蛤蜊油、的確良布料,还有那两罐金贵的麦乳精。

“山哥,不用了……真不用了。”她看著蹲在身前的男人,“俺自个儿能洗,这一天你也累坏了,哪能让你天天伺候俺。”

秦如山没搭理她,只顾著试那搪瓷盆里的水温。

“哪那么多废话?”

秦如山试好了水温,大掌一伸,不由分说地捉住她那双莹白如玉的小脚,直接按进了冒著热气的水里,“在俺这儿,没那男尊女卑的臭规矩。老子乐意伺候媳妇,千金难买老子乐意。”

他的手掌宽大厚实,掌心满是常年握枪把方向盘磨出的老茧,蹭在李香莲娇嫩的皮肤上,带来一种微微的刺痛感,却又异常熨帖。

“今儿个在后座上坐了一路,腿酸不?”秦如山一边按著她脚底的涌泉穴,一边沉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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