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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谭东区,奇装异服酒吧。
顏色各异的电子灯牌整齐排列在街道两侧,宛若立於桌上的多米诺骨牌,將酒吧淹没在这霓虹灯光匯聚的灯海中。
“我跟你们说,韦恩家族祖上就是靠卖鉤子起家的,这事还是我朋友爷爷的爷爷传下来的。
据说当年韦恩家族创始人来到哥谭之前,就是以卖鉤子为生,卖一次一个土豆。
什么?你说我没有证据?”
跳动的霓虹灯光下,林恩將酒杯放在桌上,身体往前倾,凑上前低声对这群壮汉说道:
“你们想想,韦恩家族创始人当年身无分文,也就脸蛋还凑合,他凭什么能要饭那么久都不饿死,甚至还来到了哥谭?
是不是只能靠出卖他的肉体才能换取粮食?
更何况,当时粮食多贵啊,多少女性都不一定有余粮,更別说跟他交易了,所以跟他交易的一定是男性!”
此话一出,周围的几个壮汉纷纷倒吸一口冷气,脸上满是惊讶的表情。
“所以你的意思是,韦恩家族的创始人靠卖鉤子流浪了三年,然后来到哥谭?”
其中一个络腮鬍壮汉瞪大眼睛,仿佛得知了什么极为隱秘的信息。
“当然,你们没发现布鲁斯韦恩表面上女人不离手,但实际却有人爆料他是个给吗?
就是因为他祖上卖过鉤子,他不想让人知道这件事情啊!”
林恩端起酒杯小饮了一口,清凉的酒水顺著喉咙滑入腹中,带来一阵阵刺激感。
他接著道:
“而且...我这里还有哥谭最大黑帮——蝙蝠帮成员卖鉤子的照片,据说这蝙蝠帮就跟布鲁斯韦恩有关係......”
说话间,林恩的视线便循著系统地图的红色指引望向了吧檯。
只见吧檯的其中一个卡座上,一位身材火爆、穿著暴露的金髮靚女正在举著酒杯小酌。
“兄弟,借一步说话?”有壮汉想要问林恩看看蝙蝠帮卖鉤子的照片。
“滚一边去,別打扰我泡妞。”
林恩一脚踹在他屁股上,直接將他踹倒在地。
“哦齁齁...得劲!”壮汉倒在地上,满脸潮红。
林恩:“......”
真不愧是能与弗洛里达齐名的哥谭,这里的人果然变態。
他径直走向那个金髮靚女,一屁股坐在她的身旁。
“美女,我看你额头髮黑,恐怕有大凶之兆。”
金髮美女放下手中酒杯,转过头看了林恩一眼,旋即眼前一亮。
“帅哥,什么大凶之兆,我听不懂啊?”
林恩下意识的瞄了一眼,旋即立马抬起头,口中不断惊呼:
“呼...果然是大凶之兆,这实在太大了。”
金髮美女看见林恩的反应,顿时捂嘴轻笑,白皙的脸上闪过一丝红晕。
“帅哥,你是一个人吗?”
“其实我是三个人。”林恩眉头一挑,“一个叫牢大,一个叫鸡哥,一个叫暴龙战神。”
金髮美女闻言,当即愣住,旋即做出了一个哈基米表情包的反应。
“哈?”
林恩喊来调酒师,点了一杯冰火两重天,帐单算在金髮美女的头上。
“你来猜一个谜语吧,就当你请我喝酒的犒劳了。”
金髮美女:“......”
我有说过请你喝酒吗?
“从前有一头驴,他给森林里的动物讲了一个笑话,笑话讲完后,所有动物都笑了,唯独只有猫没笑,你知道是为啥吗?”
林恩讲完,调酒师也將他点的冰火两重天递了过来。
金髮美女眉头微皱,指尖不断摩挲著白皙的大腿,陷入沉思之中。
片刻后,她抬起头。
“因为猫的笑点低?”
“错。”
林恩摇了摇头,举起酒杯摇晃了几下。
“因为哈基米难被驴逗。”
金髮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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