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嗅嗅!
嗅嗅!
拼了老命发动追踪术,亚瑟终於从窗台边缘的手指痕跡中锁定了淡淡的气味。
由於处於室外,早就被风吹得差不多了,让他废了老鼻子劲。
化形!
觉醒!
亚瑟闭上眼睛,面前隱约出现了一个黄色人影。
但由於气味太淡了,人影只是一闪就消失无踪。
亚瑟想要再次化形,却发现已经做不到了。
而刚刚那隱约一闪而过的人影,却又让他感觉非常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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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那个人影看起来瘦瘦小小的,大概只有165cm的身高,而且也並不健壮。
与自己猜测的运动高手、体能健將有著巨大差距。
倒不是说小个子不能从三层楼跳下去,小个子身手灵活,在亚瑟看来反而更容易。
但那样的话矛盾就又出来了。
因为小个子不可能压制住死者,將对方活活撕烂咬死。
要知道人在面对死亡威胁的时候,即使是个女人,也会爆发出惊人的反抗力量。
別说一个瘦弱的男人,就算两个壮汉,也会被折腾的满头大汗。
別怀疑,这是真的,实践出真知。
比如想要勒死一个人,要连续勒大概五分钟不间断,对体能是极大的考验。
所以有经验的杀手,都不会选择这种方式。
而且波尔斯也说了,死者身上除了伤痕就是淤青,却唯独没有捆绑的勒痕。
这就说明凶手没有使用绳子、手銬等工具限制死者的人身自由。
凶手就是凭藉著肉体力量的压制,强行结束了这个女人的生命。
一个瘦弱的男性,99.9%做不到这一点。
剩下的那0.1%,也不过是为了严谨。
就是不可能!
矛盾的线索,让亚瑟也陷入了矛盾之中。
他走到老警员面前:“报案人在哪里?”
对方指了指前面:“走廊尽头左手边那个房间,是房屋主人报的警,也是个站街女。”
“她来找死者借东西,打电话无人接听,就直接登门了。”
“然后发现门从里面反锁,静悄悄地没什么动静。”
“电话不接,家里还没有丝毫动静。”
“於是报案人就喊人过来强行破门,之后发现尸体选择报警。”
亚瑟点点头,但还是有个疑问。
“为什么只是注意到一点不对劲,就选择暴力破门呢?难道不能是死者当时睡著了吗?”
老警员耸耸肩:“这个问题我也注意到了,报案人说死者生前有嗑药的习惯。”
“而且对药物依赖已经到了很重的程度,之前就有过嗑药过量休克昏迷的例子。”
“所以她们很担心死者,才会选择强行破门。”
“我觉得这个理由还是合理的,你觉得呢?”
亚瑟嗯了一声:“说得过去,她人呢?带回警局了吗?”
“没有,报案人说很冷,回去穿衣服,你可以过去问问。”
“好的,我知道了。”
亚瑟沿著走廊前进,这么多人一起破门闯入,必然会破坏现场。
你不能指望这些风俗女有多少见识,她们之中不少人甚至只能写清楚自己的名字。
仔细询问一下,说不定对还原案发现场有帮助。
来到报案人的房屋门外,亚瑟正要敲门,手机突然响了。
拿出来看了看,竟然是艾米这个小蓝毛。
“这么晚给我打电话,难道看到我来了?”
后退几步,亚瑟接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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