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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眼神怪异的在女人脸上打量:“路易斯女士,你做过精神鑑定吗?”
“有没有去諮询心理医生,我认为你对自己的孩子,感情似乎过於复杂了。”
但女人似乎並不认为自己有什么问题:“我有什么问题!埃里克是我的孩子,我抚养了他17年,他比我的生命还重要,我爱他才会这样!”
老陈无奈地摊摊手:“理论上你的想法没有错,法律也没有禁止。“
”但是女士,我认为正常的父母只会在孩子儿时陪他们一起睡,比如6岁之前,你太过了了!”
男孩继续说道:“上个月,我认识了一个女孩,我们一见钟情,我也鼓起勇气將事情告诉了妈妈。”
“但她並不同意,因为那个女孩是印度裔,信仰印度教,我妈妈是基督徒。”
“妈妈不断劝阻我,希望我和塔莉婭分手,但我喜欢塔莉婭,她也很喜欢我,我甚至想要搬出去住,为此我和妈妈最近经常吵架。”
“上个周末,妈妈带我去教堂祈祷,就因为我不再听她的话,我开始反抗她了。”
“但其实我只是长大了,我需要有自己的感情,我总会有自己的生活。”
“我想和塔莉婭谈恋爱,我不能一辈子守在家里。”
说著说著,男孩自己也哭了出来。
根据现场的情形,再加上男孩的敘述已经可以判断出案件全貌。
一个控制欲极强的母亲,想要把儿子一直锁死在自己身边,禁止他和其他女人交往。
但孩子毕竟会长大,於是矛盾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以至於演变到了今天的地步。
亚瑟和老陈对视一眼,都无奈的摇了摇头。
这种案子不好搞,因为是民事掺杂刑事,最难的地方在於是家庭纠纷,而且还可能涉及精神病问题。
在老美的警察体系中,巡警是不负责民事纠纷的,遇到了要做的就是维护好现场,不要导致事態恶化。
然后移交给社会福利部、未成年管理署、家庭工作组等相关部门来处理。
但是男孩身上的烫伤,明显已经涉及到了刑事,作为巡警,那就应该管了。
但这种事要怎么管?难道把这个女人抓起来送进监狱?
想都不用想,这个17岁的男孩肯定是不会同意的,强行带走也是假释,他和老陈还可能会面对一系列投诉。
更不要说还要对这个女人进行精神鑑定,又涉及到了一堆其他部门。
电视剧中那种秉公执法,发生了违法行为就必须逮捕,完全是扯淡,演给傻子看的。
在需要弹性执法的时候,一般警察都会选择適当放宽標准。
所以对於巡警来说,往往抓小偷、干黑帮、甚至逮捕毒贩都比处理民事家庭纠纷更简单。
“ boy,你想把你妈妈关起来吗?”亚瑟问道。
男孩急忙摇头:“不行!我希望你们警告劝阻她,带她去看看心理医生,但不要把她关进监狱,她是我妈妈。”
亚瑟嘆了口气,这就是最难的地方。
不久后,救护车抵达將男孩送往医院,亚瑟也將女人带上警车开回警局,这个女人还一直吵著要一起去医院陪儿子。
到了警局暂时关押,也没必要审讯,然后联繫其他部门,准备移交手续。
过程中免不了又是一番扯皮,这就是巡警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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