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到章节错误,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稍后尝试刷新。

啪!

缚妖索灵光顿灭,连本源精气都被镇压,簌簌坠落尘埃。

勾陈脸色骤僵,心头剧震——他与法宝之间的感应,竟在一刷之间彻底断绝!

这是何等神兵?!

他早知叶枫手中有根奇异竹杖,却未曾料到,竟能如此轻易破掉自己的杀招。

可还不待他回神,叶枫已然动了。

背后双翼猛然展开,身影化作一道残影,以极致速度直扑勾陈。

妖皇剑再斩,一道金色剑虹撕裂苍穹。

“勾陈,游戏到此为止。”

叶枫声冷如霜,“该拿出真本事了。”

话音未落,天地色变。剑意激盪间,万里天庭空间嗡鸣震颤。

大罗金仙之威全然爆发,三个元会积攒的法力汹涌而出,几乎逼近天界承受极限。

“呵。”

勾陈唇角微扬,將手中两仪灯轻轻一掷,灯火悬停半空,光芒流转。

“既然泰皇有意较量,本帝,奉陪到底。”

言罢,气势轰然暴涨!

目光一凝,气息冲霄,浩瀚法力搅动乾坤,引动天地异象。

五指缓缓拱起,每一根手指都爆发出毁天灭地之威,化作五根通天巨柱,撑天接地,遮蔽长空。

数十万里外,仍可见那天穹之上耸立的恐怖光影。

下一瞬,他抬掌迎击,竟是赤手空拳,硬撼妖皇剑锋!

轰隆——!

两大绝巔之力正面碰撞,风暴炸裂,亿万道暴风之龙咆哮而出,所过之处宫殿成灰,楼台尽湮。

千万里內,无数仙官天吏惨死当场,血染云海。

便是勾陈宫,也在这一击之下轰然崩塌,碎瓦如雨。

隆隆巨响中,二人彻底展开生死对决。

这一战,叶枫早已筹备良久。

为预判对手实力,他曾於花果山孤身挑战真武大帝,借四御之一的修为推演勾陈深浅。

虽那次双方皆未尽全力,但此刻不同。

这是道途之爭,不死不休,退一步即为败亡。

妖皇剑金芒炽盛,每一剑都裹挟太阳真火,焚天煮海,连虚空都被烧穿。

而勾陈大帝不取兵器,仅凭一双肉掌,施展出一套无上神拳。拳势开天闢地,蕴含破灭诸天之力,竟以凡躯硬接妖皇剑刃而不败。

战局愈烈,两人渐入忘我之境。

叶枫边战边察,心中明悟:这勾陈大帝必修有某种逆天炼体秘法,肉身之坚,竟连妖皇剑也难以破防。

与猴子那金刚不坏之体,颇有相似之处。

须知妖皇剑专克不死之躯,但针对的是远古大巫血脉,对其他类型的不灭之身,威力有限。

更何况,单论锋锐,此剑在同阶灵宝中亦非顶尖。

它真正的意义,在於象徵——乃妖族至高权柄的体现,具备號令万妖之威。

正因得了此剑,覆海大圣才真心臣服,哪怕攻打天庭这等滔天之举,蛟龙也毫无迟疑,甚至倾尽家底助阵。

而叶枫所在的西天门,也因此成为眾目焦点。

此刻,叶枫双瞳燃起两团烈焰,金乌神瞳开启,目光如电,细细捕捉对方每一丝动作破绽。

勾陈拳势如裂天崩,每一击都裹挟著雷霆万钧之威,拳风所至,虚空震颤,仿佛大道轰鸣,天地为之色变。

两人交手已过数十回合,叶枫心中已然有数——此人,乃是大罗金仙后期的存在。

法力滔天,近乎实质般翻涌不休,宛如江河倒灌九霄。

若非手中握有妖皇剑与竹杖这等神兵,单凭肉身硬撼,此刻他早已被彻底压制,步步退败。

足足七个元会的法力底蕴!

这个数字在叶枫心头炸开。大罗之境,本就是仙道绝巔,与此前诸境截然不同——没有一个元会的法力积累,根本连门槛都摸不到。

一个元会,便是十二万九千六百年。对凡人而言是沧海桑田,对仙者来说也是漫长到足以磨灭意志的岁月。

更別说,光熬年头没用。若无机缘顿悟,无法触及世界本源,见不到那一线“真实”,任你苦修亿万载,依旧难登大罗之门。

就连叶枫自己,身为圣人亲传,掌握天罡三十六变、地煞七十二变,兼修混沌金乌诀,通晓祖巫秘术,也得靠蟠桃金丹强行破境。

一入大罗,便拥三元会法力,已是逆天造化。

而赤松子那等老牌大罗,也不过堪堪两元会法力,尚需动用都天神煞大阵才能斩杀。

至於大势至菩萨,仅有一元会修为,叶枫当时也只能毁其佛躯,若不动阵,根本留不住他。

如今眼前这位勾陈大帝,竟坐拥七元会法力!

差距何止云泥?

轰——!

又是一记惊世碰撞,整片亿万里天宫剧烈摇晃,仿佛隨时会塌陷。西方气流暴起,直衝三十三重天,天地间隱隱浮现出混沌色泽,法则紊乱。

灵霄殿內,眾人皆感余波震盪,心神剧震。

幸好此战发生於天庭中枢,空间稳固,尚能承受。

换作別处,这般对拼的涟漪,怕是隨手就能湮灭无数大千世界。

……

暂且按下叶枫与勾陈的惊世之战不表。

单说此刻,通明殿外战火未歇。

猴子被王灵官率三十六员雷將团团围住,却越战越狂,杀性沸腾,竟渐渐压住阵脚,打得眾神节节后退。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www.74txts.com
玄幻魔法小说相关阅读More+

满朝笑我愚忠?可女帝单人灭国啊

佚名

女装:我男的,绑定全能影后系统

佚名

觉醒青龙,开局被仙凰老婆踩脚下

佚名

施法范围华夏全境?反手上交国家

佚名

战争领主:从每日情报开始

佚名

敢不负责?本萌宝把你军区拆了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