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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感】系统確实很坑,可给出的东西称得上真金白银,不仅给了一份《我的野蛮女友》的原版剧本,还给了齐风华大量的灵感。

有了这些灵感,齐风华很轻鬆就把《我的野蛮女友》进行了魔改。

既然是中国人拍、中国人演,故事自然就要按照中国人的习惯来讲,齐风华没有道德洁癖,也不会因为当了文抄公就產生一些莫名其妙的负罪感。

齐风华的宗旨一直是“我的、我的、都是我的”。

祖籍齐鲁大地,优良传统不能丟。

经过齐风华操刀改编的剧本在第二天就到了齐父手里,他的神色很快就从轻鬆变得专注异常。

情节简单的电影不一定烂,情节复杂的电影不一定好。

额,绝对没有点《无极》的意思。

总结一下,只要能引起一部分人、或绝大部分人情感共鸣的电影,就是好片子,手法和技术都是点缀,有更好,没有也不影响太大。

在齐父看来,齐风华写的《我的野蛮女友》就是情节简单、拍摄难度不大,走感情流的剧本,或许有机会成为爱情片中的经典之作。

故事的开篇在2004年,北电的大三学生王明一,在地铁站台上撞见喝得酩酊大醉、差点摔下站台的女生林曦。

虽然王明一是一个內向的人,但他还是慌忙將人扶住,又顺从的被林曦拽著“陪她找地方醒酒”,最终只能带她去附近的快捷酒店安置。

没想到酒店工作人员见林曦醉得不省人事,误以为王明一是“不良分子”报了警,王明一被带到派出所解释半宿,才算把误会解开。

第二天,林曦用公用电话打给王明一学校的传达室,约他在黄庄的奶茶店见面。

一见面,林曦就把自己写的中式恐怖剧本塞给他,逼他“逐字点评”,还嫌他吐槽得“没水平”,拉著他去学校的未名湖,把他的帆布鞋扔湖里“惩罚”。

周末更让王明一陪她去天意小商品市场砍价买毛绒玩具,砍不下来就掐他胳膊,王明一虽然嘴上喊著“麻烦”,却总在林曦转身时,偷偷把她喜欢却嫌贵的髮夹买下藏进口袋。

相处中,王明一渐渐发现,林曦的“野蛮”里藏著心事,总在路过五道口时对著旧书店发呆,会对著一张泛黄的大学毕业照发呆。

后来王明一才知道,林曦的前男友曾是这所书店的兼职店员,一年前因意外去世,而王明一的眉眼,和前男友有几分像。

之后,林曦拉著王明一重走自己和前男友的回忆路。

去南锣鼓巷吃同款炒肝、在国家大剧院门口听露天音乐会、甚至在跨年时去王府井步行街挤著看倒计时,王明一全程陪著,默默记下林曦每一个偷偷抹眼泪的瞬间。

两人认识满100天那天,林曦带王明一去颐和园,租了艘小船在昆明湖上漂著,还给他唱了首跑调的《爱情故事》。

可没过几天,林曦突然消失了,传呼机再也没回过消息,王明一在学校、书店、他们去过的奶茶店找了个遍,都没见著人。

就在王明一准备放弃时,却收到林曦的简讯,让他去朝阳区的一家粤菜馆,林曦在和妈妈安排的男生相亲,还拉著王明一“帮她把关”。

王明一忍著酸意,跟相亲男说“林曦吃火锅要微辣、生理期得喝热红糖薑茶、別让她一个人走夜路”,说完转身要走,却被林曦拽住手腕,哭著把他拉出了饭馆。

那天,两人在什剎海的湖边,埋了一个装著信的“时间盒”,约定两年后来打开,林曦说“我得先跟过去和解,才能好好跟你在一起”。

之后王明一开始“变样子”:他把林曦的恐怖剧本改成了短篇故事,投给了杂誌;还在学校附近开了家小书店,摆上林曦喜欢的悬疑小说。

可两年后,王明一在湖边等了一整天,没等到林曦,他独自挖出时间盒,读了林曦的信,原来她当年怕自己走不出前男友的阴影,又怕耽误王明一,才选择暂时离开,去了杭州的外婆家。

第三年秋天,林曦回到bj,特意去什剎海找那棵埋盒子的老槐树,却发现树被颱风颳倒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棵新栽不久的香樟树,树下还贴著一张便签,写著“林曦,树倒了我重栽了一棵,等你回来”,落款是王明一。

林曦正对著便签掉眼泪,接到了前男友妈妈的电话,说“有个踏实的小伙子,我觉得跟你很配,约在老舍茶馆见一面吧”。

等林曦赶到茶馆,推开门便看见坐在桌前、正帮她倒茉莉花茶的王明一,两人对视一笑,王明一把当年没送出去的髮夹,轻轻別在了林曦的头髮上。

“不错,不错。”

“不愧是老子的种,剧本写的很好,有老子当年的风范。”

齐父放下剧本,抬头看向齐风华时,嘴角咧的老大,脸上的笑容根本藏不住,言语间的讚嘆毫不掩饰。

孩子有出息,能承接自己的衣钵,对於一个中年男人来说实在是太爽了。

“嗯嗯嗯。”

齐风华含糊的答应了两声,没好意思点破,他可是听说了,齐父的老牌编剧名头很大部分都是熬资歷熬上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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