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寇可往,我亦可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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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压低了声音,回头看著那群饿得眼睛发绿的汉军。
“开饭了!”
……
八百个饿疯了的汉子,在霍去病的带领下,像是一群下山的猛虎,连一声喊杀都没发出来,直接撞进了那个匈奴营地!
没有任何战术,就是快!
快到匈奴人刚把弯刀拔出来,汉军的马刀已经劈开了他们的脖子。
快到锅里的羊肉汤还在翻滚,煮肉的人脑袋已经搬了家。
一刻钟。
战斗结束。
匈奴人的尸体被隨意地扔到一边。
汉军兵卒们坐在匈奴人的火堆旁,用匈奴人的刀割著匈奴人的羊肉,大口吞咽。
有人被烫得直吸气,却捨不得吐出来,混著血水和灰尘硬咽下去。
霍去病抓著一只羊腿,啃得满嘴是油。他把一个匈奴人的皮酒囊扔给苏尘。
“接著!马奶酒,虽然臊气,但解渴!”
苏尘接过来,仰头灌了一大口。
辛辣,腥膻,直接衝进胃里,像是一团火在烧。
但他觉得痛快。
“换马!带上肉乾!把剩下的带不走的,全烧了!”
霍去病把啃乾净的骨头往火里一扔,站起身来:“下一顿,咱们去单于的叔叔家里吃!”
……
天幕之外。
未央宫。
刘邦看著画面里那一群狼吞虎咽的汉军,手里端的酒爵停在半空,眼睛直勾勾的。
“这就……吃上了?”
他打了一辈子仗,也被项羽追得满世界跑过。
但他从没见过这种打法。
不要后勤,不留退路,走到哪儿吃到哪儿。
这哪是行军打仗啊?这分明就是一群强盗进了村!
“这帐算得……”刘邦吧唧了一下嘴,眼神突然亮得嚇人,“划算啊!”
“吃敌人的,喝敌人的,骑敌人的马,还能拿敌人的脑袋换军功!”
“这仗打得,不仅不花钱,还他娘的能赚钱!”
大唐,太极殿。
李世民没说话。
他是行家。
他看到的不是吃喝,是速度。
“没有輜重拖累,一人双马甚至三马,日行三百里。”李世民的手指在御案上轻轻敲击,节奏极快,“这是把骑兵的机动性发挥到了极致。”
“匈奴人之所以难打,就是因为他们跑得快。”
“但这支汉军,比匈奴人更轻,更为了活命而拼命!”
“苏尘的图,霍去病的刀。”李世民长嘆一声,“绝配。”
……
天幕画面飞快流转。
风,停了。
原本那股子要把人骨头缝都吹裂的漠北寒风,到了这座山脚下,似乎也怕了。
这里是狼居胥山。
匈奴人心里的圣山,他们祭天的地方,也是他们认为长生天居住的宫殿。
但现在,山脚下流淌的不是奶酒,是血。
黑色的血,红色的血,混在一起,把那片常年不化的积雪烫出了一个个窟窿。
画面里,不再是当年那穷酸的八百骑兵。
镜头拉高,那是漫山遍野、一眼望不到头的黑色钢铁洪流!
【元狩四年,漠北之战。】
【不再是偷袭,不再是小打小闹。】
【大汉倾国之力,霍去病率五万精锐,长驱直入两千里,寻歼匈奴左贤王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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