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重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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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
“秦龙...”
雪梨奥林匹克体育馆,秦龙身披国旗,开始环绕赛场。
这是胜利者,是冠军的標配。
胜利者,冠军,金牌获得者,就该获得全场的欢呼。
【第一个小目標,达成。】
秦龙微笑著慢跑著,心中却浮想联翩。
十八年了,整整十八年...
你知道这十八年怎么过的嘛...
他不是穿越者,而是重生者。
重生回到自己曾经的家。
回到了小时候...
哪怕有著未来的记忆,他短期內也无法给自己的家带来什么变化。
他的家,只是一个农村的。
小时候,他按部就班,哪怕十几岁,也无法给家里带来財富。
钱,家里是没有的。
连肉,一年到头也吃不了几次。
家里都是种地为主,偶尔家里大人出去打个小工。
种地的钱,除了交各种税收,还要留下买种子,肥料等的钱,剩下的钱,交完学费,吃喝方面只能节省,这就是正常农村人的生態。
幸好他的重生,也算是有金手指,嗯,这么说不准確。
准確的说,他秦龙重生了,所以记忆非常的好,曾经的几十年里的一切都记忆的很清晰,而且身体也强大了好几倍。
其他的,就没有了。
可惜这两个变化,也无法短期內给家里带来好处。
文抄公,如果时间再晚十年八年,秦龙自认为可以靠写小说赚钱。
毕竟他看过的网络小说,不说上万本,千八百本还是有的。
可惜国內的网络有点晚啊,时间赶不上啊。
至於2000年前的杂誌,出版小说,他听过,没看过啊,写不出来这个年代的味道。
股票什么的,別说他没机会,就算有机会,他家也没钱。
至於卖剧本,卖歌曲...
剧本规格不会写,再者国內的剧本不值钱。
好莱坞,人家剧本不要太多,而且他的英文还需要再次学习。
上一世的英文很垃圾,这一世还需要好好学习呢,写不出来。
歌曲,等他学会谱曲识谱,他都快成年了,哪里还需要卖歌曲呢。
鑑於自身的身体素质,因为重生暴涨了几倍,达到了类似史蒂夫.罗杰斯的程度,秦龙决定先以百米为小目標,达到出名,以及赚钱的途径。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嘹亮的国歌,响彻在奥林匹克体育馆。
脖子上掛著金牌的秦龙,盯著缓缓上升的红旗,嘴里唱著国歌。
这一刻,是完美的。
......
“秦,你为什么可以跑到9秒73,你藉助了什么?”
等到仪式完毕,秦龙又再一次接受了尿检后,终於到了採访的环节。
可惜还没等国內的记者开口,一个金髮碧眼的白人记者就率先开口抢问了。
“...”
秦龙的眼睛犀利的盯著开口的记者。
为了未来美好的人生,秦龙早就规划好了,所以编曲谱曲作词什么的,他一直在学。
而英文,为了赚钱,他也加速学习了,如今口语很流利的,一听就懂。
这个时代,歧视超级严重。
尤其是国內还没起来的时候,这些白人的优越感特別的重。
文化的入侵,在二十年前就开始加速了。
各种公知,各种宣传,不要太多。
以至於再过二三十年,哪怕国內开始跟美利坚並肩了,国內依然有眾多牧羊犬,这就是几十年的文化入侵造成的结果。
扫了眼这个人的记者证,果然是美利坚的。
这个鸟人肯定是因为莫里斯.格林被秦龙打败,心中不服来挑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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