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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好,先生。”
“请站在原地,不要做任何会让我误会的动作。”
“好好好,我给手錶和钱!”
李斯特假装摆出一个投降的动作,正当他们鬆懈的时候,李斯特突然往腰间一划,他手臂再次抬起的时候,手里面已经多一把柯尔特手枪。
“呯!”
持枪的劫匪发出悽厉的惨叫,他手中的左轮手枪应声飞了出去,咣当一声掉在几米外的石板路上。
子弹精准地擦过他的虎口,打飞了他的武器,却只是让他皮开肉绽,並未伤及骨骼。
几乎在枪响的同时,李斯特的身体已经向前猛扑,另一个拿著棒球棍的劫匪被这突如其来的反击完全惊呆了,刚反应过来要挥舞棍子,李斯特已经欺近身前。
他用左手格开挥来的棍棒,右手握著的柯尔特手枪的枪管如同铁锤,狠狠砸在对方的下顎上。
那劫匪闷哼一声,眼前一黑,直接软倒在地。
李斯特旋即调转枪口,稳稳地指向第一个劫匪。
第一个劫匪看到这一幕一脸懵逼。
不是?
说好的作家都隨便可欺负。
怎么不按照剧本来!
劫匪们哪知道站在他们眼前的李斯特曾经面对十几位平克顿专门侦探的围剿,都还能逃出生天。
甚至接连杀死数人,带著三个人就敢衝击当地的银行。
死神之眼是亚瑟枪法的具象化。
但李斯特是真有这样的枪法。
纽约的这些劫匪,顶多就干些小偷小摸的事情,比起加州的风云连个屁事也算不上。
自然很轻易的就被李斯特所制服,要不是李斯特对自己的枪法自信,他可不敢戴著手錶上街,眼下这些傢伙倒能给他的作家人设再丰富一笔。
“现在乖乖蹲下来,等警察来。要不你们也可以选择逃跑,你们可以赌一赌,你们可以在我枪响之前离开我的视线。”
面对面前的枪口,两位劫匪只能妥协站在墙角静静的等待警察的到来。
纽约不同於加州那些混乱的地方,就算在差劲的地块都有警察巡逻。
很快就听到一阵杂乱的脚步声。
一名身穿蓝色衣服的纽约警察,还有一个协警同时走过来。
“发生了什么事?”
“警官先生,我在这里刚刚这两个黑人想抢劫我的江诗丹顿。”
两位警察看到这一幕也懵逼,一个衣著体面的绅士持枪而立,手上戴著一块价值百美元的手錶。
旁边地上还丟著一把左轮手枪和一根棒球棍。
至於两个劫匪,只是在墙边乖乖蹲著,一点脾气都不敢有。
警察一眼就认出这两个劫匪,是在通缉榜单上面有名的傢伙,曾经入室强姦十几次,每一次都是姦杀作案手段及其凶残。
最近更是经常在这附近抢劫。
各种看起来有钱的作家都被抢劫过,欧·亨利、杰克·伦敦还有门肯,有时候抢劫一些普通人,如果是女人,这两个劫匪的手段会更加凶残,因此警局接到的报案不计其数。
面对这两个傢伙警察和平克顿曾经抓捕多次都无可奈何,他们很快就会钻入这附近的小巷,已经有不少的作家有意见,他们警局最近也在头疼这件事情。
没想到居然栽在了这个绅士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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