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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塞哆哆嗦嗦地跪好,头磕在地上,避开那颗死不瞑目的老哥脑袋。

“別怕!”

洪熙官走下御阶,来到得塞面前,伸手拍了拍他颤抖的肩膀:“他是他,你是你。”

“他是辅国將军,杀了也就杀了,你是简亲王,是铁帽子王,朕怎么捨得杀你呢?”

得塞刚想鬆口气,洪熙官的下一句话,直接把他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不过,朕的大军不能在宜章这鬼地方耗著。”

洪熙官弯下腰,贴在得塞的耳边,冷声道:“郴州是你丟的,得由你拿回来,朕给你五天,带上你的镶蓝旗,给朕把郴州夺回来。”

“朕不管你是用人堆,还是用牙啃,必须把城给朕拿下来!”

“五天后,朕的大军要进城吃早饭。”

“做到了,以前的事既往不咎。”

“若你做不到……”

洪熙官直起身子,用靴尖轻轻踢了踢地上喇布的那颗脑袋,语气淡漠:“你就去下面陪你哥哥吧,黄泉路上黑,兄弟俩有个伴,不寂寞。”

得塞浑身一震,看著那颗死不瞑目的好兄弟头颅,一股寒气从脚底板直衝天灵盖。

他知道,皇上不是在开玩笑。

这位爷是真的会杀人的,而且杀起爱新觉罗家的人来,比杀鸡还顺手!

“奴才……奴才遵旨!”

“奴才这就是去!这就去!”

得塞连滚带爬地衝出了大帐,连地上的帽子都顾不得捡。

这一刻,他对吴三桂的恐惧,彻底被对洪熙官的恐惧给压倒了。

跟马宝拼命,或许还有活路。

若是再敢逃跑,那个坐在皇位上的男人,绝对会把他剁碎了餵狗!

看著得塞狼狈离去的背影,洪熙官脸上的戾气瞬间收敛。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这话谁都会说,但真到了实操层面,那就是一场令人头禿的噩梦。

洪熙官坐在御帐里,看著手里那份长长的后勤清单,眉头紧皱。

从赣州到郴州,这几百里的粮道,就是清军的大动脉。

如果拿不下郴州,这里就是个巨大的出血口。

马宝那是什么人?

歷史上他驍勇善战,善用奇兵,是吴三桂麾下头號猛將。

这傢伙要是带著轻骑兵往这几百里的粮道上一撒,今天烧你两个粮仓,明天劫你三支车队,那这几万大军还没到长沙,就得先饿死在半路上。

“所以,郴州必须拿下来!”

洪熙官把清单往桌上一扔:“传令全军,原地休整五日。”

“咱们就在这儿,等著简亲王的捷报!”

王进宝有些担忧地看了一眼远处的郴州方向:“皇上,那马宝號称再世孟賁,善用奇兵,诡计多端,简亲王虽然带了一万多人,但毕竟……”

毕竟是个草包啊!

剩下的话王进宝没敢说。

“草包也有草包的用法。”

洪熙官嘴角勾起一抹冷酷的笑意:“这就叫废物利用,被逼急了的兔子还会咬人呢,何况是被逼急了的铁帽子王?”

“看著吧,这一仗,会很精彩,朕相信简亲王!”

不趁机把满洲镶蓝旗消耗一波,怎么能行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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