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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大春推开窑洞院门时,天色已近黄昏。
灶间飘出熟悉的炊烟气息,混合著燉菜的香味。
屋內李若雪正背对著他,在灶台前忙碌,往锅里贴著玉米饼子。
李若雪抬起头看了林大春一眼,眼神闪烁,脸颊因为烧火而通红了,声音细若蚊蚋:“吃饭了呢!”
饭桌上。
“我看见,你和一个女人一起下山的?她好像还挨著你,是谁啊?”李若雪询问道。
“李美丽,林小虎的媳妇,也不知道从哪里听到了些有关我的八卦新闻,一直缠著我问,也是莫名其妙的。”林大春回答道。
“现在,村里是不是很多村妇喜欢你啊?”李若雪询问道。
“啊?喜欢我?我都这年纪了,爷爷的年纪,喜欢我干嘛呀?”林大春笑了。
“哦。”李若雪低著头,靦腆的吃著饭。
这时。
一个村妇推门进来,两眼泪汪汪的。
“大春哥,救救我,救救我家孩子吧。”
林大春放下筷子,当即站了起来。
门口站著的,是村里林氏家族的林雅丽。
“雅丽嫂子,咋了?”林大春询问道。
说著,那林雅丽直接就给跪下来了。
“雅丽嫂子,出啥事了?別急,慢慢说。”
林大春急忙走了过去,把林雅丽扶了起来。
李若雪不知所措。
“你先说,发生什么事了?”林大春询问道。
“老村长要把我唯一的儿子给烧死,要断我家后啊。”林雅丽哭著说道。
“为啥??”林大春也著急了。
平静的林场屯被一桩骇人听闻的丑事骤然撕裂。
村东头孙家的闺女孙桃花,年方十七,模样周正,已和邻村一户人家定了亲。
前日夜里,却被发现与村西寡妇林雅丽的独子林亮,赤身裸体地蜷在麦草垛里。
孙家父母如同天塌,捧著定亲的聘礼衝到老村长家,哭嚎著要討个说法,否则就一头撞死在他门前。
老村长年近七十,是屯里辈分最高、最重规矩的老人,信奉“礼法大於天”。
闻听此事,勃然大怒,认为这不仅仅是伤风败俗,更是触犯了天理王法,给整个林场屯蒙上了奇耻大辱。
老村长当即派人就把林亮和孙桃花都给抓起来了。
屯中央的打穀场上,前所未有地聚集了几乎全屯的人。
气氛凝重得如同铅块压顶。
火把插在四周,噼啪燃烧,將人们惊惶、愤怒、好奇或麻木的脸映照得明暗不定。
老村长站在碾盘上,脸色铁青,手里拄著那根象徵权威的梨木拐杖。
林亮被反绑著双手,跪在碾盘前,面无人色。
“乡亲们都看见了!都听见了!”老村长的声音因愤怒和一种执行“家法”的残酷决心而颤抖,“林亮这小畜生!丧尽天良,欺辱良家女子,坏我林场屯百年清誉!如今新社会,人民政府讲法律,可咱们屯的老规矩也不能废!这等猪狗不如、伤天害理之徒,按老祖宗传下的规矩——点了天灯,以儆效尤!”
“点了天灯”四个字,如同冰水泼进油锅,人群中爆发出巨大的骚动!
那是旧社会对极恶之人的私刑,意思就是活活烧死!
几个胆小的妇人捂住了孩子的眼睛。
一些年轻后生脸上露出不忍,但看著老村长骇人的脸色和孙家父母择人而噬的目光,不敢出声。
几个平日紧跟老村长、自詡维护风化的老辈人,已经指挥著两个壮汉,將一堆浇了火油的乾柴堆在了碾盘旁的空地上,火星子在柴堆旁跳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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