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猎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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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腮鬍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隨即蹲下身来,目光认真地看向赵流云:
“只要是精神强大就行了,对吧?”
“嗯,是的。”
能一下总结出其中的要点,赵流云认可他是个很有灵性的人。
络腮鬍一听,顿时一把將钱袋揣入怀中,露出满意的笑容:
“行,那小傢伙你跟我走。一个月前我们遇到过一头两三百年的赤蜃狼,那东西能让人神智错乱,是你要的魂兽。”
“大概的活动区域我还记得,运气好的话,花不了多少时间。”
“走了。”他对黄鑫招呼了一声,带著赵流云去召集人手。
佣兵团从猎魂森林里出来后,在猎魂小镇各处休整,饮酒作乐,舒缓紧绷的神经。
但真到要出任务的时候,也集结的很快。
这支队伍算上络腮鬍在內共有五人,四男一女,年龄从二十岁到四十岁不等。
与其说是佣兵团,更像是一个佣兵小队。
三强攻,两敏攻,络腮鬍这佣兵团长更是一名实力不俗的魂尊。
队伍里没有辅助系,不过这种小佣兵团本就用不上,猎取百年魂兽什么的已经绰绰有余了。
只听络腮鬍率先开口:“我名田文龙,你是黄鑫的师侄,以后叫我田叔就行。”
“田叔。”赵流云装作一副靦腆的样子。
“有手令吗?”
“师叔说田叔你们会解决。”
田文龙不禁瞪大眼睛,笑骂道:“这狗逼,又来白嫖!”
进入圈养的猎魂森林猎魂,除去那些大势力持有的永久手令,临时手令都要向武魂殿申请。
但——
要么需要足够的地位,要么就得花钱。
很多负担不起的就会蹭別人的手令,这也是临时组队盛行的原因之一。
而田文龙有另外一种解决办法。
来到猎魂森林大门前,他向门口身著铁甲的守卫队长討好一笑,声音里带著几分熟稔:
“大哥,给个面子,我要带人猎魂。”
没错,就是刷脸。
外人也就罢了,自己人要什么手令?
水至清,则无鱼,再严格的规矩终究要靠人来执行。
田文龙常年在此走动,与驻守在此的每一位高层军官,乃至武魂殿的魂师们都相熟。
守卫队长一听到他的声音就皱起眉头,满脸不耐烦:“滚滚滚!你又来!”
“別介,哥,你是我亲哥!”田文龙拉著他的手臂,赔著笑脸,“小弟靠这个养家餬口……”
“孤家寡人一个,上无父母,下无妻儿,你有个屁的家要养!”守卫队长服了,朝里面挥了挥手,“最后一次!”
“多谢大哥,下次请你喝酒。”田文龙訕訕一笑,急忙转身对身后的五人招手,“走走,赶紧跟上。”
终於是顺利进了猎魂森林。
喧囂一下就消去了,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仿佛能洗净心神,令人精神为之一振。
田文龙稍作观察,便果断指向一处:“走这边。”
队伍行进路线几乎始终保持直线。
偶有迂迴,也只是为避开复杂地势。
五人皆是经验丰富、常年在此狩猎的佣兵,又不是“大师”那样只懂理论、不擅实战的魂师。
如此阵容,可以说基本不会遇到什么危险。
当然,小心是一定要的,速度也不会太快。
谁也不愿因一时大意,误踩上不知何时埋下的土豆雷,徒增无谓伤亡。
隨著不断深入,植被越发茂密,队伍步伐愈渐缓慢。
田文龙这位老练的佣兵团长不时驻足,俯身察看魂兽遗留的痕跡,从爪印、毛髮中推断其类別与动向。
直到暮色渐染林梢,他领著眾人来到一汪幽潭边。
水畔横陈一具被剥去皮毛的尸骸,血肉模糊,森然触目。
“红毛,狼尸……”
田文龙俯身细查,眉头渐锁,终是摇头嘆道:
“赤蜃狼被人捷足先登了,我们慢了一步……寻找其他目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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