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一张软纸抵万金,与光速传回的「马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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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时候还没有真正的茶叶发酵技术,但这並不妨碍赵高在炒茶的时候不小心把茶叶捂坏了,结果泡出来的茶汤红亮,滋味醇厚,嬴政一喝,觉得这比苦涩的绿茶更养胃,当即赐名红茶。
“小g。”嬴政端著茶杯,看著窗外那道划破天际的光束。
“这就是光速吗?”
【陛下,光速是每秒三十万公里。您看到的这个,是『手速』。】
【毕竟拉动百叶窗的是人,看信號的也是人。不过,两个时辰三千里,这已经是这个时代的极限了。】
【这意味著,您的眼睛和耳朵,已经延伸到了沙漠的尽头。】
嬴政微微点头,眼中闪过一丝满意的光芒。
“张騫的消息,朕收到了。”
“手纸外交,亏他想得出来。不过,管用就行。”
“但是……”嬴政放下了茶杯,神色微凝,“朕总觉得,这西域的局势,没那么简单。”
“冒顿既然敢去西边,就说明他有依仗。楼兰只是个小国,墙头草而已。真正的硬骨头,还在后面。”
“小g,你上次说,西域有个叫『大宛』的国家,盛產良马?”
【是的,汗血宝马。那是为了適应高原缺氧环境进化出的优良品种,皮肤薄,奔跑后血管扩张,看起来像流血。】
【这种马,爆发力强,耐力好,是重骑兵的顶级坐骑。】
【如果冒顿得到了大宛马,他的骑兵实力会翻倍。那时候,您的铁浮屠可能就追不上他了。】
嬴政的手指在案几上轻轻敲击。
“马……”
“大秦缺马。尤其是好马。”
“既然冒顿想要,那朕就更要。”
“传令。”
嬴政的声音不大,却透著一股不容置疑的霸气。
“让刘邦那个『进出口贸易总公司』动起来。”
“朕要他组建一支专门的『寻马队』,跟著张騫的路线走。”
“带上丝绸,带上瓷器,带上糖。去大宛,去乌孙,去康居。”
“告诉那些国王,朕可以用这世上最精美的东西,换他们的马。”
“一匹好马,朕给十匹丝绸。若是种马,朕给百匹!”
“若是他们不换……”
嬴政眼中寒光一闪。
“那就告诉他们,朕的『震天雷』和『铁浮屠』,也很想去西域观光。”
……
次日,咸阳西市。
刘邦正躺在摇椅上,享受著萧何的匯报工作。
“刘季,陛下的旨意下来了。要咱们去西域买马。”萧何合上帐本,眉头微皱,“这可是个苦差事。西域路远,而且还有马匪和匈奴人,稍有不慎就是人財两空。”
刘邦却一点也不慌,反而把玩著手里的一串葡萄乾——这是张騫让人捎回来的样品。
“苦差事?老萧,你这就不懂了。”
刘邦坐直了身子,把葡萄乾扔进嘴里。
“这哪里是买马?这是『垄断』。”
“你想想,陛下要的是汗血马。那咱们去了西域,除了买马,是不是还能顺便带点別的?”
“比如这葡萄乾,比如那边的香料,还有听说那边有一种叫『棉花』的白叠子……”
“咱们要是把这些东西垄断了,运回咸阳,那得赚多少钱?”
萧何嘆了口气:“你就光想著钱。你不想想怎么把马运回来?几千匹马,过沙漠,吃什么喝什么?”
刘邦嘿嘿一笑,指了指门外。
“这就得靠咱们的『大秦基建集团』了。”
“我打算,在河西走廊沿线,每隔五十里,修一个『服务区』。”
“服务区?”萧何愣住了。
“对!既能住店,又能吃饭,还能给马餵草料加水。”刘邦越说越兴奋,“咱们把这服务区包给那些退伍的老兵或者想赚钱的商贾。咱们收加盟费,他们赚过路客的钱。”
“这样一来,路通了,马活了,咱们还赚了钱。一举三得!”
萧何看著刘邦,半晌没说话。最后,他竖起大拇指。
“刘季,你这脑子,真的是……不做奸商可惜了。”
……
就在大秦为了“马”和“路”忙得热火朝天的时候,西域的大宛国,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冒顿。
他並没有带几万大军,只带了三千精骑。但这些骑兵,每一个都装备了仿製的马鐙,手里拿著抢来的秦式弯刀。
大宛国王是个白髮苍苍的老人,他看著城下那个杀气腾腾的匈奴单于,心中充满了恐惧。
“大宛王,別来无恙。”冒顿骑在马上,用鞭子指著城头。
“听说你们的马不错。我也不多要,给我三千匹。”
“作为交换……”冒顿冷笑一声,从马背上解下一个布包,扔在地上。
布包散开,露出一颗血淋淋的人头。
那是隔壁小国——于闐国王的脑袋。
“作为交换,我不杀你。”
大宛王嚇得瘫坐在地上。
“给!我们给!”
冒顿满意地点点头。他看著那些被牵出来的、神骏非凡的汗血马,眼中燃烧著復仇的火焰。
“嬴政,你有铁浮屠,我有汗血骑。”
“等我练成了这支骑兵,我会让你知道,草原的狼,咬人有多疼。”
然而,冒顿並不知道,就在他抢马的同时,一支更加庞大、更加富有、且带著“手纸”和“糖果”的大秦商队,正沿著张騫踩出的脚印,浩浩荡荡地向著西域逼近。
这是一场刀剑与金钱的赛跑。
而裁判,是那个坐在咸阳宫里,一边喝著红茶,一边看著光信號的始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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