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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厚衣服被放在柜子顶上,被一张巨大的包袱皮包著,在响弦找衣服的时候,他在那堆衣服里居然看到了一个花花绿绿的笔记本。
是那种硬卡纸包皮,旁边还有好几个铁环的款式。
这种本子响弦上学的时候用过,记得那时候五块钱一个,但纸质並不怎么样,签字笔写著写著就很容易断墨。
而且固定纸张的的铁环很多,每个铁环和纸张穿页的地方都有很多的窟窿,搞的这种本子还特別容易掉张。
因为太难用,这种响弦只买过一个的的款式反而被响弦给记住了。
“妈,这本子你从哪搞的,我小时候用过,可难用了。”
“嗯?这个啊,这不是你小时候的日记本吗,应该是我收拾东西的时候不小心放进去的。”
“不可能啊,我小时候就买过一个这个款式的,那个本子到后来我还让奶奶烧炕去了。”
“那可能是你记错了吧,这都多少年了。
我和你老子又不用这种本,你还没出生呢我们都多少年没写过字了。”
“是,是这样吗?”
响弦打开本子看了一眼里面的字,歪歪扭扭的,不成样子,不少字都扭曲的仿佛狂躁的鬼魂。
那確实是他小时候的字。
他小时候家里人忙,没时间照顾他,就让他住到寄宿制学校就读。
那真是一段难忘的时间,那个初中半个月才让回家两天休息,而且不能带手机和mp3,就连小说都是老师扫荡的重点。
响弦是个閒不住的主,他喜欢看小说,在发现一本小说经常要在男生中传好几轮之后才有可能被老师发现没收,女生则对小首饰和像润唇膏之类的小化妆品有需求后,他就成了全校最大的小说贩子和化妆品供应商。
到后来还自学了手机组装,每次放假他都会去废品回收站淘一些手机零部件,然后组装成能玩就行,保证不炸的“废土牌”手机对外销售。
是当年老师眼中一顶一的法外狂徒,每次检查他都是重点关照对象,但每次他都从来没有被逮到过,他从来都不把货和款放在自己身上,就连记帐的帐本都在“会计”和“出纳”手里,他自己从来都是有重大嫌疑但没证据的那个。
他记得自己当时並不算太缺钱,只是单纯的觉得这么玩很有意思罢了,比吃饱了撑了谈恋爱和打架刺激太多了。
那也是他写日记最狠的时候,正经人从不写日记,但实在是太无聊了。
总有那么几个下午无聊的让人连睡觉都睡不著,只能写点东西解闷。
他也就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只是后来到了高中学习压力实在是太大了才无法坚持下去了。
他又看了一眼日记的时间,確实是他初中写的没问题。
难道真是自己记错了吗?
响弦把日记本放回自己的房间,没多想就接著收拾衣服去了。
等到吃完晚饭又洗完了澡,响弦才又看到那个笔记本,就坐在床上打开了第一页。
想要重新回顾一下自己的童年,那个被记忆美化过的二百五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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