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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八方零散却有序分布的各队兵卒,如同交错根系一般蔓延铺展,进而构成整体如一的网状防线。
官兵们儘可能的藉助地利,教尸鬼不可侵阵。
以大顺屯卒之军纪武勇,这些本是很难实现的战法理论。
但是,甲冑、强弩的外力加持下,才真正促成了某种质变。
尤其是强弩发威,帮助士卒们很少陷入与尸鬼面对面的贴面搏杀。
如此军心愈安,军威益盛。
当士卒们適应於这种推进节奏,此后的一切成果都是顺理成章之事。
......
“啊——!”
前方一声倏然哀嚎,让李煜不由愣了一下。
隨即,心中狂喜。
『抓到了!』
只见前方街巷,有一道身影举止大为不同,他被弩矢钉入后,就哀嚎难止。
『那是个人!』
目睹这一切的前阵兵卒,几乎脑海中下意识就浮现出这个答案。
贼人善匿形於尸,这个消息他们早已经铭记於心。
此刻,真的很难升起其它想法。
只是还不等李煜號令甲兵推进捕获。
那倒地贼人伤口处冒出的血液很快就浸湿了成片衣袍,刺鼻的腥甜气味,绝逃不过他身旁群尸的鼻嗅。
来不及躲藏就中了箭的贼人颤抖著双手,试图遮掩伤口,却只是无用功。
近旁尸鬼置弩矢侵身如无物,反倒是鼻翼耸动,隨即齐齐『热烈』的看向於他。
“吼——!”
『同类,你好香啊!』
他分明从那些空洞的尸眸之中,看到了昔日让他格外眼熟的嗜血渴望。
当他们利用尸鬼侵宅破院之时,对待那些逃无可逃的活人,尸鬼就总是这般亢奋。
思绪戛然而止,只余下无法言说的阵痛与恐惧。
“啊——!”叫声愈发悽厉。
然陷於群尸旁侧,再怎么挣扎也不过是无用功。
要不了多久,群尸便会將这个格外诱人的『同类』撕扯的四分五裂。
『剥开』他的假皮囊,內里净是香甜的血肉。
尸鬼浅薄的本能,很乐意帮助这个特殊的『同类』强行蜕皮,继而分上一杯羹。
......
情况很明显,即便李煜號令弩手攒射,也救不了此人性命。
“放!”
但李煜还是这么做了。
十余支弩箭穿透尸鬼背身,终於让贼人濒死的嚎叫声戛然而止。
再让这蠢货折腾下去,李煜反倒需要担心匯聚来的尸群可能会不好处置。
此情此景,儘快杀了他,才是李煜所求。
比起声音,李煜反倒不是太担心那股腥甜的血腥气会持续引尸。
气味,是会互相遮掩的。
北坊中最挥之不去的,还是尸鬼身上的那股子噩气。
似腐非腐的臭味,让人难以形容。
所以实际上,血腥味並不是那么的令人忧心。
至於这些结论,李煜是怎么知道的?
『当然是看了。』
血液在尸堆下流淌,儘管周遭確有尸鬼仍旧簇拥而至,围作一团。
但它们集中在一起,反倒更容易被弩箭射倒。
一箭穿双尸,甚至更省损耗。
“止!”李煜第一时间就向开道步队下了令。
前阵盾列站定不动,没有再贸然抵近。
间隔数十步,只有十数弩手依旧在不断地发矢覆敌,力求趁此良机,儘快杀伤群尸。
五轮过后,李煜也就没看到更多尸鬼现身,自然是很快就得出了些模糊的结论。
作为一军主官,他除了指挥入坊大阵,更重要的是观察,是思考。
只有观察一切有用的信息,李煜才能更快、更及时的做出正確决断。
换言之,他所担任的角色,就是这支军队的大脑中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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