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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用刀枪吗?”李煜的开场白,让他们感到错愕。
但是隨之而来的,是心中驀然升起一丝对接下来的发展,有所预料后的喜意。
“会!大人!”
“我们当中虽有民户,但大部分人还是军户出身,都曾用过刀枪。”
其余三人也点头,表示確实如此。
李煜看了一眼李胜,那神情仿佛是在说,『看,解决办法已经有了。』
他向这五人说道,“既如此,尔等也看到了,此次本官麾下带来的人手不够。”
“你等,便需自持兵械,护持队尾。”
“本官自会率军在前,带尔等杀出血路,明白吗!”
话说到这个地步,若还有异议,岂不是不识时务?
更何况,现状確实如此,更没有人会天真的以为,官兵救民是什么天经地义的事情。
这般吩咐,反倒让人莫名的心安。
五人先后拜道,“是,草民明白。”
“愿遵大人之令!”
李煜点头,便將腰间佩刀解下,直接递给其中一个汉子。
“拿著。”
他解释道,“现在能分给你们的兵刃不会太多,各自挑选可靠之人,分发下去。”
“路上尸鬼不会太多,甚至大概不会再出现,这只不过是以防万一。”
“阿胜,”李煜看向一旁亲卫。
“带人,把各自用不上的副手刀兵,收集起来,发下去。”
不管是用环首直刀,还是长枪、楞锤、骨朵,在士卒们腰间,在大多时候,都还有一柄佩刀是从不离身的。
一些甲士不单携带主副兵刃,背后更是背了把长弓,腰悬箭壶。
惯用主兵与颇具威胁的弓箭,都不可能分与『外人』。
李煜要下发的,正是这些兵士隨身携带,以备不时之需的副手战刀。
方才,李煜为何要问他们是否习练过刀枪?
因为哪怕是这些战刀,若是握持之人不会操使,应对尸鬼之时,恐怕还不如一柄用了多年的锄头来得顺手。
最起码,这些面朝黑土背朝天的百姓们,用著锄头,也自有一股熟能生巧的精准。
重要的从来不是用什么,而是能够准確地重创尸鬼要害。
“对了,尸鬼要害所在,便不用本官强调了吧?”
李煜不放心的多问了一句。
“大人放心,此僚需断其首,碎其颅,我等已然皆知!”
这句肯定的言辞背后,,不知是坊间百姓用了多少条性命,才摸索出的血泪经验。
更是那位『天王』以身践行的杀尸之法,此乃传『法』之恩。
百姓们崇信之,亦由此而来。
李煜看著李胜已经与两位另外两人抱著十几把战刀走了回来。
他抬手指了指,向眾人道,“去罢,领刀。”
“切记,尔等家小性命,皆关乎於此,需慎之又慎。”
有汉子听出言外之意,躬身拜道,“草民明白。”
既是军户出身,自该明白阵势溃乱之可怕。
累及全军。
他谨慎出言道,“持兵刃者,皆有家小於此,寧身死,不敢退!”
“好,”李煜放下心,摆手復驱之,“去罢。”
五人躬身再拜。
他们每人也就只领了三把战刀,便是想要更多,那也没有了。
李煜只会在不影响军阵战力的情况下,进行有限的抽调。
他不可能把这些人看的比士卒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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