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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煜站在卫城足有三丈的高墙之上,俯瞰全城。

寒风猎猎,吹动他玄色大氅的衣角。

卫城西门之外,刀车与土垒构筑的防线如同一道丑陋的伤疤。

隨著李顺率领的车队隆隆远去,在此期间,又有不少街上的尸鬼,闻声重新聚拢了过来。

粗略一看,怕是有数十具,甚至近百具之多。

官街最外层的拒马、鹿角,被它们挤开了些许空隙。

但早在高石堡就吃了教训的李煜,自然布下了后手。

只见下一层同样的拒马鹿角,很快又成了尸鬼们无法逾越的天堑。

像这样的阻碍,足有三层之多,最后还有高大锋锐的刀车壁垒兜底。

李煜收回视线,神色不见一丝波澜。

起码就凭眼下这么点儿尸鬼,还不足以撼动街道上的布置。

卫城內。

妇孺们在短暂歇息过后,要么继续投身编织投索,要么就在街角就著水磨石,一下又一下地打磨著石块。

但城中男丁,却也不能片刻清閒。

在这朝不保夕的时局里,每一分人力都必须压榨到极致,才能换取多一分活下去的可能。

李煜的视线在城墙上左右扫过,却並未找到他想见的那道身影。

身侧,亲卫李胜察觉到了家主的动作,向前一步。

“家主,您怎么了?”

李煜问道,“张百户,做什么去了?”

李胜稍作思索,立刻指向城內方向,恭声作答。

“张大人方才说是领了家主您的口令,要回城內办事,寻赵班头传达命令。”

李煜恍然点头。

“哦,確实有这么回事。”

不过,李煜还以为张承志会派个传令兵,带个口信过去了事。

倒是没想到,他竟是选了亲自跑这一遭。

其实,这是张承志的以退为进。

若是他一直像个跟屁虫似得跟著李煜到处走动,岂不是说明他无所事事......

这是张承志长年累月攒下的官场经验。

官场閒人,是废人的等义。

这一点,张承志看得很通透。

要学会適时地『消失』,这种若即若离的姿態,才是最周全的相处之道。

既不疏远到引人生厌,也不亲近到惹人生疑。

是个聪明人。

......

城墙上的哨兵老卒並不多,稀疏地分布在漫长的防线上。

几十个人,要站满四面城墙,每个人与同袍之间的距离,少说也在二三十步开外。

“呼——”

李煜见左右十步之內,也没有什么外人,肩线有了一丝鬆弛,长长地舒了口气。

他脸上那种运筹帷幄的沉稳悄然褪去,眉心微蹙,竟流露出一丝罕见的踌躇。

“家主,您可有何心事?”

在数名亲卫担忧的注视下,依旧是李胜开口。

作为李煜的童年伴当,他总能问出旁人不便问的话,又不至於显得冒犯。

李煜转过身,右手撑在冰冷的女墙垛口,左手抬起,遥遥指向西北方向。

“衙前坊,民少物丰,势在必得。”

然后手臂转向西边,“南坊,尸鬼已经歿了九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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