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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人,即便不去管他,也会自己想办法完成自己自封的使命。”

一个活死人,若是不为了心里的念想,寻死可比活著轻鬆,也更容易。

“这种人,入我麾下,又能有什么用呢?”

一个军令难制之人,只会是个麻烦。

军伍行列,容不下他这样的人。

很明显,依照几次的入坊观察来看,这王二惯於杀尸。

这一刻,李煜倒是想起了记忆中的前世话本里,总是离不开那些如鬣狗般依附於所谓大势力的散兵游勇。

现在想来,与其强纳麾下,让他死於军法惩戒,倒不如考虑这般废物利用的途径。

“李忠。”

“家主?”李忠疑惑的看著他。

“去追上他,告诉他......”

“今后,若是有意,凭尸鬼首一级,本官给他赏换五升米粮。”

王二这样的人,他成不了气候,威胁不到自己。

所以他这样的人,活著比死了有用。

“不过,需得凭......”

李煜口中卡壳,首级功似是有些不合时宜。

尸鬼的脑袋,可没有纯粹的死人脑袋安全无害。

“凭......”

李煜嘴巴张了又合,最后陷入沉思,脑中飞速盘算,该用什么来计数才好呢?

既不能太累赘,也不能无法识別来源。

起码得能分清是人还是尸。

眼、耳、舌、鼻。

尸鬼身上最好分辨,也最不容易缺损的零部件,无非就这么些。

而且它们的这些部位,不管是顏色还是干化程度,皆有別於生者。

......

死前双眸泣血,是故尸鬼的眼睛,往往血丝密布,宛如赤眸。

特徵明显,却难以辨明左右,可为备选。

......

耳朵乾瘪发青,常人的耳朵可不会如此。

但死於尸口者,双耳难全,是故不能成为赏功標准。

......

鼻子同理,死於尸口者,面部最易缺损的,便是凸起的鼻樑。

如此,便不能入选。

......

舌藏於口,乃臟器,轻易难失。

尸鬼之舌,青紫异常,与常人有別甚多,当为最佳。

......

李煜终於想到了当下最好的选择,眼中闪过一丝决断之意。

“就以尸鬼口条代首,叫他自己收集。”

李忠领命而去,身影很快消失在巷口。

至於王二会不会放在心上,留下尸鬼发青的舌头换赏,扶刀而立的李煜並不在乎。

隨性而为罢了,算不得大事。

十斗为一石,十升为一斗。

一尸半斗,即便把满城尸鬼杀尽,也不过抵粮区区百石。

在李煜手中的存粮,卫城中的库粮,乃至是城外青一片黄一片的稀疏麦田面前,这点儿粮食都只是不值一提的九牛一毛尔。

施小利而成大事。

李煜甚至有意將此令作为常態,引入军中,乃至治下所有百姓。

这军户王二,倒是个极好的试点。

既能全了他心中执意,也省了麾下兵卒白白损命。

两全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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