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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抓捕这几只乱窜的『老鼠』以绝后患,李煜一行人不得不多花了些功夫。

追击围堵这几个乱兵。

“追,別给他们机会打开库门!”

要是被这些狗急跳墙的傢伙放院外闻声而来的尸鬼进来同归於尽,可就难搞了。

不过李煜想多了,他们慌不择路的跑向了库房,似乎是因为坚固的砖墙能带来更多的安全感。

大概是潜意识里也恐惧院外聚拢过来的食人怪物吧?

其实剩下几个戍卒在走投无路后,第一反应是想投降的。

“大人饶命,我等做牛做马,只想求条活路!”

可惜这种尸鬼满地的大环境下,附近隨便一个人的大喊都可能是致命的。

看管俘虏可要远比保护平民都麻烦许多。

见面就弓弩相迎的反贼,显然不会是什么本分人。

留著这些傢伙只会容易坏事,实在不是什么好选择。

李煜当然拒绝承担这种不必要的风险。

他拒绝接受投降,现在还是死人要来的更省心些。

“杀了。”

来自上官口中的漠然话语,很快就被下属们付诸行动,没有给对方太多求饶挣扎的反应时间。

『噗嗤...』

滚烫的热血顺著对方被捅穿的心口流淌。

习惯性的捅刺处决后,另一旁手持长枪的甲士又后知后觉的捅入死人的眼眶,补了一记。

这年头,杀人容易,杀尸鬼才难。

都是军伍的老手,不必要的同情心压根儿就不存在。

杀敌......天经地义。

虽说杀俘不祥。

可这时候,再不祥,还能有那些成群的吃人怪物更诡炯吗?

就连作为『外人』的王大锤也不多话。

李煜身为百户,在当下的混乱环境中,对於普通军户而言,他的权威几乎是绝对的。

这是世世代代延续在这片土地上的秩序。

足以让人下意识的顺从。

“开库,取枪。”

“是大人。”

这本就是出发前就说好的目的。

长枪这种武备,往往是各地卫所武库中库存最多的。

一桿枪身,一根枪头,就可以武装出一个能够走上战场的炮灰卫所兵。

对战爭而言,长枪就是性价比之王。

只需学会捅刺,就能让一个被赶上战场的农夫有机会给敌人造成有效的杀伤。

即使面对尸鬼,长枪的作用依旧。

它能给予活人更安全的攻击距离,尖锐的枪头也更容易让人破开头颅而不必担心刀刃卷刃之类的麻烦事。

事实上,想要斩首尸鬼,远比想像中麻烦。

对於兵刃的精良程度,挥砍的力道,刀身切入的平直性等等,都有一定的要求。

现在,经过这段时间的实战,李煜和他麾下的甲士们,更喜欢趁著尸鬼被顶翻在地时,用枪头或是刀尖去捅刺尸鬼的眼眶,即省力又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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