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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堂秋水想杀赵牧,这几乎是摆在明面上的事情。

他担心赵牧日后越来越强,自己想跨境杀他难度增大。

但被一名王裔盯著,整日想杀自己,赵牧又何尝不是难以心安。

所以,对两个人来说,最好都是趁著血雾森林这个绝佳的机会,一举將对方击杀掉!

死在这个混乱的战场上,便是死无对证。

巨大的血雾森林,两千人进入其中,每一个都是两族的精锐。

战斗的爆发,不会那么快。

谁都觉得自己的性命珍贵,认为自己应该是这个战场上的主角。

击杀敌人,建功立业,获得功勋奖励,从此踏足高峰。

但是谁也不希望做他人的垫脚石。

赵牧在那棵大树之上等待了许久许久,周围的空气依旧是死一般的安静。

他从陆赞指环当中取出一个瓶子,放在將其插在大树枝杈中间的淤泥里面。

瓶子里面有一些无色透明的液体,晶莹剔透的流转。而在这晶莹之中,有一抹惊心动魄的鲜血。

赵牧將瓶子调整好角度,抬头看了一眼太空的太阳,便如同一只巨大的蝙蝠般无声无息的飘落,然后迅速离开了这片区域。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当太阳光线到达一定角度,温热的阳光慢慢加热瓶子里面的液体时,只听到“砰!”的一声,那个玻璃瓶子,炸的粉碎!

瓶子里面,殷红的血液飞溅开来。

这是赵牧的血,他提前用针管吸取出来,保存好。

他知道自己的鲜血对於血族有著怎样的诱惑力。

这一小瓶的鲜血在此处瀰漫开来,足以让对血液足够敏感的血族,或者他们的座狼嗅到。

但赵牧並没有停留在原地,哪怕是在数百米之外伏击狙杀都没有这种打算。

因为他知道,他所面对的敌人,並不蠢。

赵牧离开了足够远的距离。

而果然,带著座狼进入血雾森林的血族,很快就察觉到了这股格外香甜的气息。

座狼躁动不安,几乎要从他们的手中挣扎著跑出去。

过了几十分钟之后,就在这片区域,一支血族的小队出现了。

一共有十二个人,每一个都是斗级50点以上的灵能力者,最强的领头人实力则是高达200斗级!

他们距离血瓶爆炸点两公里之外的时候停下了脚步。

带头的是一名留著黄色捲髮的中年人,下巴上留著精致的山羊鬍子,按照血族的年龄来算他已经七十多岁了。

他的身边跟著小队的成员,两公里的距离,已经足够让他们嗅到那股沁人心脾的芬芳。

一名少女陶醉的闭上眼睛说道:“最高级的血食,这玩意到底是什么?”

带队的中年人弗里曼眯起眼睛,谨慎而又迷醉的说道:“我嗅到过类似品质的味道,那来自於人类实力非凡的强者。但是这股血液虽然品质很高,却没有那种令人战慄的杀气。”

他嘴角微微勾起。

“很显然,是人类布置下来的陷阱。”

听到“陷阱”二字,小队当中的成员立刻变得谨慎起来。

两头巨大的座狼已经戴上了嘴套,巨大的爪子急不可耐的在地上刨著,迫切的希望去舔舐那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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