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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密麻麻的弹幕几乎糊住了整个屏幕。

【臥槽!活捉野生的陆神一只!】

【陆神yyds!你是我唯一的真神!不接受反驳!】

【前排合影!沾沾陆神仙气,保佑我期末法考必过!】

夏晚晴被这阵仗嚇到了,拿著手机的手都有点抖,激动地喊道:

“老板,人……人太多了!问题刷得太快,根本看不过来!”

陆诚依旧是那副云淡风轻的样子,靠在椅子上,“挑个有意思的念。”

话音刚落,一条被“超级留言”功能標红置顶的弹幕,霸道地出现在屏幕最上方。

一个id叫【就爱抬槓】的网友提问:“陆律师,问你个专业的。白娘子水漫金山,淹死无数和尚,这事儿要是放在今天,该当何罪?她老公许仙,明知她是妖,还跟她过日子,算不算共犯?別跟我扯什么神话故事,你就从法律角度分析!”

这个问题一出,原本喧闹的弹幕瞬间一滯,隨即爆发出更热烈的討论。

【哈哈哈,笑死我了,专业砸场子的来了!】

【这问题太刁钻了!怎么回答?说法律管不了妖怪?那也太low了吧!】

【坐等陆神翻车!这波我压抬槓老哥贏!】

所有人都抱著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心態,等著看陆诚出糗。

夏晚晴也蹙起了眉头,担忧地看向陆诚。

陆诚却笑了,他向后靠在椅背上,修长的手指有节奏地敲击著桌面,发出“篤、篤”的轻响。

他对著麦克风,声音不急不缓地响起:

“这个问题很有趣,也很有代表性。我们分几点来看。”

“首先,是主体资格问题。白素贞,也就是白娘子,她的法律身份是『妖』。而我国现行的所有法律,服务的对象都是『人』。人与妖之间,是否存在跨物种的法律適用性,这是个巨大的法理学爭议点,目前没有定论。所以,硬要把人类的法律套在妖怪身上,本身就不够严谨。”

一番话,直接给直播间里百万观眾干沉默了。

【臥槽!专业!上来就釜底抽薪,从根儿上给你刨了!】

【主体资格……学到了学到了!记笔记!】

陆诚的声音还在继续:“其次,我们退一步,假设妖也適用人类的法律。那么白素真为了救夫,客观上造成了金山寺被淹,大量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

“她的行为,涉嫌构成《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为洪水这种东西,破坏力是无差別攻击,属於典型的『其他危险方法』,一旦造成严重后果,最高可判死刑。”

“至於许仙,”陆诚话锋一转。

“要构成共犯,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如果他对水漫金山这件事,事先知情,並且同意、甚至提供了帮助,比如给白娘子画了张金山寺的地图,那他就是共犯,没刨。”

“但如果,他事先不知情,事后才知道老婆闯了这么大的祸。那么,他没有参与犯罪,自然不构成共犯。不过,”陆诚补充道。

“如果他事后帮助白素贞逃跑、躲避官府的追捕,那就可能构成《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的『窝藏、包庇罪』。那又是另一个罪名了。”

一番分析,有理有据,逻辑清晰,滴水不漏。

他硬是把一个抬槓的荒诞问题,变成了一场生动的普法公开课。

直播间在寂静了三秒后,彻底沸腾了!

【牛逼!!!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法!】

【我他妈以为是来找茬的,结果是来交学费的!陆神,我的神!】

【妈妈问我为什么跪著看直播!这该死的专业素养,太帅了!】

刚刚那个提问的【就爱抬槓】,默默地刷了一个价值不菲的“火箭”礼物,附言道:“陆律师,我服了!这火箭就当我交的学费了!”

直播间的气氛被推向了高潮。

夏晚晴看著身旁这个男人,一双桃花眼里全是崇拜的小星星。

就在陆诚准备回答下一个问题时,律所的门,再一次被猛地推开。

这一次,闯进来的不是妖嬈的富婆,而是一个满身风霜与绝望的女人。

女人约莫二十七八岁的年纪,面色蜡黄,双眼红肿,神情憔悴不堪。

她一眼就看到了正坐在镜头和补光灯前的陆诚。

下一秒,她像是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踉蹌著冲了过来,“噗通”一声,直挺挺地跪在了陆诚的面前。

“陆律师!”她的声音沙哑得厉害。

“我……我看了您的庭审直播!我求求您,您发发慈悲,救救我们家吧!”

“我哥……我哥他死了!我九岁的侄子,不是我哥亲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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