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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悦很开心。

就是给程皎等人嚇得够呛。

忘了说,保鏢五人组+藏蓝弋也学会了骑马,整天跟在凌悦屁股后面,一开始心眼都提著,生怕出问题,后来已经习惯了......

整日与草原、星空为伴。

漠南的紫外线很强,两个多月下来凌悦成功晒黑,化身健康的小麦肤色,身体也比以前更为精壮。

值得庆贺的是,宋昕瑶减肥成功了。

为了感受驰骋的爽感,她和凌悦一起学会了骑马,更为了让身体变得轻盈,她每天都在锻炼身体,还做普拉提。

某天,凌悦和宋昕瑶骑著马来到遍地绿荫的山坡上,俯瞰著下首吃草的牛马。

“我想到一部电视剧。”

宋昕瑶的思维总是很跳脱。

但凌悦习惯了,“还珠格格吗?”

“臥槽,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啊?”

“我没那么噁心。”

凌悦嫌弃地瞥向她。

“终於体会到小燕子的快乐了~”宋昕瑶说著说著,居然开始唱:“让我们红尘作伴,活得瀟瀟洒洒......”

声音之大,低头吃草的牛马都忍不住嚼著草看向高处。

什么人啊,打扰牛马吃饭?

凌悦捂头:“我真求你了,这么完美的一天,你別跟我玩尬的。”

宋昕瑶这个死e人,不但不住口,甚至扯著嗓子高歌:“策马奔腾!咳咳咳......上不去了。”

但是e人会传染,凌悦清嗓帮她唱上去:“共享人世繁华,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牛马们纷纷跑远,纷忙的脚步似在说:离这俩神经病人类远一点。

彼时程皎他们正在准备晚餐。

听到歌声忍不住探头看向窗外。

“在草原待几个月,我感觉身心都舒展了,果然啊,牛马都是嚮往草原的。”施小莎坐著刺绣,听著歌声,她忍不住喃喃。

刺绣是她跟当地人学的。

其实服侍小姐,真的是一件相对轻鬆的工作。

只要摸清小姐的习惯与做人准则,处理一切事物都变得得心应手,

是以她空下来的时间就会跟当地人学刺绣,也算消磨时光了。

正想著,程皎的手机忽然响起来。

誒,是家族办打来的。

程皎接通,“誒誒,好好。”地说了一阵。

施小莎回头看向程皎,俩人什么都没说,但彼此都懂,这是来活儿了。

“去喊小姐回来吃饭吧。”

施小莎放下针线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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