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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个小时的飞行,足以把一个人的骨头顛散架。

当飞机降落在波士顿洛根国际机场时,林布凌感觉自己的灵魂还飘在太平洋上空。

他拖著一个巨大的行李箱,混在金髮碧眼的人潮里,像一滴被稀释进牛奶的墨水,突兀又不起眼。

周围的一切都是陌生的。

空气里瀰漫著黄油和香水的混合味道,耳边是嘰里呱啦完全听不懂的快速英文。

他深吸一口气,从包里拿出姐姐事先准备好的纸板,上面用马克笔歪歪扭扭的写著他的名字拼音:lin buling。

他把牌子举在胸前,像个等待认领的走失儿童,茫然的站在接机口。

周围的人来了又走,一个又一个热情的拥抱在他身边上演,只有他,孤零零的站著。

他开始有点慌了。

不会吧?难道寄宿家庭把他给忘了?

就在他准备找个角落蹲下,思考是该打越洋电话求救还是就地开始流浪时,一个洪钟般的声音在他头顶炸开。

“林?”

林布凌猛的抬头。

一个穿著黑色ac/dc乐队t恤,顶著一头自来卷乱发,鬍子拉碴的中年白人正低头看著他。那人很高大,肚子圆滚滚的,笑起来的时候,眼角的皱纹能夹死苍蝇。

这形象,跟他想像中慈眉善目,穿著格子衫的美国家庭“爸爸”形象,差了十万八千里。

“yes...i am lin.”林布凌磕磕巴巴的回答,这是他演练了一百遍的开场白。

“鲍勃!”

中年男人伸出一只熊掌般的大手,用力的握住林布凌的手上下摇晃,热情得有些过分。

“欢迎来到美国!小子!你的旅途愉快吗?”

鲍勃的语速又快又含糊,林布凌只听懂了“welcome”和“usa”,但他还是凭藉著多年英语考试培养出的本能,微笑著说出了標准答案。

“yes, thank you. and you?”

鲍勃愣了一下,隨即爆发出震耳欲聋的大笑。

“哈哈哈哈!好小子,你真逗!”

林布凌一脸茫然。

他不知道自己哪里逗了。

鲍勃一把抢过他手里的行李箱,像是拎著一个玩具,大步流星的朝停车场走去。林布凌只能小跑著跟上。

很快,他见识到了鲍勃的座驾。

一辆半旧不新的福特皮卡,车身是骚气的红色,保险槓上还贴著各种摇滚乐队的贴纸,车斗里扔著几个空啤酒罐。

林布凌內心默默吐槽。

好傢伙,这不就是电影里美国农场主开的车吗?还是隨时会在路上拋锚的那种。

他爬上副驾驶,一股浓重的皮革和灰尘味扑面而来。

鲍勃一拧钥匙,发动机发出一阵不情不愿的轰鸣。紧接著,车里的音响被激活了,ac/dc乐队那首经典的《highway to hell》如同炸雷般响起。

“im on the highway to hell!”

鲍勃一边跟著嘶吼,一边猛踩油门。皮卡车像一头脱韁的野牛,窜了出去。

林布凌被死死的按在座椅上,感觉自己的五臟六腑都在跟著鼓点震动。

他终於明白,自己这是上了一条真实的“地狱高速”。

鲍勃似乎想跟他聊天,一边开车一边扭头对他说著什么。但在摇滚乐的轰炸下,林布凌一个字也听不清,只能保持著礼貌的微笑,不停的点头。

“yes.”

“ok.”

“aha.”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皮卡车终於减速,驶入了一片安静的市郊。

车子最终停在了一栋两层小楼前。

那是一栋色彩极其鲜艷的房子,墙壁被刷成了天蓝色,窗框是柠檬黄,门口的邮箱则是个扎眼的粉红色。院子里的草坪显然很久没修剪了,长得有些肆意。

一个穿著波西米亚风格长裙,戴著头巾的女人推开门,朝他们挥手。

“嗨,亲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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