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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伤到了別处,妆妆可能就会去医院。

可伤的地方有些尷尬,妆妆虽说不识数,却要脸啊。

最关键的是,她就喜欢狗贼叔叔给她换药。

至於为什么——

心思单纯,关键是对狗贼叔叔没什么不健康想法的妆妆,绞尽脑汁也找不到答案。

“行。”

李南征一口答应了下来。

反正有些事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的区別。

他自认为也了解小女孩特要面子,不想让人知道她这儿中刀的心思。

“不过自己换药,终究不是医院。因为这样,可能会留下疤痕。”

李南征目视前方时,又想到了这个避不开的问题。

儘管屁股不是脸——

可妆妆未来的老公,如果看到雪月有疤后,会不会觉得遗憾?

“这更不是问题了。我从小练功夫、尤其后来外出打黑拳来锻炼实战时,磕著碰著的次数多了去,也没留下任何的疤痕。”

妆妆很骄傲的语气:“我特殊的无疤痕皮肤,遗传自我妈。哦,婉儿应该早就和你说过,我妈是被狼王养大的孩子了吧?”

狼王养大的孩子——

因特殊的生长环境,果腹的食物和人类不同,不但造就了温软玉的速度极快、堪称近身格斗第一人的功夫,更让她的自身体质,也发生了某种变化。

简单地来说就是,用刀子在大嫂身上划一刀,癒合速度不但远超普通人,而且不留痕。

“厉害啊。”

听妆妆说完后,李南征满脸的羡慕。

徒增找把刀子,在小狗腿身上划一刀,看看效果的强烈衝动。

不过想到这还真不人能做出来的事,赶紧灭了这个心思!

李南征没有提起妆妆捨身救她,他心中有多么感激的那些屁话。

妆妆更没打算,打著捨身救他的藉口,必须得每天给他洗裤衩子来赚钱的要求。

有些事自己心里清楚该怎么做就好,千万別说出来。

要不然某种很宝贵的东西,就有可能会丟掉。

嘀嘀!

车子终於驶出了这条没人走的旱路,来到了主干道上。

黄山镇的主干道,除了宽一些,也是坑坑洼洼。

不过地基很硬,就算是下大雨,也不用担心会陷住车轮。

出了镇中心,李南征根据路人的指点,继续向南时加快了车速。

终於。

李南征把车子停在了事发地点。

早就望眼欲穿的清中斌,连忙快步走了过来。

看著脑袋上缠著白布的清中斌,李南征觉得他老滑稽了。

此时现场看热闹的人,已经多达数千!

甚至有头脑灵活的小商贩,都开始摆摊卖瓜子、花生了。

“看到那座山了没有?”

“山下就是那座挖出古书的墓。”

“老董正在那边,陪著万山的李副市,调查事情的发生经过。”

“李副市能及时赶来,是因为事发时,她刚好在凤凰镇视察工作。”

“她赶来现场后,就对我和老董端出了副市架子,把亮出傢伙来的老董,当眾骂了个狗血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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