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到章节错误,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稍后尝试刷新。

只见那套圈陷阱出现了一只棕褐色的松鸡,不过与昨天捕到的松鸡不同。

今天这只松鸡应该中陷阱有一段时间了,这会已经断气了,身体都硬了。

將松鸡尸体从套圈陷阱里取出,秦长风只觉得很是可惜,活著的猎物肯定是要比死了的好的。

毕竟他可以多一个选择,可以选择杀了,也可以选择先不杀,圈养起来。

但死了的猎物,他只能將其处理,做成肉乾。

“今天运气不错,又捕到了一只松鸡,不过估计是中圈套的时间太久了,都已经硬了。”

秦长风一边对著镜头解释,一边將松鸡掛在腰间,就继续往下一个陷阱走去。

很可惜,他的好运並没有持续下去,下一个陷阱並没有捕到猎物。

不过一天能够有一只松鸡进帐,他已经很满意了。

如今他还有五磅左右的狗鱼肉,一只熏乾的松鸡和一只还活著的松鸡。

现在加上手上这只死的松鸡,一共就是三只松鸡。

而小溪的樺树皮鱼篓里面还有十几条鮰鱼,庇护所里还藏著十几朵牛肝菌。

就这食物储备,足够他吃上一个星期的了,现在的他算是真正的告別了食物短缺的危机。

因此这几天他完全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新庇护所的建造中去。

明白这一点的秦长风,暗喜不已,情不自禁就哼起了小曲。

而他所哼的曲子自然不是这个世界所拥有的曲子,而是他前世很喜欢的一首英文歌。

名字叫做《nothing gonna change my love you》,翻译成中文就是《此情永不移》。

这是一首非常经典的爵士歌曲,原唱叫做乔治·班森,首唱於1984年。

但是当年这首歌並没有火,直到1987年,出身於夏威夷州。

当时只有17岁的无名歌手格莱恩·梅德罗斯在参加一次电台歌唱比赛时,將该曲唱红。

於是,歌曲迅速成为美国公告牌十大金曲,並在英国单曲榜上蝉联四周冠军。

由於迅速的走红,歌曲还被演绎成了西班牙语、法语等多国语言。

除此之外,这首深情的情歌后来也被西城男孩翻唱,而秦长风所喜欢的正是西城男孩的版本。

秦长风是一个90后,在他的那个年代,西城男孩和后街男孩。

这两个来自欧美国家的男子乐队曾在国內风靡一时,他们的歌曲成为了当年的流行风向標。

只要是经歷过那个年代的人,或多或少都听过这两个乐队的歌,秦长风自然也不例外。

只不过前世的他並不懂英文,就只是觉得他们的曲调好听,所以閒来无聊的时候就哼哼调子。

但是穿越过来后,因为融合了这个世界的秦长风的所有记忆和能力,他变得精通英文。

所以他不仅能够哼出调子,还可以轻而易举的將歌词唱出来。

加上这个世界的秦长风本就是一个歌手,而且曾经还是一个顶流!

所以借用他的唱歌技巧所哼出来的曲子远比前世的自己要好听悦耳得多。

因此他很快就喜欢上了这种可以轻鬆哼唱外文歌曲的感觉,现在没事的时候,他就习惯哼哼。

只不过他所不知道的是,他的这个小小的习惯此刻却在外界掀起了一阵不小的波澜。

只因他所哼唱的这首《此情永不移》,外面的人在网上怎么搜都搜不到!!!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www.74txts.com
玄幻魔法小说相关阅读More+

凡王道君

佚名

重生入赘村长家,狩猎致富娶村花

佚名

齐天!

佚名

洪荒:开局吞帝俊,吾乃至高太一

佚名

大明从资助朱元璋开始

佚名

我在修仙界当心理医生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