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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布包里是现金八百三十元,还有两张活期存摺,一张一千八百六十元,一张一千四百二十元,共计四千一百一十元,你全权做主。定期存单三千元,明年三月到期,那是给孩子攒的学费,不到万不得已,勿动。

夏荷秋菊的学费,家里的油盐酱醋,还有你想吃的红糖、鸡蛋,都从这里出。若是遇到难处,比如身体不舒服,或是村里有人说閒话,就去找刘主任或是陈大爷,他们都是靠谱的人,会帮你的。

我此去只为散心,不为捕猎,带著猎枪也只是防身,定当小心谨慎,绝不多贪多恋。待我回来,给你带最甜的山里红,给孩子带最软的兽皮,做个小褥子,让他睡得安稳。

这些年,谢谢你陪著我,从一无所有到有了这个家。夏荷秋菊能健康长大,我能有个安稳的归宿,都是你的功劳。家中诸事,劳你费心。

知言 字

信纸折了又折,叠成一个小小的方块,他放进蓝布包,一起压在春桃每日必用的搪瓷杯下。

那搪瓷杯是他获得先进个人时,渔村给的奖励,上面印著“劳动最光荣”五个鲜红的大字,边缘还有一点磕碰的痕跡,是春桃上次洗碗时不小心摔的,她还心疼了好几天。春桃每天清晨都会用它漱口,一抬头就能看见。

做完这一切,他回到床边,俯身在春桃的额头上轻轻印下一个吻,吻很轻,带著他掌心的微凉。春桃似乎被惊扰了,无意识地囈语了一声:“老公,別去……”

沈知言的心猛地一揪,眼眶瞬间红了。他伸出手,轻轻抚平她蹙著的眉头,声音低得只有自己能听见:“等我回来,一定。”

天刚蒙蒙亮,东方泛起一抹鱼肚白,湖面上飘著薄薄的晨雾,像一层轻纱。沈知言背著背篓出了门,背篓里装著两斤玉米面饼子、一个军用水壶、一把磨得鋥亮的开山刀,还有一件打补丁的粗布褂子,明面上是打猎的傢伙,实则他的空间里藏著十来支保养得极好的毛瑟步枪、无数发子弹,还有一把锋利的匕首——他向来谨慎,从不打无准备之仗。

春桃倚在院门口,身上穿著他给她买的蓝布褂子,眼眶红红的。她看著沈知言的背影,想说些什么,最终却只化作一句:“老公,早点回来。”

沈知言停下脚步,回头望她,脸上露出一个让她安心的笑容:“放心吧,等著我。”

他转身走向湖边,那艘小木船是他亲手打造的,平日里用来捕鱼,此刻静静地泊在岸边。他解开缆绳,撑船离岸,木桨划过水面,激起一圈圈涟漪。

他回头望了一眼,沈家小院的烟囱已经升起了裊裊炊烟,那是春桃在做早饭,烟雾在晨雾中瀰漫,温暖而安寧。

乌篷船驶进晨雾,渐渐远去,最终消失在浩渺的烟波之中。春桃站在院门口,一直望著,直到再也看不见船影,才缓缓抬手,抚摸著小腹,轻声说:“孩子,你爹很快就回来了,他答应给我们带山里红呢。”

沈知言撑船沿沅水支流上行,一路顺风顺水。三个时辰后,他在一处林木蓊鬱的僻静河滩系好船,背著背篓,步入了莽莽山林。山林的晨雾比湖上更浓,湿漉漉的水汽沾湿了他的头髮和衣衫,带著草木的清香,深吸一口,五臟六腑都觉得清爽。

他深吸一口气,猎人的本能瞬间甦醒。他的眼神变得锐利,像鹰隼一样扫视著四周的草木,耳朵警惕地听著周围的动静,脚步放得极轻,踩在厚厚的落叶上,几乎听不到丝毫声响。他沿著熟悉的外围山脊行进,这里的路他走了无数遍,哪里有陡坡,哪里有溪流,哪里有容易藏身的山洞,他都了如指掌。

起初的路很顺利,他在山脊上发现了几只山鸡的踪跡。他屏住呼吸,缓缓抽出空间里的匕首,脚步轻盈得像一只猫,慢慢靠近。山鸡正在啄食草籽,丝毫没有察觉危险的降临。

他猛地扑上去,左手按住一只山鸡的翅膀,右手匕首划过,乾净利落地结束了它的生命。不到半个时辰,他就打了两只肥硕的山鸡和一只獐子,都妥善处理好,褪去皮毛,清理乾净,收进了空间里。

可越是往里走,心里那股莫名的衝动就越强烈——他想再往深处走一走,想看看更原始的山林,想让紧绷的神经彻底放鬆。

这些年,他为了这个家,处处小心谨慎,步步为营,生怕暴露空间的秘密,生怕惹来不必要的麻烦,神经一直紧绷著,从未真正放鬆过。

午后,日头升高,林间的雾气渐渐散去,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投下斑驳的光影。

他在一条溪流边休息,溪流清澈见底,水底的鹅卵石清晰可见,有几条指长的小鱼在水中迅疾游过。

他放下背篓,掬起一捧水洗脸,冰凉的触感让他清醒了几分。他拿出玉米面饼子,就著溪水吃了起来,饼子有些乾涩,却能果腹。

抬头望去,前方一片櫟木林长得格外茂密,树干粗壮,枝叶繁茂,阳光都难以穿透,林下的腐殖质厚厚的,踩上去像踩在棉花上一样,悄无声息。他记得上次来附近,曾见过野猪活动的痕跡,那是一种体型庞大、性情凶猛的野兽,肉质却格外鲜美,而且野猪皮厚实,可以做皮袄,野猪鬃可以做刷子,都是好东西。

“进去看看,天黑前就回。”他对自己说。反正已经打了山鸡和獐子,也不算白来一趟,进去碰碰运气,若是能遇到野猪,就凭著自己的身手和猎枪,未必不能拿下;若是遇不到,就当是散散心。

他背上背篓,检查了一下空间里的猎枪,確保子弹已经上膛,又把匕首別在腰间,然后站起身,朝著櫟木林走去。

踏入櫟木林的那一刻,光线骤然变暗,气温也降了好几度,与外面的温暖截然不同。巨大的树根像蟒蛇一样虬结在地面,有些甚至露出了地面,形成一个个天然的障碍。藤蔓缠绕著树干,垂落下来,像是一道道绿色的帘幕。空气中瀰漫著潮湿的腐叶味,还夹杂著一丝淡淡的草木清香。

沈知言全神贯注,脚步放得极轻,每走一步都小心翼翼,避开地上的树根和凸起的石头。他的耳朵警惕地听著周围的动静,哪怕是一片叶子掉落的声音,都逃不过他的耳朵。他知道,在这样的密林里,危险无处不在,可能是潜伏在草丛中的毒蛇,也可能是突然衝出来的野兽,甚至可能是失足坠落的悬崖。

他走了大约半个时辰,忽然停下了脚步。泥地上,几个新鲜的野猪蹄印赫然在目。蹄印很大,足有巴掌那么宽,很深,边缘的泥土还很湿润,显然是刚留下的,最多不超过一个时辰。蹄印的纹路清晰可见,能看出这只野猪的体型不小,而且非常健壮。

猎人的血液瞬间沸腾了。他握紧了怀中的匕首,没有取出猎枪——枪声太大,在这样的密林里,很容易惊扰其他野兽,甚至可能引来远处的山民,他不想节外生枝。他自信凭藉自己的身手和经验,对付单只野猪,即使不能击杀,自保退走应当无虞。

他循著蹄印,一步步向山坳深处摸去。蹄印很清晰,一直延伸向山坳里面。藤蔓划过他的脸颊,留下淡淡的红痕,他却浑然不觉。灌木的枝叶刮擦著他的衣衫,发出细微的“沙沙”声,混在他刻意控制的呼吸声里,几乎听不见。

山坳里更暗了,光线只能从枝叶的缝隙中勉强透进来,形成一道道光柱。空气中的腥臊气越来越浓,那是野猪特有的气味,混杂著潮湿的腐叶味,有些刺鼻。沈知言屏住呼吸,放慢了脚步,眼神更加锐利,死死地盯著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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