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版权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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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宗现是“坑”吗?
废话,肯定是!
这人做的生意特別多,什么餐饮啊、健身啊、区块链啊、led產业啊……等等应有尽有。
但是除了作为艺人的主业之外,其他的基本上可以说是“全面亏损”!
坊间还传言他好赌……
总之不管是做生意亏的还是赌输的,他的负债都比较夸张,导致01年就连带著唱片公司和周董、温兰、刘庚宏……等等艺人,一併打包卖给了好乐狄。
本质上,吴宗现就是个“生意人”,说他是“伯乐”没毛病,但这个伯乐的確有些过於“浪”,过於不靠谱了,而且大嘴巴,他妈的啥都往外说……
正常来说冯崢不会考虑吴宗现的公司,毕竟今年签约明年就被打包卖掉这种事冯崢可不愿亲身体验,但话又说回来了,如果是奔著“版权”去的话,倒也不是没有考虑的空间。
知道冯崢为什么那么犹豫不知道要选哪家公司吗?
很大一方面原因,就是因为现在的那些唱片公司,很多都得要求版权归公司所有……
“版权意识”这东西在这个年代还真不是每个艺人都那么注重,有很多艺人本身就是本著赚一票钱就撤的想法进的这个圈子,且有些也的確是公司给找的创作人量身定做的作品跟他们关係不大。
一开始还没什么,时间长了万一哪天合约到期不续约了,好傢伙以前的代表作一首都没法儿唱不说,他娘的有些狠的连艺人的“艺名”都得收回去!
苏答绿、邓子棋、汪苏龙,哪个不是深受其害?
尤其是苏答绿,他们代表作可不比五月添少,“诸神大战”的年代他们也比五月添出名,结果后来人家五月添天天开各种大型巡迴演唱会圈钱,10拍e6唱的飞起,他们却连用代表作接个商演都做不到,甚至被迫改了组合名,惨的要亖……
你说!
冯崢能不注重这玩楞儿吗?
吴宗现虽然是个逐利的商人,但是他这个人还真有点子“求贤若渴”的架势,如果能够展露出足够的才华,他在这方面还真不是不能做出让步。
周董就是个典型的例子!
如果说“版权”能够在自己手里,那么明年被卖掉就特么被卖掉唄,反正合约到期了版权全部回归自己手里,到时候羽翼丰满另起炉灶,一年躺著赚几个小目標的版权费它不香嗷?!
而且如果站在这个角度看其实被卖掉也並非是坏事,因为如果直接签约好乐狄旗下公司,他们不一定会愿意在合同里加这么一条“版权保护条款”,而跟著吴宗现的公司被卖掉,好乐狄就只能被迫按照吴宗现那边的合同来。
说白了,短期遭不了太大罪,长期受益是真他妈巨大!
“不管咋说可以先去康康。”
冯崢內心里做下决定的同时,刘庚宏已经开始介绍起了他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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