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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宠出了草棚,没敢走大路,甚至没敢直著身子走。

脚下的烂泥软得像稀粥,一脚踩下去,烂泥顺著草鞋缝往上涌,冰凉刺骨,还能感觉到有什么小虫子在脚背上爬。

江宠没管。

他现在满脑子只有两件事。

一是別弄出动静。

二是搞点吃的。

那什么土地庙,自然是他编来骗徐景曜的。

这荒郊野岭的,哪有什么庙?

就算有,这现在的处境,神仙自己都顾不上了,哪还有供品留给人吃?

他要去的地方,是前面两里地外的一个小村子。

那是之前在草棚门口瞄到的。

那里有几缕还没散尽的炊烟。

有烟,就有人。

有人,就有粮。

至於那人是老百姓,还是那帮杀人不眨眼的倭寇和叛军,江宠不在乎。

如果是老百姓,他就去討,討不到就偷,偷不到就抢。

如果是敌人,那就更好办了。

杀了,拿粮,走人。

这世道,活人总不能让尿憋死,更不能让饿死。

风吹过芦苇盪,发出呜呜的声响,正好掩盖了他踩在烂泥上的声音。

江宠摸了摸肚子。

两天没吃东西,胃里早就空了,这会儿也不叫唤了,就是疼。

那种像是被人揪著胃袋子往死里拧的疼。

但他还能忍。

以前在莫正平那里的时候,为了蹲一个贪官,他在房樑上一趴就是三天三夜,连口水都不喝。

这点饿,比起那时候,不算什么。

可是公子不行。

想到徐景曜那张瘦脱了相的脸,还有肩膀上那个还在流脓的血窟窿,江宠的心就抽抽了一下。

那是个金贵人,是含著金汤匙出生的国公少爷。

这辈子吃过最好的饭,睡过最软的床。

现在却跟著自己在泥坑里打滚,连口热乎饭都吃不上。

“我就是条狗。”

江宠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

钱遵礼那个杂碎说得对。

在徐景曜面前,他江宠就是条狗。

但狗有个好处。

狗不嫌家贫,狗也不怕路黑。

只要主人还在,狗就能豁出命去咬下一块肉来。

……

摸了约莫两炷香的功夫,那个小村子近了。

与其说是村子,不如说是几间破茅草房围成的一个圈。

此时,村子里静悄悄的,没有狗叫,也没有鸡鸣。

只有村口的那棵老槐树下,燃著一堆篝火。

火光跳动,映出几个影子。

江宠趴在一个土坡后面,眯著眼睛数了数。

一共五个。

三个穿著破烂皮甲的汉子,那是钱遵礼手底下的叛军。

还有两个个子矮小,头上剃著月代头,脚上踩著木屐,腰里別著长刀。

是倭寇。

这五个人正围著火堆,手里撕扯著什么东西,吃得满嘴流油。

风把味道送了过来。

是烤鸡的香味。

还带著一股子烈酒的味道。

江宠的喉结动了一下,胃里的酸水差点涌上来。

他盯著那只被撕得只剩下一半的烧鸡,眼神绿油油的,比那荒野里的饿狼还要嚇人。

那是公子的命。

江宠慢慢地把手伸向后腰,抽出了那把刀。

刀身已经用烂泥涂黑了,在这个黑夜里,不反一点光。

他没有马上衝出去。

他在等。

等风再大一点,等火光再暗一点,等那帮人喝得再醉一点。

“哟西!”

一个倭寇举著酒罈子,嘴里说著鸟语,脸上泛著油光,把一块鸡骨头隨手扔进了火堆里,激起一阵火星子。

就是现在。

江宠动了。

他没有喊杀,只是借著重力,瞬间衝到了那个背对著他的叛军身后。

左手捂嘴,右手挥刀。

“噗。”

一声极其轻微的闷响。

那叛军连挣扎都没来得及,脖子上就多了一条血线,身子软绵绵地倒了下去。

江宠没有停。

他借著那个倒下尸体的掩护,身形一转,手里的刀反手一撩,划向旁边那个正在啃鸡腿的叛军。

这一刀太快,太狠。

那人只觉得喉咙一凉,手里的鸡腿还没放下,血就喷了出来,溅了对面的倭寇一脸。

“敌袭!”

剩下的那个叛军终於反应过来了,嚎了一嗓子,扔下手里的酒碗就要去拔刀。

晚了。

江宠已经欺身而上,一膝盖顶在那人的裤襠上。

那是一记碎蛋的重击。

叛军眼珠子暴突,惨叫声还没出口,江宠的刀柄已经重重地砸在了他的太阳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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