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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牛棚边给牛车的车辕切豁口时,他就先打磨了一阵,挺费力气的。
如今能捡到一口刀,那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而且……
他转头看向了已然沦为尸体的壮年男人,三两步就走到了男人的脚边,俯身下去,把那男人两只脚上的鞋脱了下来。
这鞋子工艺不凡,看著不错,比自己在孟州城收集的那些都要好。
——当然,孟州城里不是没有好鞋,但尺码大多都要小上一些。
林修没找到合適的,离开孟州城时,带了三两双鞋,用以备用、替换,也没有针脚这么好、鞋底这么厚实的。
而且最重要的,是尺寸合適。
林修拿那鞋在自己的脚上比了比,自己穿完全没有问题。
至於衣服就算了,自己带得足够,带多了也是累赘,没必要扒他。
“谁说其他都没用了,这双鞋也可以。”
林修说著,把那鞋拿了起来。
姚蓉蓉一脸嫌弃:“別人的臭鞋你也穿,先生你可真不讲究。”
林修道:“什么世道了还讲究这些?我就不信女侠你遇到合適的不要。”
姚蓉蓉別过头去,说:“我才不要!我又不是没有!”
林修道:“你现在是有现成穿的,以后若你没鞋了,我看你要不要。”
“哼!”
姚女侠撇了撇嘴,发出一声娇哼。
林修又道:“再说我又不是现在就要穿,咱们继续走,之后要是遇到有水的地方,我先把这鞋好好洗一洗,等洗好了晾乾,存著备用就是。
现在我有的穿,以后等脚上的鞋磨破了,再穿这双。”
“嗯。”
姚蓉蓉点点头,却没再说什么。
她看了林修手里那双鞋一眼,心想这说书先生倒是说得对。
江湖路远,脚上的鞋难免磨破,须得多备几双才是。
如今有了驴兄和驴车,自己倒是没必要精打细算,还得考虑带什么不带什么,以后捡著鞋,也像他说的这样,先捡了洗洗,收起来就是。
两人捡完了尸,又把尸体扔到了荒草堆里,使人一眼看不出来,思忖著那荒村不对,怕有追兵追来,没敢在这里逗留,就赶紧离开,继续赶路了。
路上林修问:“女侠你说,你进村的时候什么人都没遇到,那这两个人会遇到什么呢?”
姚蓉蓉沉吟一番,想了想,回答说:“不知道。”
林修转头看了姚蓉蓉一眼,见这女侠略微摇头,皱著眉头思索不已,看来確实没想明白。
他把自己之前的思路理顺,將猜测说了出来:“你说,那村子里的人、或者盘踞在那里的人,会不会是藏在山上?”
姚蓉蓉目光一亮,道:“所以说,他们是白天在山上,晚上偷偷摸摸地下来,到村里去动手劫掠?”
林修道:“或许那村子就是他们准备的陷阱,特地维护了一半房屋,没有倒塌,以此来吸引人进去,然后趁机动手。”
姚蓉蓉倒吸一口凉气,说:“先生说得对。这么说的话,我们还得感谢这俩人呢,多亏了他们先进了村,不然的话,死的说不定就是咱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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